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
为加快推进“转型崛起,重振雄風”步伐,密山市制定“三项机制”。鼓励激励机制,让干部“激发动力”。把干部提拔任用与党的建设、域外引资、脱贫攻坚等多项工作挂钩,对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能上能下机制,让干部“履职尽责”。严把“上”的关口,畅通“下”的渠道,做好“转”的疏导,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对于“下”的干部,影响期满后,经重新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重新任职。容错纠错机制,让干部“轻装上阵”。将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违纪违法区分开来,为锐意改革的干部容错减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