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红
【摘 要】现阶段,农村经济改革已经越来越深入化,很多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得到了应用,并且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对于新型的农业现代化建设来说,新型的经营主体占据了很大的优势,无论是在技术先进程度、使用规模范围以及市场竞争力等等,都不是传统的种植农户能够比拟的。基于此,本文对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推进;农业现代化背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研究
对于现阶段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说,现代化技术的渗透已经越来越深入,例如复合肥以及化肥等等,这些都是现代科技的产物,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的整体发展。传统的分散式耕种的方式在现今的农业当中已经能不能很好的应用了,不利于农作物进行统一的科学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行业发展的必然产物,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全面取代传统的农业生产运行技术。但是就现阶段新型农业主体的发展以及培育过程来看,还是经常会遇到一定的困难,需要对其进行及时的解决[1]。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现状
在2013年,国家下发了权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号召,地方政府部门都开始积极的相应,快很多地方部门制定了有地域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将主要政策进行了细化的处理,使其更加适合当地的农业发展实际情况。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良好,尤其是对于家庭以及合作社来说,一直保持着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势头。
二、现阶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的流转看不规范
在进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规划中,土地流转开始其中重要的步骤之一,对于整体的发展规划会有一定的影响,不规范的流程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建设非常不利[2]。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人们对于土地的流转并没有引起相关土地持有人以及政府的重视,这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很多农户在进行土地流转的时候并没有签订相关的合同以及协议。其次,目前,我国有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建设还不够全面,这也就直接造成相关运转流程的不规范,实际展开效果不理想。
(二)农业人才较为紧张
现阶段,我国的农业人才较为紧张,很多大学生由于种种原因并不愿意加入到农业的工作以及活动当中,然而,想要全面的实现农业的现代化,仅仅依靠先进的现代化科学技术是不行的,后继人才的发掘是必不可少的,很多地区的农业人才较为缺少,造成这种情况的直接原因是很多农村的农业职业技术的教育没有跟上农村农业经济以及科技的整体发展脚步,这也就导致很多大学生对于农业的认识还只是停留在传统的认知基础之上,从而导致了农业的发展对于年轻的创业者缺乏吸引力,使得很多的农村年轻劳动力并不热衷于农业劳动。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规范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我国的发展时间并不长,规模还没有完全发展起来,市场的竞争能力也有待进一步的提升。对于很多规模相对较小的经营主体来说,其实际工作展开时的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较差,在很多管理制度的设定上并不科学,实际应用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漏洞,从而导致最终的经济效益并不理想[3]。
三、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
(一)建立起健全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想要有效的解决在流转生产当中所遇到的问题,应该有健全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随着我国农村人口开始大量的向城市进行转移,土地流失的问题越来越严重,相关政府部门应该意识到土地流失的严重性,对闲置的土地进行及时的解决,要着手建立起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地方政府应该在原有的国家政策规定基础上进行灵活的转变,使其更加适合地方的土地流转实际情况,从而使农户得到方便,也保证了农户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其次,要建立起完善的土地经营权退出补偿机制,鼓励农户将土地流转出去,从而创造更大的价值。第三,要注意加强农村养老保障机制的建设,从而减小农民对于土地的依赖,使土地流转得到促进。
(二)对新型的农民培训体系进行完善
对于农民来说,进行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是非常重要的,同时,这也是当前农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要对一直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加大培训的力度,将先进的土地种植知识以及管理方法传授给他们,从而提高传统农户的种植技术,使其对现阶段的农业发展有一个新的认识,提高生产技术综合掌握能力。还要积极的鼓励农户参加新型的农业经营活动,从而加强对于农业技能的了解,从而提升返乡农民工参与新型农业经营活动的积极性[4]。
(三)规范发展农村的专业合作社
农村合作社的专业规划是非常关键的,完善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需要有相关法律作为基础前提。现阶段,我国的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前景不容乐观,各个合作社之间有较强的竞争关系,这并不利于合作社的发展,现阶段所面临的重点问题就是建立起健全的组织机构,这对于农村专业合作社未来的发展会有很大的帮助,同时也更加有利于对其进行统一的监督以及管理,促进个合作社之间的交流以合作,这对于农业的长远发展会有很大的帮助。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农业的发展也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为了实现我国人民全面小康的目的,农村的发展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重点。现阶段的农村建设应该将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要的侧重点,着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中的重点要素进行了解。
【参考文献】
[1]汪艳涛. 农户分化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机制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5.
[2]張秀生,单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研究[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38(03):17-24.
[3]吴继平.加快农业现代化背景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29(06):189+191.
[4]杨静.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N]. 南宁日报,2017-05-1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