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皇帝诏求直言的功能与效果

2018-10-21 11:36丁建军宋若岩
河北大学学报·社科版 2018年1期
关键词:功能效果

丁建军 宋若岩

摘 要:诏求直言是中国帝制时代一种比较常见的政治现象,宋朝皇帝诏求直言尤其多。理论上它是防止下情雍蔽以及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一种方式,但在皇权专制体制下,多数诏求直言活动流于形式,在宋朝其主要的政治功能是向臣民展示皇帝开明纳谏的明君形象,其突出的政治效果是为北宋后期新旧党争提供了便利,新旧两党利用诏求直言或为政策调整制造舆论,或通过区分直言,党同伐异。尽管对改善宋朝政治的积极作用极为有限,但由于适应了皇帝塑造开明形象的政治需要,适应了天人感应论影响下安抚遭灾民众焦虑心理的需要,适应了士大夫参与政治,特别是党争政治的需要,诏求直言便成为宋朝皇权专制体制下一种常见的政治文化现象。

关键词:宋朝皇帝;诏求直言;功能;效果

中图分类号:K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378(2018)01-0011-07

DOI:10.3969/j.issn.1005-6378.2018.01.002

诏求直言是中国帝制时代一种比较常见的政治现象,宋朝皇帝的诏求直言尤其多。学界对此已有所关注,但现有成果多是在论述宋朝各种灾害和异常天象的应对举措及天谴论的影响时,或多或少地涉及到了宋朝皇帝的灾异求言。陈晓俭的《论宋哲宗登基后的两次诏求直言》[1],则是对宋哲宗登基求言的个案研究。我在《宋朝皇帝诏求直言类型及原因探析》[2]一文中论述了宋朝皇帝诏求直言的三大类型及其社会原因,本文作为其姊妹篇,拟对宋朝皇帝诏求直言的功能和效果进行论述。

一、塑造开明纳谏的明君形象

诏求直言,理论上是为了广开言路,防止下情雍蔽,實际上其最基本的一项政治功能却是“表明君好谏之心”[3]1159,即塑造皇帝虚怀纳谏、关心民瘼之明君形象,用当今流行的话说就是政治作秀。下面我们看几个实例。

天圣十年(1032年)八月二十一日,宋仁宗颁发的求言诏书,就先说宋仁宗“内奉慈颜,宣扬庶务,外询髡士,稽访远猷。纤介之善必旌,毫分之罚惟慎。既绝畋游之好,亦无台榭之营,十载于兹,群伦所悉”[4]帝系9之9。再如景祐五年(1038年)正月十日的灾异求言诏书中又写到:“朕绍膺景命,抚育中区,对天地之宏休,奉祖宗之成宪。常怀惕厉,靡敢怠荒。一志于兹,十有六载。兵戈偃戢,方隅底宁。百稼屡登,亿姓咸义。虽未臻至化,抑可谓小康。”[4]帝系9之9这份求言诏书简直就是毫不掩饰地为宋仁宗歌功颂德。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宋徽宗这样一个竭天下以自奉的奢靡无度的皇帝,政和元年(1111年)四月四日,当臣僚请求颁诏,令内外大小之臣凡有富国裕民之术,皆许条画以闻时,他却下诏:“富民之要,无如节用。若讲究利源,徒见纷纷,臣僚之议可勿行。”[4]帝系9之22即把搜刮民财的罪过推给了臣僚,而宋徽宗自己却成了节用、富民的好皇帝。建炎元年(1127年)五月一日宋高宗的登基求言诏书也主要具有政治作秀功能。当时宋高宗本人及其小朝廷由于被金军追赶,处于惶惶不可终日的状态,他却发布了一道这样的诏书:“应监司、州县违法赋敛,涉于掊克,或科配大买物色,实有扰害,及应干民间疾苦事件,并许中外臣庶详具利害,经所属官司陈述缴奏,或诣阙投进。当议者,悉较正施行,虽语言诋讦,亦不加罪。”[4]帝系9之24其实在

兵荒马乱的当时,这样的诏令很难执行。宋高宗之所以要发布这样一道诏书,与其说是为了减轻民众疾苦,不如说就是为了达到如下宣传效果:朕登基了,朕是关心民生疾苦的好皇帝。同样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发布登基求言诏后,为了防止主战派臣僚反对其避战逃跑,宋高宗建炎元年九月癸丑竟然下诏:“有敢妄议惑众,沮巡幸者,许告而罪之,不告者斩。”[5]449其专制蛮横的帝王做派暴露无余,同时也将其登基求言的伪善面具撕得粉碎。

