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法定化思路研究

2018-10-21 22:22卫珂
装饰装修天地 2018年2期
关键词:建设规划海绵城市

卫珂

摘 要:海绵城市是一种形象的表述,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海绵城市是指城市系统具有海绵的特性,可适应气候变化及环境变化,即便遇到自然灾害,也可通过自身“弹性”对自然灾害产生抵御作用。雨水季节时,海绵城市可通过吸水、蓄水、净化水等作用对水资源进行贮存,并加以利用,极大程度提升了水资源利用率,保证了城市用水需求。

关键词: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法定化

1 海绵城市的内涵

海绵城市是指把城市建造成具有海绵功能的城市。通过低影响开发技术的系统运用,恢复传统粗放型建设破坏的生态环境,保护原有的水生态系统,减少径流,减轻暴雨对城市健康运行的影响。海绵城市理论与绿色基础设施技术主要区别在于它的宏观性。绿色基础设施技术关于雨水排水管理方法侧重于景观设计以及相应的技术创新,缺乏对生态环境系统水平的综合考虑。海绵城市理论强调生态优先,以整个生态系统为研究对象,建设一个绿色网络、水文网络的系统梳理,支撑起了海绵城市的骨架。在水文网络与景观基础上,将通过低影响开发技术,最终来实现海绵城市的建设。

海绵城市是城市建设的一种新型理念,也是一个综合性的形象概念,通过建设可渗透路面与绿地等方式,使我们的城市具有像海绵一样有弹性,可以在降雨的时候吸水、渗水、蓄水、净水,在需要的时候将吸收到的雨水释放并加以有效利用,防止了城市洪涝灾害,减轻径流的污染负荷,从而实现了水资源循环利用、改善城市景观和城市气候微调等。将各种资源合理有效地统筹规划,以降低对生态系统的破坏,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建设成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水循环系统。

2 “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原则

2.1 规划统筹,兼顾远近

要对海绵城市的建设进行前期的规划与统筹、做到各个系统相互协调,在确保建设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将时序合理化,做到项目的实施评估与绩效考核的准确性,确保海绵城市的持续性建设。

2.2 优先生态、注重安全

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与低影响开发设施,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和可持续水循环。提高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城市水安全。

2.3 因地制宜,科学化,合理化

充分结合海绵城市内湾、水系发达但生态条件不足、新建道路和公共建设施诸多条件,选用渗、蓄、滞、净、用、排各类设施组合,因地制宜展开建设。主要针对海绵城市地下水位高,地下水矿化度高,土壤下渗难度大,盐碱地分布广泛蒸发强烈,进行科学合理因地制宜改善。

2.4 全面协调发展,综合提升

统筹城市基础设施,与道路、绿地、竖向、水系、景观、防洪等相关内容充分衔接。基于“海绵”理念,全面协调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海綿城市建设,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与协调。

3 海绵城市规划法定化思路及内容

3.1 我国现行法定规划体系思路及内容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法定规划包含由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详细规划。法定规划具有典型的空间均衡、全面统筹、协调安排等特点,在规范规划程序、内容方面具有一定的政策指导和法律约束作用,以保障规划实施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

当前法定规划体系中,从总体规划阶段,到详细规划阶段,对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逐一提出了结构、原则、功能等要求,对水系、绿地、管网的管控则由总体原则、保护范围及空间形态、控制指标等层层递进,最后落实到分区地块控制范围及要求,乃至各项设施设计情况(表1)。整体而言,法定规划体系对相关雨水利用设施用地空间的布局做了自上而下的明确要求,但相较于海绵城市规划中提出的“山水林田湖”系统性理念、总体与分区指标控制、管控与落地要求等内容,足以充分体现专项规划的专业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这些内容对于促进城镇化与生态本底的协调发展尤为重要,也深刻反映了推动海绵城市规划法定化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3.2 海绵城市规划法定化思路

海绵城市规划法定化的主要意义在于,在法律制度层面上全面保护原生的海绵本底、全面修复受损的海绵空间、全面管控新建的海绵设施。因而,在探索海绵城市规划法定化的过程中,可基于以下几点原则及思路来循序推进。

(1)可协调性。基于分层设计(总体规划阶段、详细规划阶段)的理念,促进海绵城市规划与法定规划体系各层级的深度、实施时序、编制内容等相适应,全程化同步法定规划体系编制进程。在总体规划阶段,以格局理念、实施目标、实施策略为主;在详细规划阶段,以指标落实、布局控制、实施要求为主;同时注重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与水系、防洪排涝、道路竖向、土地利用、绿地系统等规划进行衔接调整,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2)可操作性。立足已有规划成果,总结各地区规划经验,着力探索编制方法的异同点和适用性,补充和完善已有规划编制办法;就法定规划体系中的发展目标、空间目标、工程设施、管理措施4项主要内容,探讨将《考核办法》中18项控制指标纳入其中的可能性,并将其划分为约束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类,分解落实到法定規划体系中,实现规划层面海绵城市理念的全过程控制(表2)。如对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约束性指标,需要将其纳入法定规划体系的各个层级,而指导性指标主要在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层级分别进行指标落实和布局细化等研究。

4 结束语

海绵城市规划是城市生态化、系统化发展的重要实践,其本质是城镇化与自然环境、生态资源的协调发展,相关规划编制工作仍处于摸索调整中,因而普及和法定化规划管理实施过程十分必要。

参考文献:

[1] 徐振强.海绵城市试点示范申报策略研究与能力建设建议[J].建设科技,2015(3):58~60.

[2] 王国荣,李正兆,张文中.海绵城市理论及其在城市规划中的实践构想[J].山西建筑,2014(36):1~2.

猜你喜欢
建设规划海绵城市
青州市东夏镇富贵园项目风险识别研究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及其养护探讨
浅谈城市路灯设施规划与施工管理
智慧城市建设规划中公众满意的影响因素研究
“海绵城市”理念下,构建低影响雨水开发系统的研究综述
中国为何要建“海绵城市”
智慧校园建设规划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