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圆满完成,绿色交通制度基本健全。通过继续努力,到2035年,基本实现交通运输发展与自然和谐共生,交通运输生态文明治理体系更加科学完备,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要求相適应。
实现上述目标的一个重要措施是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意见”明确,推动LNG动力船舶、电动船舶建造和改造,重点区域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轮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坚持持长江干线、京杭运河和西江干线等高等级航道加气、充(换)电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铁路货场、重点区域港口等领域应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场内充电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