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成
【摘 要】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劳动力市场是中国整体市场展览的基础,也是市场体系展览的关键部分,但目前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展览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本文通过对中国劳动力市场最终实物展和部分发展过程的详细分析和考虑,提出了改善和发展中国劳动力市场的手段和方法。
【关键词】市场经济;劳动力市场;社会保障
一、劳动力市场的相关概念
市场体系包括商品市场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以及劳动力市场体系。劳动力市场将其转化为生产力,有效地推动了社会发展。劳动力市场也可称为人力资源市场或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来分配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劳动时间和工作空间的安排。这种分配和工作的时间应该适应和适用于雇主的主题。劳动力是指劳动力市场的主体,即劳动者。劳动者在交换劳动力的过程中,劳动者和雇主签订的劳动平等合同和选择的劳动场所是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不仅需要分配所有商品,还需要分配生产要素。生产要素的主要要素包括物质资源,资本和劳动力资源。生产要素中的劳动力资源是所有因素中唯一的活跃因素,劳动力资源是生产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体系的形成离不开各种因素的进入,其中劳动力是其形成的关键因素[1]。
二、劳动力市场的特征
(一)劳动力市场的个性特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市场作为生产要素市场之一,与其它生产要素市场有着明显的共性,具有作为生产要素市场的一般特性。由于劳动力商品由成千,上万异质的劳动者组合的群体的特殊性,决定了劳动力市场区别于其它生产要素市场,存在自己独特的个性特征:1、时效性
劳动力市场上,供求双方的关系一直延续到雇用期限结束时才终止。一般的生产要素市场,供求双方的关系只发生在交易过程中。交易一结束,双方关系就终止。而劳动力市场上,供求双方的关系一直延续到生产过程中,只有到雇佣期限结束时才终止。并且由责任和合约制约着双方的行为。
2、多重影响
作为交易价格的工资,不再是劳动力市场的主要因素。对于一般生产要素市场来说,市场交易主要取决于生产要素的价格。而在劳动力上,由于劳动力市场附着于劳动者,劳动力效用的发挥必须依靠劳动者自身来实现。于是在雇佣交易中价格外的非货币因素,如工作环境、伤害风险等,也显得很重要,并且可能成为主要决定因素。
3、法制规范
劳动力市场上,必须有大量的法规和法制。在其它生产要素市场上,不存在影响和制约市场交易关系的机构和法规。而在劳动力市场上,则必须有大量的维护市场运行、影响雇佣关系的机构和法规。
(二)劳动力市场的共同特征
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模式,劳动力市场有其自身的特点。但作为人类文明产品在劳动力资源活动中的分配,它们具有共同的特征。主要是:
1、统一性
市场范围覆盖整个社会,不允许各种市场的划分,也不允许非市场机制的干扰。在市场建设规划中,统一合理的布局安排。统一原则按市场规则的顺序排列。在劳动力市场与其他要素市场的关系中,它是相互联系和协调的。
2、开放性
劳动不仅从社会流向企业,而且从企业流向社会。在利率机制的指导下,劳动力通过生产发展和产业转移实现就业,城乡就业差异趋于缩小。地区之间的劳动力流动也不受限制。更重要的是,劳动力市场信号在公司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以及地区之间无限制地传递,从而导致劳动力资源的供求。劳动力市场的开放性也反映在国际市场的劳动力流动中,即劳动力市场的国际化。
3、竞争性
工人争夺工作和工资;雇主争夺高素质人才和所需数量的合格劳动者;工人们围绕劳动条件,特别是工资与雇主竞争。这些竞争是基于市场参与者的平等,通过供需双方的相互选择和工资杠杆的调整。
4、有序性
劳动力市场的有序运作是由两个基本规则保证的。一方面,它必须根据市场机制正常运作。基于价值规律的供需,竞争和工资三大机制与动态联系关系交织在一起,完成了市场的内部调整过程;另一方面,依靠一系列国家法律和法规来弥补劳动力市场的内在缺陷,规范市场行为,如限制市场垄断和促进公平竞争的法律。
三、我国劳动力市场现阶段出现的问题
(一)劳动密集型市场主体的权益缺乏保障
劳动密集型市场主要来源于中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就业模式。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主要包括纺织,服装,皮革和家具制造业,以及农业和林业,其范围涉及中国的第一、二、三产业。劳动密集型市场主体的主要特征是学历低,知识水平低,技术能力不足。这些劳动者大多使用劳动力作为劳动力来交换金钱。由于劳动密集型市场实体的教育水平较低,大多数劳动者在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其内容没有深入的了解。许多人认为,只要他们能够支付工作,甚至一些工人也没有与雇主签订合同,这导致许多工人在工作后没有给予任何工资。劳动密集型市场的主体缺乏法律意识,与此同时,政府部门没有对劳动密集型实体的权益给予应有的保护,也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来限制雇主。
(二)劳动技术型市场竞争秩序得不到维护
