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用电检查防窃电措施探讨

2018-10-21 13:19胡猛
市场周刊·市场版 2018年16期
关键词:用电检查电力企业

胡猛

摘要:电力系统运行效果与整体电力资源供应效率息息相关,随之影响了整体电力经营企业的运营效益。而防窃电工作是用电检查的重要方面,防窃电措施的实施不仅可以提高电力资源的供应效率,而且可以保证电力资源运行环节的安全稳定性。本文根据现阶段电力企业用电检查现状,对现今情况下电力企业用电检查过程中防窃电措施的应用进行了简单的分析。

关键词:电力企业;用电检查;防窃电措施

在现今社会发展背景中,电力企业已成为我国基础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电力企业的运行情况也直接影响了我国整体社会生产工作的进行。在电力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用电检查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其不仅可以进一步完善电力企业运行服务,而且可以通过对电力运行环节问题的分析,采取对应的解决措施,为我国电力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因此在现阶段发展过程中,对电力企业用电检查问题及防窃电措施进行进一步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电力企业用电检查现状

(一)用电检查体系不完善

目前,大多数电力企业内部已经具备了电力用电检查体制。但是在电力企业不断优化改革过程中,其内部用电检查体系仍然缺乏一定的严谨明确性,如用电检查时间、地点、方式不规范等,对用电资源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二)工作效率不高

在现阶段电力企业发展过程中,电力资源使用者数量的急剧攀升,促使电力企业人力资源配置弊端逐渐凸显,工作人员分配不足,不仅影响了重点检查机制运行效率,而且对整体电力资源故障检查工作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缺乏有效的防窃电措施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我国电力系统自动化建设工作不断开展,而电力系统远程遥控模式的运行,也为恶意窃电人员带来了一定的机遇。再加上现阶段电力资源检查防窃电打击力度不足,对整体电力资源运行稳定性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二、电力企业用电检查中防窃电措施

(一)完善用电检查防窃电体系

用电检查工作中防窃电体系的建立完善主要包括基础防窃电措施及新型设备防窃电措施。一方面针对无表法、欠压法、相移法等常见窃电措施,可采用专业高科技全封闭计量箱的增设,阻止窃电行为的接触,从而实现防窃电效果。或者采用全电子式电能表,通过正反方向功能累及设置,可有效防控移相法外界电源窃电行为。在这个基础上,也可以通过电能表远程抄表、监控系统的合理设置,对配电台区内电能表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并预先评估相应配电台区电力资源运行趋势[1]。另一方面通过对月度公用变压器线损报表数据分析,对确定用电检查范围,并对相应公用变范围内异常用户进行重点管制。结合新型防伪铅封模式的应用,可在以往防伪铅封的基础上,在智能电能表的封帽、印模表层进行防伪标识的管理编号的设置,从而提高防窃电效果。

(二)优化用电检查机制

在常规用电检查工作中,电力企业用电检查机制的建立可以保证用电检查防窃电执行程序的合法性。首先在电力企业管理过程中,应严格依据《用电检查工作单》的相关内容,进行用电执行方案的设置[2]。为了保证用电检查工作的标准程度,在用电检查过程中应配置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用电检查人员。其次相应用电检查人员到达用电检查场地之后,相应工作人员可依据《用电检查证》的相关内容,通过与电力资源用户的沟通交流,在获得电力资源用户的同意之后,可要求其在《用电检查工作单》上进行签字确认;再次对于明显违反国家电力资源使用标准的用户,电力企业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可立即停止供电,并向相关用户开具《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等相关文件,责令相关电力资源使用者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除此之外,对于用电检查过程中电力资源使用异常的用户,可依据电力资源用电检查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停限电处理。由于供电企业、电力资源使用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在用户窃电行为处理时,电力企业应在自身范围限度内,即不可超出民事行为的范畴,明确自身权限,进行全面准确的法律证据获取。在窃电证据收集环节,电力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应在保证窃电证据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对用户基本情况、竊电起止时间、电价执行情况、补收电量计算依据等信息进行全面记录。同时在《用户违章用电及窃电处理结果通知单》上对相应计算依据、追缴金额、补收电量、费用清单、上诉期限等信息进行详细处理,从而保证防窃电措施的有效实施。

(三)加大防窃电宣传打击力度

一方面对于窃电行为,应依据《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相关窃电行为进行严厉惩处。一般来说,电力企业对于窃电行为的查处属于民事管理范畴,对于配电台区的窃电行为,电力企业有权对恶意窃电行为停止电力资源供应及申请电力费用追加缴纳。若相关责任人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电力企业职能部门可申请当地法律管理机构依据相应管理法律进行严厉惩处;而对于窃电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窃电行为,电力企业也可申请当地司法机构进行刑事责任追加。另一方面为了进一步提高防窃电打击力度,电力企业可在自身用电检查防窃电处理的基础上,加大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合作力度,通过电力企业与公安机关窃电打击格局的构建,提供电力企业防窃电工作效率。在具体的防窃电行为处理过程中,电力企业可在民事侵权赔偿范畴内,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的相关规定,对相应窃电人员进行民事责任追加。同时当地公安机关可依据《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及《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从触犯电力管理行政规章入手,充分利用自身权责,加大防窃电行为管理处罚力度,从而对其他区域窃电行为造成一定的威慑效果。

三、总结

综上所述,窃电行为具有犯罪的形式,其不仅影响了区域电力资源配置的效率,而且为国家及人民的经济利益造成了危害。因此电力企业在常规经营管理过程中,应依据相关法律规范,从防窃电技术装置配置、防窃电机制完善、窃电行为惩处等方面,全方位完善用电检查防窃电体系。通过电力企业防窃电体系运行,可以为防窃电工作管制提供有效的帮助,从而保证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古蔺县供电分公司)

参考文献

[1]任傅强.新形式下电力用电检查及防窃电措施研究[J].工程技术:引文版,2016(7):00246-00246.

[2]钟喆.供电企业用电检查面临的重点问题及反窃电措施研究[J].工程技术:文摘版,2016(10):00282-00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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