塑造开明纳谏的明君形象,名垂青史,也是臣僚劝皇帝广开言路的一个正当理由。如吕大防曾上奏宋神宗说:“今陛下虚心待下,未尝大声以色,而谏者未始有闻于天下,谏而必争者未始见其人。方唐太宗时,当亡隋之后,人物寡少而谏者满朝。今陛下承累世文明之盛,而遂使史笔无书谏诤之事,亦可谓阙典矣。”[6]441为了塑造皇帝开明纳谏、关心民瘼的圣君形象,宋朝皇帝的求言诏令都会广为传布,尤其会被记录在案,书之史册,以为美事,流传后世。因此,在这些求言诏令中便充斥着宋朝皇帝虚怀纳谏、关心百姓疾苦的内容,甚至有些诏令几乎就是借助求言来为皇帝评功摆好。

二、为党争政治推波助澜

宋朝是中国古代党争激烈的朝代之一,特别是北宋后期新旧党争愈演愈烈,在此起彼伏的党争政治中,诏求直言也发挥了独特的政治作用。

党争政治在宋朝往往成为与皇帝诏求直言互相促进的一个重要因素。北宋中期之后,围绕着变不变法,如何变法,新党和旧党展开了无休止的争斗。南宋政坛则主要围绕着是战是和的问题,主战者与主和者、主守者展开了争论。而在朝堂上失势的政治人物往往热衷于劝说皇帝或垂帘听政的皇太后广开言路,以便利用诏求直言的机会攻击政敌,展示自己的政治主张。司马光就多次奏请广开言路,诏求直言,特别是在宋哲宗即位之初,宋神宗朝被排挤出决策圈的司马光,抓住垂帘听政之宣仁圣烈太皇太后高氏对自己信赖的良机,极力争取,利用宋哲宗登基求言的机会,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熙丰新法的直言运动。据宋人吕中《宋大事记讲义》[7]卷十八《求直言》记载:

元丰八年诏求直言,从司马光之所请也。先是五月诏求言,其中有曰:“若乃因有所怀,犯非其分,或扇揺事机,或迎合已行,上则徼幸希进,下则惑流俗,则出罚之行,是亦不得已也。”光言:“人臣惟不上言,上言则可以六事罪之矣。是始于求谏,而终于拒谏也。乞改前诏。”乃下诏许中外实封言事。

自安石排旧臣,而旧臣不敢言,逐台谏而台谏不敢言,编管监门而小臣不敢言,置京师逻卒而亡卒不敢言,下情不通久矣。司马光入相之初,以开言路为第一义,固所以痛扫十余年言路之荆棘,所以为改新法之根本也。使言新法之不便者出于天下之公,而非出于一人之私,庶可以无后日之患。

充分利用新皇帝登基后诏求直言的惯例,司马光等旧党人士极力推动的这次宋哲宗登基求言,不仅为随后的元祐更化制造舆论,而且为之聚集了与新党对垒的旧党力量:

元丰之末,上自朝廷之执政,下至州县之小吏,非王、吕之旧人,则章惇之私台也。故司马光、吕公著之改新法也,既以开言路为先,复以召正人为急,盖正人既召,则新法不患其不改。[7]330-331

可见党争政治对宋哲宗继位后的这次登基求言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广开言路是宋朝君臣都公开赞成的一个原则,而诏求直言又能给不同派系的人提供攻击政敌的契机,甚至可以为扳倒政敌,改变宋朝大政方针做舆论准备。在经历了宋神宗朝新党对旧党的压制和排挤之后,以司马光为代表的旧党急需利用宋哲宗登基的契机,发动一场登基求言的群众运动,于是便有了这场为元祐更化作铺垫的求言运动。像司马光这类政治风云人物不失时机地积极推动、号召和参与,更增加了诏求直言的党争色彩,丰富了宋朝党争政治的斗争艺术[1]。

北宋后期,诏求直言防止下情雍蔽的作用越来越弱化。如北宋士人晁说之在《景迂生集》卷一《元符三年应诏》中所写:

