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5年试点,2018年4月28日,工信部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由试点转为正式商用。借此,移动通信转售企業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对比试点方案,正式商用通告内容更完善,鼓励更多企业进入及创新发展,同时在风险防范、用户权益保护方面要求更严格。一是取消经营主体资本属性的限制;二是鼓励发展物联网行业应用等新技术新应用,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三是强调网络和信息安全责任;四是明确试点企业退出程序;五是在商业合同、用户协议及退出善后处理等方面提出防范风险的具体要求;六是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试点企业提供两年试点延续期整改机会。
随着移动转售业务正式商用,企业不仅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同时也将有着更大的发展契机。一方面,为解决通讯信息诈骗,规范实名制成为虚拟运营商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实名制的执行情况成为决定试点企业能否顺利“转正”的重要关卡。同时,新企业进入大门的开放,将使通信市场的竞争变得更加充分。另一方面,公告强调,基础运营商给予移动通信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应低于基础运营商同类业务平均单价或套餐价格,使长期以来令虚拟运营商深感重负的“批零倒挂”问题有望得以解决,同时,正式牌照将促进消费者对虚拟运营商品牌的认同及刺激场外观望资金踊跃投入,在满足消费者个性化产品、差异化服务,以及创新发展、拓展合作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
创新和跨界是虚拟运营商的基因也是改革的使命,要提供更为人性化、创新的通信服务和增值业务,必须在使用功能和经营模式上进行创新。例如蜗牛移动将游戏的经营理念引入通信,坚持通信和游戏相结合;民生通讯融合金融+通信基因,试水可穿戴、消费金融、信用金融等领域;星美通信推进通信观影娱乐一体化,做“通信+内容娱乐+购物”的融合型、创新型新虚商……可以预见,在5G和万物互联时代与基础运营商实现更高层次的竞合,同时,不仅仅局限于自身,还应从外部引入合作伙伴共同发展,为虚拟运营业务增加“附加值”或成为虚拟运营商未来发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