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宇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仁寿县不断探索建立了一批“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村级纪检组织,通过明责、考核,推动村级纪检组织机制保障、规范履职、监督检查“三个到位”,将监督检查延伸至村级“末梢”。截至今年6月底,仁寿县619个村(社区)纪检组织已全部建立,1857名纪检人员全部配齐,成为反腐一线“哨兵”。
选配人员自身硬 机制建设基础牢
双重把关,严格规范人员筛选程序。仁寿县60个乡镇先后分别召开村(社区)纪检小组工作动员部署会,通过个别谈话推荐、资格审查、会议投票推荐、组织考察、公示任职5大选任程序,乡镇自主选配村(社区)纪检小组成员1857名。为把好人选廉洁关、入口关,县纪委监委对推荐人选逐一进行了党风廉政审查,最终取消了3名人员资格,反馈乡镇重新选拔,以确保每一个成员均符合履职要求。
健全制度,明确职责严格考核。仁寿县印发《关于在全县建立村(社区)纪检小组的实施意见》,明确村(社区)纪检小组及其成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受理信访反映等8大职责和权限,突出监督环节,聚焦“人、财物、事务”三大重点,有效规范村级纪检成员的履职行为。出台《仁寿县村(社区)纪检小组考核办法》,实行半年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村(社区)纪检小组成员误工补贴分别按照100%、80%、60%的比例分3个等次进行发放,并且定期组织村(社区)当地干部和群众对纪检小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综合两种考评结果作为村级纪检成员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开展村级纪检组织标准化建设,完善工作基本保障,真正做到了工作有门牌(场所)、误工有补助、监督有经费,令村级纪检员的监督积极性得到有效提升。
规范履职行为 提升监督能力
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制度,推进村级纪检成员履职尽责。仁寿县拥有160多万人口,619个村(社区),各乡镇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了与之相适应的工作管理办法,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工作考核细则,建立了工作报告、信访接待等工作制度和动态调整、问责机制等,进一步规范纪检小组履职行为。同时,以乡镇为单位,对村级纪检小组人员开展任前培训,提升监督检查能力水平。如黑龙滩镇渡槽村纪检小组制定《村级纪检小组工作手册》,人手一册推动规范履职;兴盛镇舒坪社区纪检小组在集体民营企业人事任免中充分发挥监督建议权,将监督向纵深推进;彰加镇村级纪检组织签订《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监督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村級纪检小组建立后,便迅速投身于监督检查的工作中,积极参与、列席村级相关会议,审核把关会议审议事项,截至目前,已开展监督检查152次,受理信访反映2件,上报违纪违规问题线索1件,被乡镇纪委督导工作15次,向乡镇纪委汇报工作40次。同时,协助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逐户清理本村(社区)“一卡通”基本情况,成为基层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中的一股中坚力量。 (作者系仁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责编:周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