比年以来,乃幸而有一人言事,其一蹶,则终身不复用。古人所谓荣华于顺旨,枯槁于逆违者是也。是时,大臣自谓当时,有顺从而无谏争,小臣方且救过远罪而不暇。其敢言大臣或以同异相济者,谓之异议而黜之。小臣或以下情上闻者,谓之犯上而诛戮、放逐之。其好同恶异,好誉恶谏,必人之顺从。至于立法以禁之,使必不得言。或兴大役,或起大狱,或讲大事,或天文变见,人无愚智,远近必闻见而必言说者,乃下令曰言说某事者出赏若干,其能来嘉谟嘉猷,而起幽隐之言乎?且夫太平之人仁,仁則失之弱,弱则禁之易。令行于一狂夫,而失天下忠良之心,事滋于一日,而使后生者不复知有忠义之事,士气沮丧,人人以言为讳,其视朝廷利病如秦人之视越人之肥瘠然,真可惧哉!呜呼,壅蔽之风如此。

但北宋后期,诏求直言在激化党争方面的作用反倒非常突出。依据诏求直言后臣僚所奏呈的有犯无隐的“直言”,区别邪正,党同伐异,成为北宋后期党争政治的一大特点。这在宋哲宗系政和宋徽宗亲政后表现得尤其突出。元祐八年(1093年)九月,宣仁高太后病逝,哲宗纂政,改元绍圣,起用新党,章惇等新党执政后便开始编类宋神宗去逝以来的臣僚章疏,党同伐异,打击旧党。元符三年(1098年)正月宋哲宗崩,由于皇太后向氏的坚持,端王赵佶得于继位,是为宋徽宗。宋徽宗登基后按照传统惯例也发布了登基求言诏,由于其政治趋向尚不明朗,并以改年号为“建中靖国”相标榜,要不偏不倚,结束新旧党争。在其兄长宋哲宗绍圣新政以来遭到新党打压的旧党人士,一面趁宋徽宗登基求言之机积极奏陈直言,一面围绕着向太后又形成了打压新党人士的旧党势力。但元符三年七月向太后撤帘,亲政后的宋徽宗对向太后垂帘听政时期不把他放在眼里的旧党人士开始清算,随即决定继承其父兄的遗志,推行新政,并起用了蔡京为相。崇宁元年(1102年)九月,他终于下令“籍元符上书人为邪正等,中书籍记姓名,后皆黜陟有差”[7]367。先后搞出了元祐党人碑和元符上书正邪等的划分。宋徽宗、蔡京通过区分臣僚所奏陈的直言,划分正、邪的做法,是利用诏求直言打击持不同政见者的典型恶例,使诏求直言彻底变味,竟然成为最高统治集团引蛇出洞,进而排斥异己的阴险计谋。

三、影响诏求直言下情上达效果的主要因素

诏求直言,理论上是宋朝沟通皇帝与臣民联系的一种方式,也是宋朝士大夫参与政治的一个渠道,但在皇权专制体制下,其积极作用极其有限,多数求言流于形式。宋人郑獬在《上英宗应诏论水灾》[6]425奏疏中写到:

臣观前世之君,因怪变而求谏者甚众,书之史册,以为美事,及考其实,则能用其言而载于行事者,盖亦鲜矣。徒使后世袭蹈,以为帝王之值灾异者,于此空言而足矣。曷足谓之罪己修徳耶!今德音一发,天下忠义之士必有极其所蕴,以荐诸朝者,此当有益于治道,不为妄作。然而叠章累疏,繁委而并集,则陛下果能环复而究览之耶?计陛下一日万机,必未能然尔。而将欲如平时章疏,事关深密者则留中不出,事系政体者则下中书,事属兵要者则下枢密院,两府覆奏,则又下群有司及郡邑,至于无所行而后止。如此,则是有求谏之名,而无求谏之实,与前世之为空言者等耳。

宋朝臣民应诏所奏陈的直言,大致也就是这种结局。

影响宋朝皇帝诏求直言实际效果的因素很多。首先是皇帝以言为讳,对直言者设置了诸多限制。宋朝皇帝一面在求言诏书中不断鼓励臣民直言无隐,一再保证“所言孟浪……故虽狂悖,亦不加罪”[4]帝系9之2,“虽有失当,亦不加罪”[4]帝系9之23,“中外臣庶许言民间疾苦,虽诋讦,亦不加罪”[5]443,“虽斥朕躬,亦不加罪”[8]325-540。在宣和七年十二月发布的罪己求言诏中,宋徽宗甚至赌咒发誓:“慨念前此,数有诏旨,如下令以求直言,修政以应天变。行之未久,夺于权臣,乃复归咎建议臣僚,使号令不信,士气沮伤。今日所行,质诸天地,后复更易,何以有邦!”[9]2456但是,我们还要看到在“诚恳”求言的同时,宋朝皇帝往往又会下诏对臣民的直言范围加于限制,《宋大诏令集》就收录了不少宋朝皇帝限制臣民直言的诏令。如咸平二年(999年)四月辛未,宋真宗在颁诏求言后便又发布了《诫约上疏者诏》[10]699:

