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中央党校厅局班党建课题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了利剑作用,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效。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我们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监督的新任务新要求,以新的卓著成效,确保巡视利剑永不蒙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进一步指出:“不抓党的政治建设或背离党的政治建设指引的方向,党的其他建设就难以取得预期成效。”巡视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首先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推进,从根本上保证党的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首要任务是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最高政治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最重要的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个拥有8956.4万名党员、457.2万个基层党组织的大党,如果没有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就会成为一个软弱涣散、丧失战斗力的组织,甚至四分五裂,党的领导就是一句空话。强调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就是要求巡视监督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这个重大政治责任担当起来,作为首要任务摆在首要位置。这是我们牢牢把握巡视监督政治定位的根本要求。
思想上的统一才能做到行动上的一致。把握巡视监督的政治定位,必须深入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的情况,深入监督检查学习贯彻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情况,保证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
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衡量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言和行。“四个意识”不仅是政治上的要求,更是行动上的要求。不仅要看思想上是否自觉、态度上是否坚决,关键要看是否有真正行动、是否采取有力措施。检查践行“四个意识”一定要具体,不允许搞空头政治、耍“假把式”,不允许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口头一套行动一套。巡视监督必须既“察其言”,更要“观其行”,而且还要进一步“观其行之效果”,切实解决调门高、行动差、玩虚弄假、做表面文章的问题。
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按照“五个必须”的要求,坚决反对“七个有之”。要紧盯被巡视党组织的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及时揭露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的“两面人”、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交织、用人腐败与用权腐败交织的问题,及时发现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背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破坏党内政治生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等问题。要聚焦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入监督检查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情况,切实解决党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淡薄、思想认识不一、“四风”问题查而不止纠而复发、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巡视监督是我们党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重要方式和重要途径。因此,突出问题导向,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不断提高巡视监督质量,对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问题导向是巡视工作的生命线,发现问题是巡视监督的根本属性和根本职责。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首先要坚持发现问题这个导向,把发现问题的责任时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十八大以来,巡视利剑彰显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把“发现问题”作为监督职责,强调“巡视组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对此应当继续坚持。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视的基本职责、基本任务、基本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冲着问题去,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正之风和领导干部腐败、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违规选人用人等突出问题,着力发现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问题,及时准确地把握问题、全面如实地报告反馈问题、扎扎实实地解决问题。
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要在牢牢把握问题导向、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要求,不断提升巡视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按照标本兼治、深化改革要求,深化剖析抓根本。这就要求巡视监督不仅要通过坚决查纠违纪违法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种种表现而解决治标问题,还应当对这些问题尤其是一些突出问题、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作进一步深层次剖析和研究,从中分析揭示出这些问题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应当认真总结十八大以来在治理公车私用与深化公务用车管理体制改革、治理“四风”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使巡视监督既提出治标、治表、治面上问题的纪律要求和整改措施,又抓住根本,进一步提出治本、治根、治里的方向和路径,充分发挥剑指问题、倒逼改革、实现标本兼治的作用。
二是按照精准施策、促进发展要求,立足大局抓精准。这里突出了巡视监督发现和解决问题要以促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为目标指向。要求巡视监督应当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点,立足于新时代的总目标总任务总要求,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分析问题、精准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使巡视监督能够更好地保障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更有利于推动攻坚克难、打赢三大攻坚战,更有利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党的惠民政策措施取得实效,不断巩固我们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提出扩大巡视面、实现巡视全覆盖任务的同时,进一步提出巡视工作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的战略思想,要求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国一盘棋,上下联动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这是巡视监督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进一步加强了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的领导,同时积极探索市县巡察工作,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并初步形成了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单位、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为主体的四个层级巡视监督工作格局。
为进一步推进巡视监督整体格局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进一步要求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视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进中央单位巡视和市县巡察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监督网。这里的任务重点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健全巡视巡察监督体系,建立起完整的监督工作网络;二是健全完善上下联动机制,发挥系统的整体功能。因此,应当加强统筹谋划,从三个方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
