跑马,也要懂法

2018-10-24 07:47
瞭望东方周刊 2018年40期
关键词:参赛选手跑者马拉松赛

替跑风险大

陆露(北京市丰田去人民法院法官)

路跑赛事越来越火,想要参加的人越来越多,但每项赛事的名额有限,于是诞生了很多没有报名却出现在赛道上的“蹭跑者”。

2016年12月10日,跑者吴某在2016厦门海沧半马的赛道上猝死。调查发现,吴某是戴着别人转让的号码布参赛。用别人的号码布和名额替跑,甚至伪造号码布“蹭跑”,除了违反公平公正的体育精神、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外,还面临着多种风险。

首先,替跑面临被禁赛的风险。根据中国境内马拉松及相关运动赛事管理办法的规定,选手首次出现冒名顶替参赛的、伪造参赛号码或证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由组委会和中国田协公告违规者名单,并禁止其参加中国田协注册赛事2年;再次出现此类情况的,终身禁止参加中国田协注册赛事。

其次,替跑还面临治安处罚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替跑中伪造或者交易参赛号码布的行为涉嫌违反该规定。

最后,替跑者在发生猝死等意外时可能面临无法获赔的风险。在我国首例马拉松替跑猝死索赔案审理过程中,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及二审法院经审理均认为,虽然赛事组织者就赛事的检录管理存在过失,被替跑者违规转让号码布存在过错,但这不能认定与替跑者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替跑者的家属无法获得赔付。此外,即使事前购买了赛事保险,也会因实际出险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而无法获赔。

违规参赛者可列入失信名单

齐长红(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7年9月,发生在北马赛场上的套牌风波一度引发跑圈跑友们的强烈关注。经过网友不断爆料,最终发现有4男1女共5人用同一号码参赛,其他3人还同框拍照,对套牌行为不以为然。不久后,成马又再次上演套牌事件。套牌行为严重干扰了马拉松赛场秩序,对于这种违规参赛的行为,赛事方是否可以借助法律手段进行处罚?

相关赛事的规则一般应由主办方制订,在未发生其他违法或侵权行为的情况下,司法行政机关一般不会主动介入并处罚。如果套牌违规人员的行为给主办方或他人造成了实际损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违规人员的行为恶劣或情况紧急,主办方应当报警,对于属于寻衅滋事或其他违法情形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的规定依法处理。

马拉松赛场上的违规参赛行为其实也是违背信用的体现,赛事方可以将违规参赛选手列入失信名单。关于建立失信黑名单,有三个问题需要注意:

一、对于有套牌等严重违规行为的参赛者,主办方发现后及時核实并保存相关录像、比赛记录等证据,核准情况,否则会对选手的个人信誉造成不良影响。

二、注意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对于正规参赛选手,应当在赛前签订允许主办方收集并以特定目的使用、披露其登记信息的授权协议,但即使选手出现违规行为赛事方也不能在授权范围外随意披露其信息或进行诋毁。

三、为了提升失信名单的公信力,需要各主要赛事的主办方之间互通信息,以达到全面制裁、预防违规行为的目的,必要时可以通过协会或信息平台的方式进行共享。

主办方发布的免责声明是否有效

危羿霖(律师)

世界各地的马拉松赛事都可能发生选手猝死等极端事件。为规避风险,不少赛事主办方在报名时要求参赛者签署参赛声明或签订免责协议。这样的声明或协议,被参赛者戏称为“生死状”。例如,2015年上饶马拉松赛事主办方就在网站上要求参赛者必须主动签署包含主办方免责条款的参赛声明,否则拒绝报名。

参赛声明仅仅是赛前充分告知参赛者可能面临的危险并获得其同意。真出事了,是否有过充分、明确的风险提示并获得参赛者同意,是法院会着重考虑组织方是否存在过错的一个主要因素。如果经法院认定意外的发生仍属于赛事方可以控制但未尽到其安全保障义务的,即使在选手的参赛声明中加入免责条款也没有用。

那么主办方与选手之间的免责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呢?

合同法明确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的免责条款无效,主办方有责任保证参赛者的人身安全,对于不适合参赛的人,主办方允许其参赛,出现意外后主办方肯定要承担责任。如果符合参赛标准的选手突发意外,并且主办方尽到了抢救的责任,那么主办方可以免责。如果出现救治不力、医疗延误等情况,主办方仍要担责。

主办方必须尽到的相关义务包括:组织赛前体检或要求参赛选手提供体检报告,这可以作为赛事组织方履行基本义务的一个初步证据;提示必要风险,明确禁止几种常见不宜剧烈运动的疾病患者参加马拉松比赛,并特别提示在出现头晕、耳鸣以及其他不适情况下,应当立即停止比赛,并向赛事医疗人员或者志愿者求助;比赛时进行实时监控和及时救助:应给参赛选手、工作人员购买一定数额的商业保险。

赛前体检可以为组织方减轻责任

张笑世(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中心秘书长)

马拉松是一项极限运动,不是每个人都适合。比赛章程中一般会要求参赛选手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的基础,完成过半程距离以上的训练。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糖尿病患者等不宜参加马拉松赛。比赛章程还会要求所有参赛者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含心电图检查),并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身体及精神状况能够适应长跑运动,方可报名参赛。

对于一个规范的赛事来说,赛前体检应该是赛事的一部分,是报名的前提。赛前体检如果没有实现,说明参赛选手与主办方之间没有履行完参赛手续。由于体检报告是报名马拉松的必需文件,当下针对此类需求的体检报告黑市也挺发达,从网上搜索马拉松体检报告,可以看到有不少网络卖家专门提供此类服务。

体育法领域中有一个原则叫做“自甘风险”,马拉松是一项极限运动,既然选择参加,就认定参赛者对运动的危险性有所了解。同时,参加马拉松等赛事的参赛者,一般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提供的是虚假的体检报告,一旦发生意外,受损失的还是参赛者自己。

作为主办方,承担的是提醒和审核义务。如果主办方已经尽到了此义务,发生意外,主办方可以用“自甘风险”作为抗辩理由。要提醒赛事主办方,必须特别重视赛前体检。一旦出现意外,赛前体检可以为组织方减轻责任起到一定作用,这对赛事的举办和品牌的建立都有好处。

张静/采访整理 开开/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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