昨命有司,奉行中诏,广询谋议……而不逞之徒,迩来甚众,驾肩诣阙,接踵叫阍,述闾阎猥近之谈,希朝廷褒进之泽,至有倩人作奏,借术陈词,匿在己之罪名,兴有位之诬谤。朕心不惑,而谗说可惩。虑长浇浮,宜伸警诫。令登闻检院,自今此类不得收接。

明道二年(1033年)五月癸酉,为防止臣民议论刚刚去世的垂帘听政的章献明肃皇后,宋仁宗也颁发了《诫约不得言垂帘听政时事》:“应大行皇太后垂帘日,其所行诏令及除改、已经施行过诸般公事,即不得辄有上言。”[10]705景祐三年(1036年)五月丙戌,“天章阁待制范仲淹坐讥刺大臣落职知饶州,集贤校理余靖、馆阁校勘尹洙、欧阳修并落职补外。诏戒百官越职言事”[5]201。

宋徽宗朝更是多次颁发限制言论的诏令,如崇宁元年(1102年)六月丙寅的《臣僚章疏等虚辞尽行改正诏》,令对“独任偏见,形于奏章,工肆巧言,诋诬先哲”[10]720的臣僚章疏,尽行改正,无令漏落。崇宁三年(1104年)正月二十六日的《申诫臣僚诏》则明确告诫:“朕方通天下之志,以一道德,同风俗”,“至于包藏异志,因事辄发,斥言罔上,无所忌惮”者,“其或罔悛,复出为恶,邦有常刑,朕不敢贷”[10]720。崇宁三年(1104年)六月二十四日的《诫约内外官不得越职言事诏》[10]721,崇宁五年(1106年)正月十四日的《诫约臆度更张熙丰善政御笔手诏》[10]721-722,崇宁五年(1106年)正月二十五日的《诫约无言宗庙诏》,禁止诋诬熙丰、绍圣之政:“或涉宗庙,邦有常刑,必罚无赦。”[10]722针对士大夫“咻惑于众多之口,蔽蒙于私己之见,妄言大臣有异同之论,妄意朝政有更革之说”,政和八年(1117年)正月二十一日发布《诫妄意更革朝政御笔手诏》,申明“自崇观以来,继神考之志……执此之政,坚如金石;行此之令,信如四时”,对“敢有倡为异端,致疑众听者”[4]7271,当议重行黜责。这些诫约臣僚言论的诏令,一方面反映了宋徽宗朝新、旧两党围绕绍述神宗政治的斗争一直存在,一方面反映了宋徽宗为绍述神宗政治而不得不对臣僚反对绍述的言论加强限制。

其次,皇帝奉行的是“苟导之使言,而择之在我”[6]442的专制原则,许多臣民的直言即使奏呈至皇帝面前,也多沦为空言。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二月五日,知谏院司马光在上英宗的《言招军札子》中便无奈地写道:“臣自陛下践阼以来,不自知其狂愚,见朝廷政令有未便、差除有未当,屡献瞽言,浼渎天聪,陛下未尝为之变一政令,改一差除。如臣者亦可以不言矣,然犹区区献言不已者,诚耻居位而不言,不耻多言而见厌也。”[11]777直言奏呈后往往是“所上之书未必省览,虽复省览亦无施设”[11]799,即多成为空言。“前世之君怪变而求谏者甚众,书之史册,以为美事,及考其实,则能用言而载于行事者盖亦鲜矣”[6]425。更有一些诏求直言则是虚应故事,做做样子。崇宁五年(1106年)“彗出西方,求直言,三月罢求直言,以星变已消也。”[7]367-368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六月,宋孝宗即位后便诏求直言,朱熹在八月所上的《壬午应诏封事》中,便将信将疑地发出了如下质问:“即位求言,累圣相承,以为故事。则未知今日陛下之意,姑以备故事而已耶,抑真欲博尽群言,以冀万一之助也?”[12]570可见,不少人已经认识到了皇帝诏求直言虚应故事的政治作秀实质,“有求谏之名,无求谏之实”[6]425,或是像司马光那样即使皇帝从不采纳,仅仅为了尽自己的谏官职责而继续献言;或是像朱熹那样怀着一种所奏直言万一能引起皇帝重视的侥幸心理而献言,他们对诏求直言的效果则均无信心。

