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翔
摘要: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是社会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笔者结合工作中掌握的一些情况,总结归纳了社会单位在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并以进一步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字: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对策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是社会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是社会单位预防和控制初期火灾的根本保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火灾事故日益增多,从统计情况来看,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能够快速启动并及时发挥作用,是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关键因素。但从实际工作、日常调研、督察检查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社会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的故障率仍然居高不下,单位在日常维护管理过程还存在很多薄弱環节,暴露出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一)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较低。一方面,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建筑消防设施处于故障、手动或者停用状态的情形居多。例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故障、消防水泵等消防用电设备的控制柜处于“手动”或者“停用”状态,多数都是通过维护或者简单的维修就可以恢复正常工作状态的小问题,但实际情况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存在的故障问题不去解决,直至消防监督人员检查发现才去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甚至部分管理人员认为,只要签订了维护保养合同,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就都是维保单位的事情,出了问题都是维保单位的责任,对解决单位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不积极。另一方面,由于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较低,没有建立一系列规范、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即便建立了,但是在制度落实环节被弱化,占用通道、遮挡消防设施等动态隐患问题时有发生。
部分单位管理人员自身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知识知之甚少,对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检查方法不掌握,对于消防用电设备的控制柜处于“手动”或者“停用”状态的问题“视而不见”,在日常工作中不能及时发现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致使建筑内的消防设施长期处于不良的工作工作状态,得不到必须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同时,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存在“等、靠、躲”思想,不监督不落实、不跟进不整改,突击整改隐患、维保消防设施,应付检查现象较为普遍,特别是多产权单位,消防责任不明确,对一些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隐患整改工作有畏难情绪。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履职不符合要求。一方面因地处新疆南疆地区,当地居民基本上均为维吾尔族,自愿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的人员群体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汉语能力弱的特点,但全国“建构筑物消防员考试”以及“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培训教材、试卷均为汉语,部分人员虽然基本能够胜任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工作,但在考试中却因理解和表达障碍,不能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消防控制室值班“有证无人”和“无证上岗”现象普遍;另一方面,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履职意识薄弱,值班期间睡岗、离岗情况较为严重,日常巡查检查工作无人落实,对消防控制主机报警反馈的故障及火警信息不能及时进行核查、维护,存在值班记录与消防设施运行记录填写不一致、日常巡查检查流于形式,值班人员不熟悉消防设施基本操作规程,简单的问题得不到处理,导致小问题酿成大故障。
(三)消防设施设备老化情况严重,未明确更新周期。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城市建设进度日益加快,建筑规模日益增加,在当时的法律以及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下,达到标准的建筑均施工安装了自动消防设施,设备产地涵盖国内、国外,仅喀什市就有来自美国、日本、德国、英国等四个国家的近10余套设备,部分设备虽然仍然能够正常工作,实现其所具备的报警以及联动功能,但由于设备年代过于久远,设备老化情况严重,反应速度极慢且不稳定,甚至配件损坏都已无法维修。部分早期又国内厂家生产的消防设备,由于厂家已不存在或者设备停产等客观原因,也突出存在设备老化、得不到技术支持的情况。由于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未对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更新、淘汰周期进行明确,部分长期服役的设备仍然在岗,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较低。
(四)消防设施维保、检测单位整体素质不高。消防设施维保、检测单位等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性较强,对其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专业知识素质、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要求较高。公安部于2017年正式下发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制度》,但截止目前全国取得注册工程师证书的人员尚不足一万人,全疆已获得续期许可的各类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仅有121家,承担着全区上万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其它社会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检测任务,社会消防专业技术服务供需矛盾十分突出,难以适应消防行业的发展需要。
首先,不少技术服务机构的人员尚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业务素质水平较低,无法保证维保检测业务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导致消防设备故障频发;其次,有些维保企业之间,恶意竞争,相互杀价,导致维保价格低于维保所需的最少运行成本,必然造成维保质量的低劣;再次,有些维保企业未建立健全维保人员职责,未制定维护保养操作规程,对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等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的维保操作内容未加以明确和规范,维保质量得不到保障。
(五)消防工程质量不高、系统可靠性低、稳定性差。一是消防工程施工企业施工质量不高,施工人员业务水平低,导致存在先天性的自动消防设施故障问题。例如,线路穿管不到位、防火防水防腐蚀措施不到位以及施工标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导致故障频发、完好率不高;二是消防工程施工企业为确保利益最大化,在施工过程中使用质次价高甚至是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导致建筑消防设施的可靠性严重降低;三是一些施工单位在质保期内不依法履行质保职责,对单位消防设施不能够及时维护保养,对存在的故障不能第一时间排查、修复。
(六)消防监督检查不深不细,遗留先天性的问题。一些消防监督员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以及验收过程中过于注重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联动正常等,而忽略了消防检查的过程,没有深入细致的对建筑进行过全面的“体检”,同时由于业务水平等原因,一些经过多次检查、验收的单位依然存在明显的火灾隐患问题。甚至有些问题在后续的监管过程中,被视为“遗留问题”,导致影响建筑消防设施正常工作的隐患问题长期存在。
二、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水平的对策
(一)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培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首先每个建筑管理单位要培养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责任人、管理人以及相关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有关知识的熟悉以及掌握程度,使其能够真正履行好单位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二是要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准入门槛,使其能够真正担负起控制室值班以及建筑消防设施巡查、检查,定期维护保养的工作任务;三是要加强“两人一室一站”(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二)持续深入推进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工作。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是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立足于提高单位自身火灾防控能力,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出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的建设标准,并在全疆向社会单位进行推广。从2017年全疆建筑消防设施“三化”达标验收情况来看,全疆共有“三化”建设单位6405家,其中消防部门列管5454家,5343家单位达标,达标率为97.96%;派出所列管951家,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达标率达到100%。经过近9年的工作实践,证明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对于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以及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另一方面,应当尽快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最长工作年限以及必须更新更换的情形,坚决杜绝设备超期服役,带病运行的情况。
(三)加强对消防工程施工、维保、检测等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其执业行为。加强和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是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的重要措施,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这支社会消防专业力量,是创新消防管理的重要举措,对于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对消防技术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实施“同检查、同监督、同管理”,严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履职情况,严厉查处无资格人员执业、质量过程管理缺失,未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行为,通过相关的法律监管手段,建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长效机制,督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四)提升执法监督人员业务素质能力,加强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有效的监督管理行为是保证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的重要因素,确保实施有效的监督,就要更加注重监督执法人员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要通过加强业务学习,切實提升监督人员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严格消防监督及验收标准,对大型的、技术复杂的工程验收,要组织集体验收,提高解决问题的技术手段,确保不遗留先天性的故障和隐患问题,确保工程消防监督、验收质量。
三、结语
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是保障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只有提高意识、落实责任、加强监管、明确措施,才能有效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时刻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才能为经济社会良性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因此,必须将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参考文献:
金玉祥.加强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的思考[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