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宇婷
【摘要】中小企业在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伴随着东北地区经济的稳步发展,东北地区中小企业的民间融资也在随之发展。我们看到了民间融资对东北经济所作出的贡献,同时也看到了它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本文从东北地区的民间融资实际情况出发,对其进行分析,并为东北地区的民间融资发展提出意见。
【关键词】东北地区 民间融资 对策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现状
近年来,由于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加强集约化管理,使得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不足以支撑其对资金的需求,进而对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形成制约。基于此,中国的民间融资变得越来越活跃。民间融资是一种因为正规金融市场无法获得资金而产生的创新,民间融资是直接融资的一种,是解决市场需求的一種重要方式。
中小企业在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助力中小企业的稳健发展,可以实现加快经济增长、稳定社会的重要战略意义。中小企业融资的特殊性导致其融资活动不能总是顺利进行。中小企业贷款的难度是一个世界性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近年的“两会”,关于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提出了许多看法和建议。“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和“阳光私人金融”是小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共同发展的补救措施。
现如今,民间融资有多种形式,有私人账单融资、民间证券融资、民间中介贷款、财务咨询公司、融资租赁、私募股权基金等。特别是近年来,金融中介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专家致力于民间融资这一领域的研究。阎竣,吕新业(20LO)认为,我国的私营中小企业里,有约占四分之三的企业主希望通过除股权融资之外的方式来获取资金,这样也就导致了企业主的持股比例是同其他投资人相比逐步增加的。王晓辉(2012)也认为,中小企业大多是家族企业,为了防止企业控制权的丧失,企业主不愿意采用股权融资;由于中小企业的管理相对大企业并不规范,使得金融机构承担了更高的放贷无法正常收回的风险;同时因为淡薄的信用意识,贷款诈骗和不按期偿还也使中小企业融资难上加难。李冠军(2007)认为,中国中小企业之所以盈利能力不强,是因为它们对投资者、银行和金融机构没有吸引力,导致外部融资不足。
二、东北地区民间融资发展背景
(一)东北地区的资金供应
在东北地区货币供应方面,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推动了民间融资市场的发展。随着东北农业的快速发展,出台了许多支持发展农业的政策。例如:2010年,吉林省实施了一项重大创新,对粮食基金担保贷款实行直接补贴。其中,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村合作社和邮政银行四家代理行对当年的粮食资金担保贷款直接补贴总额占农户贷款的38%,发展势头迅猛,进一步扩大农村金融产品覆盖面,有效增加农民信贷。2012年,黑龙江省全面把握“稳步发展”基调,努力维护宏观政策基本稳定,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快速稳定地发展。与此同时,它还通过稳健的货币政策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总额,优化信贷结构,将财政资源推向“三农”,“中小企业”等领域。再如:2017年,东北地区经济呈现恢复性地增长,银行业总资产增长速度较上年降低10.4个百分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的资本充足率正在平稳提升,固定资产投资借助民间投资的带动呈现正增长状态,第三产业增加值的占比也在逐步提升。
(二)东北地区的资金需求
在资金需求方面,随着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及农业、农村和农民政策的实施,东北地区的农村经济和个体经济发展速度很快。以吉林省为例:2010年,吉林农产品丰收。总产量为568.5亿公斤,比上年增长15.5%。2011年,继续推进和发展现代大农业。省级农业机械化、科技化、商品化、产业化、城镇化呈现出高速发展势头,由于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带动对资金的巨大的、多样化的需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扩大农业规模资本需求、以及新兴的非农产业对资本需求、农民的消费需求正在扩大。在需求增加的情况下,正规金融供应不足以满足。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信贷管理制度严格,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以及农业经济的支持还不够。由于金融服务产品几乎是单一的,不符合农村金融多样化需求。