一要进一步规范中央单位巡视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了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工作的要求。中央单位党组(党委)要把巡视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在规范发展上下功夫。应针对中央单位开展巡视工作不平衡情况出台相应的规定和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和工作的程序规范。要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组(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听取巡视汇报,把握巡视的政治定位,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紧密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工作实际,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具体处置意见,研究决定巡视成果运用。同时,还应当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中管金融企业、中管高校的巡视制度建设。
二要进一步完善市县巡察制度。开展市县巡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要紧密结合基层实际,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政治属性,善于从政治上分析判断、认识把握各类问题。要聚焦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惠民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解决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突出问题等情况,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巡察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政治立场是否坚定、坚持党的领导是否有力、党的群众基础是否巩固。
在坚持和完善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领导体制框架下,进一步强化上下联动机制建设,实现各级巡视巡察工作规范、高效联动,提高监督质量、增强整体效能。
一是建立决策部署联动机制。中央巡视机构根据中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订发布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单位巡视机构以及市县巡察机构根据中央巡视机构的部署要求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订巡视巡察工作规划、计划以及重点工作方案,并向上一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备。不断创新指导下级巡视巡察工作方式,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及时传达和有效落实。
二是建立请示报告联动机制。巡视巡察机构要定期向上一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建立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听取巡视巡察汇报情况报备制度,并且对所报备的党委(党组)书记讲话中点人、点事及后期整改等情况作量化汇总和综合分析后报告本级党委(党组),以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巡视巡察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巡视巡察期间定期、不定期会商制度。
三是建立检查考核联动机制。健全对下级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制度,细化检查标准、优化检查流程。建立巡视巡察工作约谈制度、考核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定期工作考核和综合评估,对重点问题重点事项进行约谈,对不称职、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四是建立专项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协同式专项巡视巡察,统筹部署巡视巡察全覆盖任务,做到全覆盖上下联动。完善上下级之间的沟通机制,创新协同开展工作的具体方法,上借下力、下借上势、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对一些重要问题,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可以组织下级巡视巡察机构开展机动式专项巡察,深挖细查。加强巡视巡察工作数据管理和动态分析,做到信息化建设上下联动。
五是建立成果运用联动机制。建立巡视巡察线索移交沟通制度,善于运用下级巡视巡察成果,对移交的线索尤其是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的可查性较强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整改的重点难点问题,要积极开展专项巡察、重点督查,不断扩大成果。要建立巡视巡察信息报送和发布机制,做到宣传工作上下联动。
六是建立力量调配联动机制。对上级的重大部署,在相应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巡视巡察人员。建立分级分类分行业的专业人员库,根据不同的巡视巡察对象,统一调配使用专业人员,实现优势互补。对下级开展的重点工作,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及时派出人员加强指导。建立干部培训工作上下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巡视巡察干部履职能力。
七是建立相关方配合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单位、中央企业、中管金融企业、中管高校巡视监督之间的沟通机制,明确条条和块块巡视巡察职责及相互关系,消除监督盲点,共享监督资源。完善协调机制,推动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巡视巡察,不断提高巡视巡察工作质量和综合效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监督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巡视监督应当在不断深化自身改革、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的同时,与时俱进地适应党和国家新的监督格局。要准确把握巡视监督作为党委监督的职能定位,实现与纪检、组织等党内其他监督有机结合,与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监委监督、司法监督、职能机构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效贯通,强化整合机制,增强监督合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巡视监督发现问题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要坚决纠正巡视整改中存在的走过场、假整改、作文章、搞对付等种种不良现象,按照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求,狠抓整改落实,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第一,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着力巡视整改,首先必须牢牢抓住被巡视党组织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要突出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地位、作用和责任,抓住“牛鼻子”,推动各项问题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要督促第一责任人把巡视巡察及其整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决不能浮于表面,停留在一般性要求上。一是整改问题具体,要点具体事点问题点人头、点名点姓;二是整改工作要具体,要列出整改清单、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间,明确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三是整改责任要具体。什么人负责、怎样负责、如不负责应当承担怎样责任,都必须广而告之,不搞言之不预。
第二,必须强化巡视整改情况的专项督查督办。一要坚持扭住不放。要健全台账管理机制,严格审核整改报告。对被巡视党组织整改事项,要对照巡视报告、反馈意见以及被巡视党组织整改报告,有重点地监督检查,看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是否认真处置、核查,巡视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是否依然有反映或者有新的反映。对重要问题、重要事项必须一项一项“对账核实”,坚决防止搞选择、打折扣、做花样、耍变通,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要坚持不断创新、务求实效,不断探索有效的监督检查方式,通过杀“回马枪”“点穴式”“专项式”“机动式”等短平快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促使巡视整改落地落实、真改实改。三是充分发挥日常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通过组织协调,把巡视监督与日常监督有机融合起来。要改进报告、反馈、移送、整改、督办等环节工作,明确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的任务和时限、要求和标准,压实被巡视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协调督促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完善巡视巡察成果运用机制。
第三,强化问责,充分发挥问责的利器作用。一要加强整改成效的检查和评估。对移交相关部门办理事项,要跟踪了解办理措施、进度和效果,督促有关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时限提出处理意见、反馈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二要严肃整改监督责任。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甚至拒不整改的要及时报告,该问责的必须严肃问责、追究责任,同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