再者,因直言获罪,是影响求言效果的又一个重要因素。直言奏呈后,泥牛入海,沦为空言,还不是最糟的结局,更糟的是因言获罪。在“陛下出一言乃以谓汤武可偕,陛下行一事乃以谓尧舜可继……陛下谓之太平,谁敢不谓之太平,陛下谓之至理,谁敢不谓之至理”[6]361的皇权专制体制下,批评皇帝过失、朝政阙失,又谈何容易,往往是“由制勅所行时有未当,而无人封驳”,“言动所为未合至理”,而无人敢谏诤[6]361。景德元年(1004年)正月六日,宋真宗在与宰相谈话时感慨:“近日群臣罕尝言事,若有畏避。”[4]帝系9之8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其实正是因为宋真宗不仅听不进直言进谏,而且打击直言其缺失者。澶渊之盟后,宋真宗一味听信奸佞,劳民伤财,大搞东封西祀、降天书、迎祥瑞的自欺欺人活动。正当宋真宗痴迷于崇尚符瑞时,宋太宗朝的潜邸旧臣石普却不识时务,“请罢天下醮设,岁可省缗钱七十余万,以赡国用,繇是忤帝意”[5]10474。很快石普就被宋真宗借故贬谪,起到了惩一警百的作用,于是便出现了“近日群臣罕尝言事,若有畏避”的局面,就连正直敢言的寇准等人也都不得不投其所好,参与到了降天书的闹剧中。

庆历新政如昙花一现,范仲淹、欧阳修等被以“朋党”之名逐出朝廷后,宋仁宗“遂以谓人皆朋比,无复忠信。今中外之臣每进对于前,但敢攻过失,即为公论,若及忠良材能,云可任用,则虑圣意疑为朋党。故忠邪未尽分,善恶未尽闻也。所谓责任不专者,今执政大臣心知某事可行,某法可罢,但拱默自安,不肯为朝廷当之,致文武大政因循弛废,此又阙失之大者”[3]3933。甚至在宋仁宗的亲自督责之下,臣僚也往往避实就虚,不肯直言。如庆历年间,张方平任翰林学士时,因所草麻制精湛,受到宋仁宗的赏识,“复广为问,益为条目,是日复中出御札,俾尽意以对。公(张方平)所陈皆祖宗典故……月余,复御迎阳门,召两制近臣赐坐,又面赐问目,略云:‘国之奸蠧、朝之憸谀、大臣之不才者,直书其状,无有所隐。其设席引公自近,密迩御座,且面丁宁,俾尽条析,览讫当毁之,保无漏言,专注视公挥翰。公意不欲暴人之私而迫人于险,竟不如诏旨,泛论大体而已。奏御,上色不怿”[13]793-794。即不管宋仁宗怎么赐坐、叮咛和保证不泄漏,张方平就是不敢直言,他怕落下朋党的嫌疑,宁可惹宋仁宗一时不高兴,也只是“泛论大体而已”。

宋神宗熙宁变法时期,“青苖之钱未一及偿,而责以免役。免役之钱未暇入,而重以淤田。淤田方下,而复有方田。方田未息,而迫以保甲。是徒扰百姓,使不得少休,于圣泽其为害之实。虽一有言之者,必以下主吏,主吏妄报以无是,则从而信之,恬不复问,而反坐言者。虽间遣使循行,而苟且宠禄,巧为妄诞,成就其事,至请遍行其法。上下相隱,习以成风”[5]10888。宋神宗“唯安石之言是信,安石以为贤则贤,以为愚则愚,以为是则是,以为非则非。谄附安石者谓之忠良,攻难安石者谓之谗慝”[14]1335,以致连一向敢于直言极谏的司马光也自请判西京御史台,并一度“绝口不论事”[14]1336,刚到洛阳的司马光曾写诗曰“早避喧烦真得策,未逢危辱好收功”[8]367,庆幸自己离开了党争激烈的是非之地东京开封,从而可以埋头编纂《资治通鉴》了。

由于宋徽宗、蔡京集团于崇宁元年九月“籍元符上书人为邪正等,中书籍记姓名,后皆黜陟有差”[7]367。终于让许多人认清了皇帝诏求直言的欺骗性,逐渐形成了以言为讳的局面,“士气沮丧,人人以言为讳,其视朝廷利病如秦人之视越人之肥瘠然,真可惧哉!呜呼,壅蔽之风如此”[15]。

