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

2018-10-17 04:41刘涛
现代经济信息 2018年12期
关键词:监管制度社保基金机制创新

刘涛

摘要:现阶段,完善社保基金监管制度,加强对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的防范,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基于此,本文提出了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制度的建议,提出了社保基金监管的机制创新,以期解决我国社保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促进我国社保基金监管体制的完善。

关键词:社保基金;监管制度;机制创新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12-0150-01

引言

社会保障是我国政府十分重視的关键政策,社保基金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部分,直接关系到我国国民的生活。社保基金也是保障我国弱势群体的基础生活资金,对我国社会的稳定具有现实意义。现阶段我国的社保基金体制还存在着一些不法挪用的问题,为了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必须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制度。

一、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制度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管理社保基金预决算

首先要做的就是社保基金的预算计划,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需要加强对于社保基金的收支预算的监督检查工作,需要定期去社保办理机构检查预算的实施执行情况,同时需要对预算执行之后的结果进行考核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合作,加强社保基金的预决算审核,从而完善上报社保基金决算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社保基金征缴力度

其次要进行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加强对社会保险的征缴力度,也要加强清欠的力度,建立完善的扩面征缴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要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社保工作,延伸到缴费单位的审计,能够有效督促单位进行参保缴费,从而加强清欠工作的力度。在加强社保审计力度的同时,需要对社保进行有效的宣传,加大社保宣传力度,也要加强对劳动保障的监察以及行政执法的力度。

(三)加强社保基金收支的管理

目前社会保险基金办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征缴、监督、追缴等工作,其中财政部门是对已征缴入账的社会保险基金进行财政账户的监督和管理,但是没有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和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审计部门只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管理进行审计监督。社保扩面的工作目前仅是劳动保障部自己开展,还没有实现应收尽收和应保尽保。

因此需要加强对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联合机制,这三个部门进行合力管理。先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用账户,实施收支分开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然后需要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避免挤占挪用现象,做到各个险种的基金之间不能互相调用,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的规范管理。最后要进行对凭证的规范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征缴部门需要根据规定制作凭证、获取凭证、保存凭证,能够保证传递凭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也要做好对账工作,严格禁止人为性的调整收支、结余。

(四)加强社保基金监督

最后加强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先要建立社保基金的信息曝光管理制度,需要保障社会公众获取社保信息的有关权利以及对社保基金管理的监督权利。然后可以利用媒体向全部社会公众公布社会保障基金的年度报告,需要将社会公众关心的重要问题公布出来,包括社会保障办理机构的情况、征收支付的情况、基金结余的情况、增值保值情况等关系到公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以实现全社会的监督。

(五)建立财政部门和社保部门相互制约的机制

将社保基金加入财政专户后,能够有效对社保经办机构的挤占挪用起到一定防范作用,但是也在财政部门环节增加了新的困扰。例如财政部门专户管理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在地方财政资金紧张的状况下,给财政部门挪用社保基金提供了一定的机会,另外财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并不十分完善,监督重点都放在社保基金的财政专户的存入管理上,忽视了对社保基金的征收、支付的管理。

因此建立财政部门和社保部门相互制约的机制,能够有效实行财政部门和社保部门的互相监督,减少社保基金的挪用问题,有效的将社保基金进行规范的管理,实现了对社保基金监管制度的完善。另外,随着社会保险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参保,随着参保人员数量的增加,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面临着巨大的考验,还需要加强社保经办机构的基础建设,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基础工作的质量。例如更改有关编制,招聘专业人才,吸收新鲜血液,让更多的专业型人才加入进社保基金监管制度的建设中来,促进社保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社保基金监管机制的刨新

第一,探索并发展“2+4”的社保基金监督机制,其中“2”是进行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两种方式,包括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4”是指是四种社保基金的监管措施,包括顺查法、问询法及取证法等。

第二,需要继续贯彻执行国家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及社保基金抽查制度。这两项制度需要对社保办理环节实行全面的梳理,确定社保业务的风险点和重要环节,也要明确社保业务运行的关键部门和岗位,更要明确监督检查的有关标准,明确社保内控职责和防控措施。与此同时要加强对财务、重要信息和业务事项的审批管理及监控。

第三,建立社保基金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对社保基金监督检查的力度,全面的对各项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进行专项监督和检查。

第四,建立并完善社保办理机构内控的控制相关办法,同时监管机制要协助省政府机构和市政府机构运行社保基金运行模式,建设标准化内控监管机制。以实现实时监控社保办理行为和社保基金运行的全过程。

第五,建立专门监督社保基金的委员会,积极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进行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

三、结语

综上所述,要想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制度建设,需要做好社保基金预决算的管理,加大社保基金征缴力度,加强社保基金收支的管理,加强社保基金监督及建立财政部门和社保部门相互制约的机制。对社保基金监管机制的创新需要探索发展“2+4”的社保基金监督机制,建立社保基金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同时完善社保办理机构内控机制和组建监督社保基金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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