三、东北地区民间融资的现状和特点
近年来,东北地区民间融资规模逐年递增,对个体工商户来说,民间融资主要用于解决流动性问题;对农民来说,它主要用于解决农业生产问题。就融资方式而言,民间融资的整体利率水平相当高,主要集中在信贷融资方面。辽宁省中小企业在东北三省比较发达,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强劲;就吉林省和黑龙江省而言,农业生产贷款似乎更具活力。
东北地区的民间借贷利率较高,且不断上升。例如,2015年辽宁省民间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超过26%,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定期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水平仅为6%左右,可以看到民间借贷利率远高于金融机构的贷款水平。在吉林省和黑龙江省,农村市场的民间融资非常繁荣,无息借款逐渐淡出民间融资市场,相反,农民的市场意识继续增强,贷款利率也是如此。对于农村民间融资,农民的经济需求对民间融资利率影响很大,如农民主要要求短期借款,导致短期借款需求旺盛,进而短期贷款出现了不正常的高利率。
农业是东北地区经济的主体之一,也是民间融资的主体,政府对农业产业经济的支持可以有效地改变民间融资市场。2011年,吉林省率先开展“直补资金担保贷款”业务,效果良好。同年4月,全省推广直接补贴资金贷款模式,从原来的9个县(市,区)试点扩大到全省48个县(市,区);参与试点的金融机构数量从4个增加到6个;发放直接补贴资金担保贷款累计达50.1亿元,受益农户343,000户,农业金融支持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吉林省此举有效提升了产品效益和社会效益,降低融资成本。由于直补基金担保贷款利率实施基准利率浮动30%,吉林省农民贷款利率水平一般集中在[10.62%,12.21%]区间内,减轻农民的负担,缓解还款压力。直接补贴资金担保贷款期限最多为10个月,不仅适应了作物种植,林业、水产养殖和特种作物生产的正常周期,影响更为明显。
辽宁省朝阳市农村信用社建立了农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取得了显着进展。一是必要的资金贷款资格是基于各种因素,如工作能力,经济实力和自筹资金的可用性。二是根据贷款金额的大小,贷款人的信用状况和管理能力,合理确定贷款担保。三是根据市场信息和经验,对项目可行性和重复业务进行详细调查。四是农村信用社与当地政府一起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确保农民的生产和经营避免走弯路。朝阳市、县、乡三级农村信用社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协调资金,指导基层信用社信贷和服务管理中的农业设施建设。
四、结论和建议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随着东北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民间融资的逐步发展已成为融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融资市场在某种程度上是活跃的,但市场规模相当小,民间融资机构缺乏组织和创新。由于缺乏经验和发展不足,还存在很多问题。以下是东北地区民间融资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分类指导
对于合理的民间贷款,应该支持其广泛传播;对于集中筹资组织,应谨慎监督,密切关注它们的发展,需要在必要时进行干预;对于公开违反市场行为的大型组织,应及时制止并给予适当的处理;对于业务范围较广的公司,应给予一定的关注,并进行规范性引导,防止其由于资金链断裂,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引发大规模风险。
(二)充分运用法律规范优化民间融资市场
由于民间融资是相当灵活的,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这就导致了许多高风险、违规行为有机可乘,导致非法融资频发。东北地区,特别是东北农村地区的地下金融也很脆弱,地方缺乏法律保护,当违法行为发生时,容易发生法律纠纷。建立有效的法律监管体系,建立民间融资监管体系,全面地反映民间金融、利率等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在风险较大的情况下,应尽快提示,提高贷款人和借款人的风险意识。完善法律规定,对融资交易、合同要素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
(三)扩大央行利率浮动幅度
由于体外循环资金不断增加,负利率市场化现象使人们不愿将收入存入银行账户。中央银行应采取适当措施,扩大民間融资活跃的地区的利率浮动幅度。随着银行的利率越来越接近市场的利率,财务杠杆的作用也就越来越明显,银行存款也就可以得到有效组织,以促进资金回报。
(四)提高风险意识。
高利贷的出现反映出在民间融资市场中,许多企业主、农民都在过分追求投资高利贷的高收益率,低估了亏损的风险。政府应定期披露企业参与高利贷并造成巨额损失的信息,使盲目参与高利贷者知晓可能即将承担的严重后果。作为民间融资的主体,人们应掌握国家产业政策,深化经济发展意识,提高公众对金融行为的判断能力,有效地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