宋高宗即位之初,一面诏求直言,一面下令严查不合自己心意的言论。如建炎元年(1127年)八月竟然违背不杀言事人的祖训,诛杀了仗义直言的陈东、欧阳澈。建炎元年九月癸丑,“诏有敢妄议惑众,沮巡幸者,许告而罪之,不告者斩”[5]449。建炎二年(1128年)八月二十一日,殿中侍御史马伸弹劾黄潜善、汪伯彦时指出:“吴给、张誾以言事被逐,邵成章缘上言远窜。今是何时,尚仍旧体,以言为讳,其壅塞言路有如此者。”[16]861但马伸的弹劾对黄潜善、汪伯彦毫发无伤,倒是马伸九月二日就遭到了打击报复:“有诏马伸言事不实,建白不正,送吏部,与京东路监当。于是,潜善以伸监濮州酒,促使上道,竟死途中,天下冤之。”[16]862即马伸竟因为奏呈直言也搭上了性命。建炎三年(1129年),金人举兵由淮东、淮西两路入寇,“江淮、两浙民皆惊恐,无人以却敌保境之策为献者。先是起居舍人胡寅,字明仲,上万言书,论天下事,切中时病,宰相吕颐浩不喜而罢之。故天下之士皆箝其口矣”[16]959。其后宋高宗又与秦桧主和误国,“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其顽钝无耻者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其矫诬也,无罪可状,不过曰谤讪,曰指斥,曰怨望,曰立党沽名,甚则曰有无君心”[5]13764。为防止有人议论其降金乞和,“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5]13765。别说是奏呈直言了,就是私下议论朝政也会招致被捕治罪。绍兴三年(1133年)八月甲辰,颁手诏求直言,但“近下求言之诏,未闻有画一奇、出一策者”[17]2213-2214。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有河北进士梁勋夜行昼伏,从伪齐投奔南宋,“伏阙上书,论北事甚详,且言金人必举兵,宜为之备”,结果“尚书省勘会前后累降指挥禁止,不许伏阙,今勋不遵约束,故有违犯,辄妄议边事,理当惩戒”[18]1805。梁勋竟被押赴千里外的惠州编管。秦桧死后,为防止臣民议论屈辱的对金和约,绍兴二十六年三月丙寅,宋高宗又颁诏:“讲和之策,断自朕志,故相秦桧但能赞朕而已,岂以其存亡而渝定议耶!近者,无知之辈遂以为尽出于桧,不知悉由朕衷,乃鼓唱浮言,以惑众听。至有伪造诏命,召用旧臣,献章公车,妄议边事。朕实骇之……朕奉祖宗之明谟,守信睦之长策,自讲好以来,聘使往来,边陲绥静,嘉与宇内,共底和宁。内外小大之臣,其咸体朕意,恪遵成绩,以永治安。如敢妄议,当重寘典刑。”[8]5536-5537即秦桧死后,宋高宗继续以抗金为讳,在其长期的高压之下,终于形成了“大臣固位而不欲言,小臣畏罪而不敢言,草莱之士不达国体亦不能言”[16]1395的局面。

宋孝宗即位后一度广开言路,但“献言者不惟天下国家之大体,而毛举细故以为忠;听言者不察天下国家之至计,而抉擿隐伏以为明。是以,献言虽多而实无所益于人之国,听言虽广而实无以尽天下之美”[4]581。求言活动轰轰烈烈,而效果却如此而已。

宋理宗继位后便颁发了求贤、求言两道诏令,关于其效果,乔行简批评道:“凡内外大小之臣囊封来上,或直或巽,或切或泛,无所不有。陛下亦尝摭其一二见之施行,且褒赏之矣。而天下终疑陛下之为具文,盖以所召者非久无宦情决不肯来之人,则年已衰暮决不可来之人耳,彼风节素著、持正不阿、亷介有守、临事不挠者,论荐虽多,固未尝收拾而召之也。其所施行、褒赏者,往往皆末节细故,无关于理乱,粗述古今,不至于抵触,然后取之,以示吾有听受之意。其间亦岂无深忧远识、高出众见之表,忠言至计、有补圣听之聪者,固未闻采纳而用之也。”[5]12490即批评宋理宗的求言与求贤均为有名无实的政治作秀。

