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勇 曾永强(天津工业大学,天津 300387)
陶器是随着史前人类进入新石器时代的定居生活而出现的。根据考古发现和科学测定,我国现存最早的陶器残片其年代距今约9000~10000年左右。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陶器无论从形态、名称含义、功能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变化不仅体现出了社会经济活动的发展,也揭示了孕含其中的文化演变。而针对这种情况,本文试图运用现代符号学的有关知识来重新审视和解读。
符号学代表人物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有一个重要的理论见解,即“语言是一种结构性的社会制度和价值系统,是一种历史的约定俗成”。人们如果想进行交流就必须遵守它。这里的“语言”指的是由一定数量的符号要素构成,其中每一个符号的价值意义都是通过与其它构成符号相比较来获得。通过把上述的见解运用到对陶器的重新解读中,我们试图从一个新的角度来认识陶器这种聚集了民族智慧精华、体现悠久深厚文化的器物。
新石器时代的陶器主要是日常生活用品,按照不同的用途,可以分为:汲器、炊器、饮器、食器、盛贮器,还有一些其它的杂物。这些陶器除了用现代人的思维能够猜测和判断出它的用途之外,还有一些器类的用途是不明的。而且,对这些器类的命名也只是大体上的区分,它们的用途范围也应该不限于我们所知道的。
在不同地区、不同文化类型中,不同的陶器其细节差别很大,器类组合关系也不相同,反映了不同人群共同体的不同生活方式。也就是说,同一种名称的陶器可以因为地区、文化的不同产生不同的形态,而且所呈现出的差异是非常明显的。如果用索绪尔的符号学原理来分析,我们可以把同一名称的陶器的不同形态、用途称为“所指”,而把名称的声音形象称为“能指”,由此,可以发现这一陶器的“能指”和“所指”之间的联系并不是必然的。如果可以认为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约定成俗”的话,那么“能指”和“所指”之间是由限定于某一特定历史时期和地理因素等等的一群人所规定的。但是,这些“规定”又说明了不同地区之间所具有的一种人文联系。同一“能指”会有不同的“所指”与之相对应,这同一“能指”怎么会输入生活在不同区域人们的信息脑海中,又被他们赋予与其它地区不同的“所指”呢?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约定成俗”的“俗”涵义应该是从某一特定时刻开始,这一时刻不是很多人生活在一起,而是在有了这个基础(具有相同的“能指”对应相同的“所指”的共同认识)之后,分散居住和区域化定居所形成的不同群落开始,这些不同群落或者生活习惯相同 、或者相似、或者不同。这三种情况形成不同的“俗”,但是,由于曾经有共同的生活经验所以形成了共同的“能指”,这种声音形象在移居之后并没有改变。因此“约定成俗”应该是基于这一层次上理解。因此,这一涵义上的“能指”就与索绪尔的概念有了偏离:或许语言符号的能指除了其声音图像(acoustic image)外,还应包括其听觉图像(auditory image),二者均可以视为能指,而这样一来,能指与所指的关系也就成了作为音形实体而存在的词与它所表示的概念的关系了。由此而说,所指与能指也并非一对一的对应关系
另外,器物的定名方法,一般是通过比较今天与之类似的器物名称而定,如缸、罐、杯、碗、钵之类,但古今生活方式不同,名称、用途也未必完全一样。这说明语言符号学所提出的“能指”和“所指”概念的时空观念很强烈。它所反映的是当代人的语言概念,而并非古人一直延续至今的语言和思维。对于同一器物,在语言符号方面很有可能出现断层,毕竟当代人对古人的行为造事研究的再透彻,他终究不是造物的当事人。这之间反映的还是一个时代的语言符号,而并非仅仅是器物或者产品本身的语言符号。
其次,如果类似的陶器在青铜时代尚在沿用的,则依据青铜器铭文的自名而定名,如鼎、簋、盉、敦之类。
三是传世或实用的器物中虽没有与之类似的,但在古文字中尚可找到符合它们特征的文字,就取此字为名,如三袋壮足盉状器,即据《说文解字》的解说而定名为鬶,这个名称已为考古界通用。
四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墓葬中出土的不知名古陶器,由于当时的墓葬中,往往有简牍“遣册”开列随葬品的名称和数量,可据以循名责实。