劳动技术密集型主要出现在软件行业、高科技科研单位、化工产业等等。劳动技术型劳动力特点是其具有高学历和高级的技术能力,为国家各种先进行业提供技术支持。但是在劳动技术型市场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各个用人单位常常会拿应聘者的学历进行比较,这样使许多学历较低的人无法得到面试和工作的机会。这样的市场竞争体制和秩序,造成一部分有能力没有较高学历的人丧失了自身发展的机会。在同等学历竞争的过程,又会出现部分用人单位的暗箱操作,造成很多学历和能力都很高的应聘人员没有面试和工作的机会。这种市场的自我调节存在一定程度的弊端,政府应对劳动技术型市场秩序进行规范和維护,保证劳动技术型市场竞争秩序的合法合理的进行和发展。
(三)劳动力市场整体调节机制得不到发挥
中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很大一部分是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制度的运作下,国有企业没有彻底改革劳动制度,这种情况阻碍了市场主体的形成。一些非国有企业虽然已经形成了市场竞争体系的主体,但在市场竞争模式的运作下,劳动力产生的价格标准并不一致。在一些雇主和领域,劳动者所得的工资不能反映劳动力的基本成本,也不能充分反映劳动力的供给和需求,劳动力市场的整体调整机制无法得到充分利用。
(四)劳动力市场整体服务体系不完善
劳动力市场的整体服务包括劳动力就业和劳动力培训。劳动者应当在用人单位领取相应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退休保险。这些在中国目前的劳动力市场实施中并不全面。有些公司没有为员工提供这些保险,导致整个劳动力市场的社会化程度很低。
四、培育和完善我国劳动力市场体系
(一)建立健全多方位责任体系
第一,要加强政府对我国劳动力市场管理的责任,政府要对我国劳动力市场中岗位缺失的情况进行就业岗位的创造,对劳动力市场中就业岗位的缺失进行有效的控制,对劳动力市场中的资源进行有计划的安排,使对劳动力资源的科学配置纳入国家经济发展规划的内容:第二,鼓励和支持大部分下岗人员进行创业,对中小企业中的密集型的劳动力群体给子一定的支持和鼓励,政府对适应市场发展和需求的就业形式,对就业比较难的劳动者给予一定的帮助,实现政府对劳动力的保护性的就业策略。
(二)完善中小企業的法治化的监督调控体系
我国中小企业的劳动力市场进行法制化的规范,这些中小企业指民营企业。首先,对劳动保障进行法制的建设,促进就业。中小企业根据自身的发展要求为劳动者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能够在技术型和密集型都进行岗位的开发和扩展,从而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就业效率,解决劳动者找不到工作的难题,也为企业的发展带来先进人才和可靠的密集型劳动力的支持,进而实现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先进人才的培养和发展。第二,依据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和国家的劳动法律制度,建立适合企业发展和保证劳动者基本合法权益的劳务合同,在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建立一条沟通桥梁,增强劳动者群体对企业的信任,提高企业用人质量。
(三)完善外地企业网络化的市场管理服务体系
近年来,各种移动搜索软件客户的开发和使用为大多数工人选择和搜索工作提供了便利的平台。这种方法大大提高了工人找工作的效率。工作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工作方向来筛选他们的工作,或者可以根据他们居住的地方与所选公司的距离来筛选他们的工作。这种网络劳动力市场模式,为劳动者在找工作解决很多问题。但是网络招聘在运行的过程中也存在问题,有很大一部分企业是不满足招聘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网络手段进行信息的更改来满足各个劳动者的要求,但劳动者一旦进入工作状态,企业就会根据自己所需要的劳动成果,如果劳动成果很早被工作的员工完成,企业就会给员工出各种难题,最后辞掉的原因仍是员工不认真。大部分工作可以在一到三个月完成,而一到三个月又通常是企业应聘者的试用期,试用期一过,企业就会采取这种方式进行裁人,从而实现廉价劳动力的雇佣。所以网络市场服务体系需要进行完善,对部分企业的合法权益进行网络和实地同时考察和监督。
五、结论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在改革后不断发展。劳动力市场是中国市场整体发展的基础。劳动力市场的灵活,稳定的开发和利用具有积极意义。中国政府制定了劳动保护法,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全面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就业行为。网络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应与国家相关法律,申请在线招聘时,企业必须通过政府的审核要求,以提高工人申请的质量。政府要根据劳动力市场的运行规律进行合适科学的市场调节,从而促进劳动力市场良性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唐宇.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效应、现状及路径选择[J] .农业现代化研咒.2014.11(01):70-74
[2] 高昕.略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培育[J] .经济界,2014 (04):23-29.
[3] 李实,万海远.劳动力市场培育与中等收入陷阱——评《中国劳动力市场发展报告2011-2013》[J] .经济研究,2014.
[4] 刘明,丁玲.论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培育和完善[J]. 新经济, 2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