此外,宋朝绝大多数臣民的直言不可能直接交到皇帝手中,其间需要经过一个相关机构受理、传递、奏呈的过程,宋朝通常的做法是“在京则于鼓院、检院投下,委主判官画时进入;在外则于州、军投下,委长吏即日附递奏闻”[3]8466。而在此过程中,有关官员往往会对直言人为地造成许多阻隔。比如“取责副本,强有抑退” [3]8466,或借口期限已到而拒绝受理,或暗中扣压,拒不奏闻。景祐四年(1037年)十月十八日,宋仁宗因为“比日上封言政事得失者少”,怀疑“言路雍塞所致”,于是,“令阁门通进银台司、登闻理检院、进奏院,自今州县奏请及臣僚表疏,毋得辄有阻留”[4]帝系9之13。由于阻隔、扣压直言的现象日益严重,宋徽宗在宣和七年(1125年)十二月的罪己求言诏中不得不一度表示要对此类行为进行严惩:“敢有沮格及以结绝为名,暗有存留,并肆诸市朝,与众共弃。” [9]2456但这种严厉的惩处规定几乎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史籍中很少见因此而真正受到严惩的官员。因此,这种稻草人式的惩罚规定的作用也就可想而知了。此外,即使直言能够送达朝廷,日理万机的皇帝也绝对不可能全看,如前文所引晁说之之言:

叠章累疏,繁委而并集,则陛下果能环复而究览之耶?计陛下一日万机,必未能然尔。而将欲如平时章疏,事关深密者则留中不出,事系政体者则下中书,事属兵要者则下枢密院,两府覆奏,则又下群有司及郡邑,至于无所行而后止。如此,则是有求谏之名,而无求谏之实,与前世之为空言者等耳。

面对京师和外地呈送来的叠章累疏的直言,宋朝皇帝通常都是指派官员进行分拣,分拣官员若觉得不妥当的直言就会弃置不顾,只有他们认为重要的、有益治道的才会进呈皇帝御览——这也是多数直言沦为空言的又一个技术环节。因此,“奏疏入递,而不知达与未达,直言虽求用,而不知行与未行”[12]358-359成为常态,轰轰烈烈而又劳官动众的诏求直言,投入许多人力物力送达朝廷之后,绝大多数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四、結 语

正因为多数诏求直言是出于树立明君形象的政治需要,或应对灾异天谴的程式化行为之一,故诏求直言流于形式者多。尽管不断有人批评其“垂之空言,示之寡信”[19]2,但由于适应了皇帝塑造开明形象的政治需要,适应了天人感应论影响下安抚遭灾民众焦虑心理的需要,适应了士大夫参与政治,特别是党争政治的需要,宋朝君臣对诏求直言便乐此不疲,使之成为了宋朝皇权专制体制下一种常见的政治文化现象。

雖然对改善宋朝政治所发挥的有益作用很有限,但为了彰显皇帝开明纳谏的明君形象,官方编纂的史书又都会对皇帝诏求直言大书特书。宋朝固然有个别人因奏呈直言,偶合圣意而得到奖赏或提拔者,但因为所奏呈直言忤逆了权势人物,进而因言获罪,遭到贬谪或禁锢,甚至祸及子孙的事例则更多。诏求直言在宋朝政治中的实际作用,给后人印象最深者,莫过于它与党争的结合,成为加剧党争的催化剂,尤其是在北宋后期,诏求直言为新旧两党互相攻讦提供便利,当权的一派则往往通过编类臣僚所上直言,区分正邪,进而党同伐异,开创了利用诏求直言打击持不同政见者的传统,使诏求直言彻底变味,竟然成为最高统治集团引蛇出洞,进而排斥异己的政治计谋——这在元符三年诏求直言后,宋徽宗、蔡京所搞的元符上书人正邪等的划分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即使是危机时刻的诏求直言,专制皇帝也不曾认真对待。宣和末年,面对金军第一次兵临城下的危机,宋徽宗一面下诏罪己求言,恳求臣民直言阙政,挽救危局,一面把皇位禅让位给宋钦宗,自己却匆忙逃离汴京。靖康年间的宋钦宗,“自金人犯边,屡下求言之诏,事稍缓则复沮抑言者,故当时有‘城门闭言路开,城门开言路闭之谚”[18]1000。正是伴随着“城门闭言路开,城门开言路闭”的讽刺民谣,徽、钦二帝最终被金军俘虏,北宋走向覆灭。