最后,如上述几个途径都无法确定名称的,则据其形制特征而定名,如仰韶文化的小口尖底瓶、商代的大口尊等,前者已被认为是汲水器,但时代较晚的已演变为无耳的尖底瓶,其是否仍为汲水器就不一定了。同样,商代的大口尊也有人认为是量器,尚有待进一步的证实。这似乎有点文字的“象形”意味,把物体图形化,然后变为符号——文字。
语言“能指”之所以也可以根据其器物特征来命名,是因为两个人之间要实现语言的沟通,首要的条件便是说话人和受话人具有相通的语言能力,这叫作语言的共享性。也就是说,两人之间具有相近的符号储备,而根据器物的形制命名、规定“能指”,能使两人之间拥有最多的相近符号储备。受话人对于语句的理解,即对信息的译码过程最简便。所以,这种语言符号是最直观和通俗的。另外可以把这种语言符号理解为更多的是基于中国史前文化的情感、思想和信仰表达已成为一个自成体系的隐喻系统。正如英国考古学家罗森指出:“象征系统是古代中国的特性,它与人们的各种活动都密切相关——我们在此使用的象征主义这个概念意味着一件事物或一个符号被用来象征某种事物或是象征一堆截然不同的事物。”
符号,就是对感性材料的抽象并将之概括为某种普遍的形式。而语言则由一定数量的符号要素构成,其中每一个符号的价值意义都是通过与其他构成符号相比较来获得。例如“马”一词在语音和语义两方面都占有一定空间。从语音的角度看,只有确定了它的空间界限,如在声音上非常近似的“妈”“麻”“骂”相互区别时,才能确定自己的界限。在复杂的现实生活中人们不仅使用语言交流,同时也大量借助各种非语词手段进行交流。各种艺术形成了它们特有的语言手段。而古代陶器自然是通过器表修饰和花纹这种语言手段提供丰富的信息的。
陶器的器表修饰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器表加工。器表加工有两种方式——表面磨光和涂刷陶衣。
1:表面磨光
在陶坯未完全干燥时,用骨、竹、石等坚硬光滑的工具对陶坯表面进行同一方向的打磨,使粘土颗粒顺一个方向排列并具有暗淡的光泽。这些并不是偶然的举动,它代表了远古人类在拥有最基本的物质生活的基础上,对自身生活的更高层次的要求——美观。这一举动标志着人类造物品质的一个飞跃。
2:涂涮陶衣
把较细的陶土或瓷土,用水调和成泥浆涂在陶胎或瓷胎上,器物表面就留有一层薄薄的色浆。颜色有白、红和灰等。这种色浆,在陶瓷工艺技术上称“陶衣”。
涂刷陶衣的方法多见于彩陶,陶衣本身就是便于绘画的素地。陶衣因材料不同有不同的呈色,这就足以启发先民在器表作画。而现代的科学分析有其局限性,它并不能完全说明为什么当时的人们要选择不同的颜色。由于符号是负载和传递信息的中介,是认识事物的一种简化手段,表现为有意义的代码和代码系统。而在造物设计中的符号作为一种非语言符号与语言符号有许多共性,使得语言学对设计也有实际的指导作用。通常来讲,可以把造物设计的元素和基本手段看作符号,通过对这些元素的加工与整合,实现传情达意的目的。当人类的造物行为不再单单满足于功能,那么附加的一些装饰就是根据不同人的爱好而加上的,它从一定意义上反映了一个特定时代的人的个性。
另一类器表装饰则是运用花纹装饰,上文提及的彩陶也可归属此类,除此之外,还有拍印花纹及滚印花纹,附加堆纹,剔刻纹,镂雕纹,烧成后彩绘花纹。
陶器纹饰的纹样有各种不同的称呼,但这些称谓并未规范化,有的纹样因各人所见不同有不同的名称,一般通用习称的有绳纹、蓝纹、方格纹、弦纹、螺旋纹、席纹、编织纹;仰韶彩陶的鱼纹、变形鱼纹等。还有些纹饰人们往往随器而称。商代陶器还有仿铜器花纹的兽面纹、夔纹、云雷纹、回纹等。这些纹饰的秩序化、抽象化和技术化都标志着人类生产能力的提高,也反映了远古人类的审美情趣。在这些装饰纹样的“能指”和“所指”中,从装饰可以表意这个角度看,装饰可以被当作一个符号,符号的功能即是负载信息,所以可以将“能指”理解成作为信息载体的纹饰及其形成方式,“所指”即信息。不同的装饰纹样传递着不同的文化也成为某一时期器物的标志性特征。
虽然陶器的使用从来不曾像青铜器、铁器那样因支撑生产工具而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标志,在新石器时代它也只是用作辅助性和代用性的工具和材料,但是陶器的发明,方便和巩固了人类的定居生活,扩大了农业生产对人类社会进步的意义。它虽然不是表意的文字,但它是过去时代遗留下的实物,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逝去时代人类生活的化石,它带给后人的古史信息非常珍贵,能够使我们慢慢认识到祖先的伟大与文明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