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菲
摘 要: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应当把如何增进民生福祉作为社会保障体系设计的根本取向。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对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负责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本文立足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为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 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多层次
【中图分类号】 F840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236-1879(2018)14-0016-01
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对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负责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四个方面。
(一)社会福利。
狭义上的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所使用的社会福利概念就是一种狭义上的概念,主要是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的带有福利性质的服务与保障措施,是对社会保险制度的补充,同时也指国家出资兴办的,旨在为社会全体成员谋利益的各种福利性事业和提供的各种福利性补贴。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征集社会保险税(费),并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当被保人发生相关风险时,制度给以损失补偿或提供收入的风险分散制度。社会保险包括的风险主要有因年老、疾病、工伤、残疾、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引起经济损失、收入中断或减少等等。
(三)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是得到国家立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当公民难以维持最低生活需求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保证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生活保障制度。
(四)社会优抚安置。
社会优抚制度指国家和社会依法对为保卫国家安全而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军属、烈属、残废军人及退伍军人等所给予的优待和抚恤。在实践中,社会优抚由独立的专门机构来管理,以便使其所需物力、财力和退伍兵安置工作落到实处。
二、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存在问题
(一)制度分割导致社会保障公平性不足。
制度分割,导致了地区利益与群体利益的失衡,进而使公平性受到损害。例如,基本养老保险仍然处于地区分割的状态,保留着地方承包制的痕迹;原来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非缴费型退休金制虽然在2014年年底改革成与企业职工相似的缴费型统账结合式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但与后者各自独立运行,职业年金有保障,两者之间待遇差距过大的格局并未缩小。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5亿多人中,大多数人选择的是只具象征意义的每年缴费100元低档标准,年老后完全不可能获得有效保障老年生活经济来源的养老金。在医疗保险方面,仍然是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分割,一些地方虽然整合了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但筹资与待遇差距仍然存在。
(二)社会保障权责关系不明确。
主体各方合理分担责任是现代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一个成熟、优良的社会保障体系必定是主体各方责任边界清晰并能够有机协同的体系,但从我国现行制度实践出发,可以发现,作为社会保障责任主体的政府(含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企业、社会、市场、个人及家庭的责任边界是不清晰的,甚至还出现了相互错位、效果对冲的现象。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虽然由用人单位与参保者个人分担缴费,但单位缴费相当于个人缴费的2倍以上,且个人缴费全部记入私人所有的个人账户,这意味着参保人之间是完全没有互助共济的,而政府承担的也不是相对稳定的比例而是难以预计的兜底责任。
(三)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严重失衡。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就明确提出了社会保障多层次化的政策取向与发展目标,但20多年过去了,仍然是政府主导的法定社会保障处于独大的局面,公益性的社会慈善机制、政策性的保险机制与职业福利机制,以及市场化的个人保险机制均未得到应有的发展。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严重失衡的,第二、三层次实际上才刚起步,虽然国家财富与社会财富在快速积累,市场机制与社会机制的作用却极其有限,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物质基础因缺乏对市场机制与社会机制的利用而处于无法有效壮大的境地,这既不利于优化责任分担机制,也无法保障人民福祉不断增长。
三、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我国城乡之间的社会救助分割碎片化较为明显,无论从待遇给付、资源配置、服务供给、项目递送,还是从低保、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制度結构上,抑或东部和西部、民族地区和非民族地区、连片贫困山区等都存在较大的横向差距。实际上农村的社会救助需求和急迫程度远远高于城市,这是新时期社会救助体系可持续发展所要优先解决的非平衡的城乡一体化议题。未来,需在城乡社会救助项目上进行有效衔接,把救助资源适度向农村倾斜作为突破点和抓手,增强地域性整合治理,畅通救助信息渠道,使城乡间、东西部间救助各项资源有序流动和更好地分工协作。
(二)提高统筹层次。
“横向不到边”“纵向未到顶”是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面临的亟须突破的难题,无论是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抑或是社会服务都尚未实现有序衔接,需要尽快实现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在纵向上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实现全国统筹的一体化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在横向上需整合养老保险的制度资源,将第一、第二、第三支柱加以整合,构建权责清晰、衔接有序、层次分明、发展平衡与充分的养老保险体系。
(三)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
当前我国医疗保险体系的发展脉络已较为明晰,即在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前提下,医疗保险体系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为基本、以大病医疗保险为有益
补充,附之以特殊人群的医疗社会救助作为辅助性政策兜底,加之社会保障体系模式中的两条支线——商业健康保险与慈善事业,形成新时期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下相互联通的医疗保险体系。
参考文献
[1] 褚福林.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应定型[J]. 中国社会保障,2015(8).
[2] 匡亚林.新时代聚焦新发展: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J].行政管理改革,2018(5):39-44
[3] 汪文志.关于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6(72):42-49
[4] 李珍.社会保障理论[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