而宋高宗重建的南宋,在对待直言方面做得更差。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八月,尚书左仆射“李纲每建言颇切直,黄潜善、汪伯彦忌而谮之,又讽臣僚使言其罪”[16]825,当月十八日李纲便被除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杭州洞霄宫,再次被逐出了朝堂。陈东、欧阳澈上书为李纲鸣不平,结果二人“语切直,斩于市”[16]825,二人因为进直言冒犯了掌权者,而搭上了性命。建炎二年(1128年)八月二十一日,殿中侍御史马伸因弹劾黄潜善、汪伯彦时直言不讳,遭到打击报复,九月便死在了被贬官的路上。建炎年间,宋高宗重用黄潜善、汪伯彦两大奸佞,此二人对“士大夫献言者,同己则不次升擢,异已则辄遭含怒”,以致于士大夫无不侧目畏之。即使在言官的一再奏请下,搞了一次“大询众庶”的求言活动,职事官言时病者甚多,但黄潜善等“以谋不自己出,又身为宰相,致大询及众,内怀不平,遂奏乞降付御史台抄节,申尚书省。人莫不怪之。”[16]892结果所上直言便在“抄节”过程中不了了之。宋高宗即位初期便是这样:一面诏求直言,大秀自己开明纳谏的明君形象,一面宠信黄潜善、汪伯彦两大奸佞,残忍地杀害或贬逐直言进谏的忠臣义士。此后南宋权相迭起,“当国恶箴规,言者疑触迕”[5]12364,诏求直言更沦落为一种文饰。

尽管宋朝人彭汝砺曾发出“是非在于众人,当与众人共之;利害系于天下,当与天下共之。盖虽人主,有不得专也”[6]172的高论,但在听之罪之惟在一人的皇权专制体制下,诏求直言便只能是专制皇权的一种文饰和政治手段,因而表现为求言诏书发布者的表演性,表现为直言奏呈后其是否被采纳的不确定性,以及奏呈直言者命运的不确定性。虽然诏求直言对改善宋朝治理状况的实质性积极作用有限,但作为一种政治文化现象,却自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参 考 文 献]

[1]陈晓俭.论宋哲宗登基后的两次诏求直言[J].河北北方学院学报,2015(6):20-24.

[2]丁建军.宋朝皇帝诏求直言类型及原因探析[J].兰州学刊,2017(10):69-86.

[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1992.

[4]徐松.宋会要辑稿[M].北京:中华书局,1957.

[5]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6]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7]吕中.宋大事记讲义[M].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

[8]厉鹗.宋诗纪事[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9]杨仲良.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M].李之亮,校点.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

[10]编者佚名:宋大诏令集[M].北京:中华书局,1962.

[11]司马光.传家集[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5.

[12]朱熹.朱子全书·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13]张方平.张方平集[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2.

[14]王称.东都事略[M].台北:文海出版社,1979.

[15]晁说之.景迂生集·卷一·元符三年应诏[M].台北:商务印书馆影印四库全书,1986.

[16]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17]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18]作者佚名.宋史全文[M].汪圣铎,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6.

[19]田锡.咸平集[M].成都:巴蜀书社,2008.

The Research on the Function and Effects of the ImperialEdicts Issued for Outright Advise in the Song Dynasty

DING Jian-jun,Song Ruo-yan

(The Center for Studies of the Song Dynasty, Hebei University, Baoding, Hebei 071002, China)

Abstract: The imperial edicts issued for outright advise were relatively common political phenomenon in the Chinese imperial era, which were more than other Dynasties in the Song. In theory, they could help the emperors to know the true situation in the folk, and also could show the scene that the emperor and the scholar co-ruled of the country. But in the imperial autocratic system, many of this kind of the imperial edicts only became a mere formality; in the Song Dynasty, they had two main political functions: The first one was to show the enlightened figure of the emperor to his subjects, and the second function were providing convenience for the party contest between the new and old party in the late Northern Song Dynasty: to create public opinion for policy adjustment by the imperial edicts, or by sorting the advice to support own party and attack the others. Although the positive role of this kind of imperial edicts in the Song Dynasty was very limited, but adapted to the need for the emperor to shape the enlightened figure, adapted to the psychological needs of the affected people by the influence of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heaven and man, and also adapted to the needs of the literati and officialdom to participate in politics, especially the need of the party contest. The imperial edicts for outright advice became a common political and cultural phenomenon under the authoritarian system of the Song Dynasty.

Key words: The emperor of the Song Dynasty; imperial edicts for outright advice; function; eff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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