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監管办公室为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颁发了云南省首张国家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标志着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正式取得从事电力业务资质,可以依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
2015年以来,保山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确定放开增量配电业务大好机遇,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秉持互利共赢、携手共进的初衷,按照“合作、共赢、发展”的原则,于2017年7月和10月先后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及《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云南电网公司与保山电力公司按照49:51的股比共同注资组建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积极促进保山电力体制改革,主动服务保山工贸园区的建设发展。
保山工贸园区(含“园中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于 2017 年 11 月 21日纳入国家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在保山市委市政府和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协调、推动下,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注资组建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完成工商注册,于 2018年 5 月31日成为保山工贸园区(含“园中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
作为有存量的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业主,在云南省和保山市各级政府、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颁发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3号)要求,加强与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沟通、汇报和请教,基于保山市良好的电力改革政策环境,积极推动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相关工作,最终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行政许可。
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作为国家第二批增量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将依托股东双方电网优势,运用市场化手段,充分发挥保山区域小水电优势,优先消纳区域内电力电量,为园区提供安全、环保、优质、高效的综合绿色能源供应服务,实现用户降成本、电厂多发电、电网保供电、政府稳增长的多方共赢局面,促进保山市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经济优势,助力保山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