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学,北京 100044)
悠悠华夏,文明古国。古城,以其名胜古迹众多、地域特色明显、文化差异巨大、融合自然风光等,遍及全国,共同构成了磅礴历史文化遗产。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迅猛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呈现出日新月异的发展态势,古城面临着快速城镇化的冲击,新城、旧城之间的用地矛盾日益加剧,很多小城古城风貌由于缺乏有效的保护,即将破坏殆尽。古城所代表的传统文化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
张锦秋先生讲道:“保护和延续古城风貌,这必然在规划和建设中引起一系列的矛盾。研究分析这些矛盾,进而协调或解决这些矛盾,就成为当务之急。”
塔子城址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城西北的塔子城镇,地处松嫩平原地带,平均海拔165 m,为高平原区,地势平坦,平均高差为6 m。城址东南距泰来县城45 km,东北距齐齐哈尔市区105 km,南距吉林省镇赉县75 km,西、北与内蒙古扎赉特旗接壤。城址东北侧为绰尔河的支流——呼尔达河绕城北沿东墙而过(图1)。
清末学者张穆在其著的《蒙古游牧记》中称塔子城为绰尔城,谓“城周七里,门四座,建置无考”。
图1 塔子城地理方位图(来源:作者自绘)
塔子城址建于辽代,沿用并保存至今,是黑龙江省西部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为完整的古代城防遗址;塔子城址的城壕与界壕(长城)形成的辽、金时期统治疆域的军事防御体系,为研究辽金时期界疆城壕防御系统的制度和布局提供了实物证据;塔子城址在选址营造上因地制宜,巧用地势地形,引河为壕堑、夯土为城墙,是兼具防御、生产与生活多种功能为一体聚居区,是研究古代东北地区聚居择地理念和方法的宝贵实例。
塔子城镇辖5个行政村、41个自然屯,人口1.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6万人。有汉、蒙、满、回、朝鲜等民族。
塔子城址在塔子城镇的镇区,城内现有居民4 000余人,主要集中居住在城区内的十字大街中心地带。近年来城区内的建设活动频繁。目前,除了在城址西北、西南、东北一带还保留部分耕地外,其余部分均为建筑所覆盖,且塔子城址内建设活动和城址保护争夺土地与空间的现象日益突出。
对于遗产保护与人类活动现状存在以下3种模式:①沿着遗产区的某一轴线方向扩张发展。这种情况源自某一方向上的经济驱动力,火车或者高速路的开通、运行等,带来的经济发展和用地扩张。例如,平遥古城就是这种发展模式。这种情况下,对文化遗产的利用上,多以旅游形式为主,对遗产的保护要求多以利用与保护为主。②以遗产区为圆心,人类活动随之展开。这种情况极为常见,北京、西安等几乎大部分的历史文化名城都是这样的发展模式。这种情况下,人类的活动对遗产区的保护,既有保护的方面,又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来或多或少的破坏。保护要求上主要以保护为主。③则是完全将遗产区隔离开,新城不在旧城的基础上发展,而是另外建城。这种发展模式较少,但可给予遗产区最大限度的保护,使得遗产区的完整性得到最好的保存(图2~图5)。
图2 遗产保护区与人类活动区发展模式示意图
而塔子城,并不属于以上3种类型中的任何一种,它呈现出一种“包绕型”的存在。
2006年5月,塔子城城址被公布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列入保护单位的城址,仅指城址部分。这就造成了塔子城现有建成环境的特殊性:城址为完整闭合的一圈城墙,城墙成为重点保护单位。而城内,则是人类活动区域。这种“边缘式遗产”,中心是人类活动区,在我国历史上也是广泛存在[1],即“城”和“郭”的概念,或者简单粗暴称之为“墙中城”。
图3 平遥古城发展模式 (来源:作者自绘)
图4 北京发展模式 (来源:作者自绘)
图5 苏州发展模式(来源:作者自绘)
这种包绕型——遗产在边缘、人类活动在中心的遗产形式,基于遗产保护的要求,极大地限制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如图6所示。在X和Y方向上,人们想突破城的界限,于是在城址上挖墙打洞的现象十分常见,城址逐渐被蚕食和肢解;在Z方向上,由于保护规划的要求,建筑有严格限高。
图6 塔子城问题现状示意图(来源:作者自绘)
图7 塔子城现状图(来源:作者自绘)
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内人想走出来,同时,就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对文物的破坏。20世纪30年代,泰来县商会利用塔子城城墙作为防御土匪的工事,在城墙顶部挖掘掩体工事。今仍可见墙顶四周已形成深1 m左右、宽度3~5 m的凹形沟槽。城墙上的垛口、女墙等已毁坏不存,马面、瓮城塌落严重,形体难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当地驻军和民兵利用城墙沿四周挖掘防空洞。由于大面积的地下通道空穴形成的大规模隐形伤损,长时期的弃置废用之后造成漏雨进水,不断地浸泡冻融,多处已形成地下坍塌,城墙表面下陷的现象。自城墙废用以来,城墙遭受着持续不断地掏挖,将城墙夯土移作它用。长期掏挖使得有些地段的城墙厚度减少,墙体变薄,形成陡立的墙体,受到雨水冲刷不断产生重力坍塌,这种危象在东城墙的内侧相当严重。城内沿城墙周边的单位和居民为了扩大生产和生活空间,修建的各种建筑不断向城墙推进。这些建筑既有老百姓私建的房屋、仓库等,也有企业建造的厂房。这些现象在城墙的南墙东段内侧、东墙北段内侧以及北墙东段外侧较为严重。除了战争时期的东、西、南、北4个城门(含瓮城)被破豁成为道路之外,城墙的东南角、西南角和西北角也分别遭到破豁,形成破坏性的通行道路,明显可见机动车的轮辙,宽度达10 m多。四周城墙均有10余处数量不等的小型豁口通路。同时,由于近年来塔子城址内的建设发展,在城址内建造了5栋6层居民楼,外墙刷饰鲜艳。在城墙北侧东段旁边建造的酒厂主体建筑高达5层,高度超过20 m。这些建筑对于古城的历史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除了人为因素外,还有一定的自然破坏因素。塔子城址内至今未建造雨洪排泄沟渠和生活污水排水系统。20世纪60年代修建的简易排水管道,年久失修,作用丧失。2006年7月间的一场大暴雨,致使城内蓄积的雨洪汇流,冲垮了城墙西侧南段的一段墙体,形成宽度达20 m的城墙豁口,至今成为城内外的一条便捷通道。受城墙形成的围堰影响,城墙内的周边变成低洼地带,长期积水形成水塘,致使城墙墙基长期浸泡在积水中。较为严重的是城墙东侧一带,水洼面积较大,积水常年不散。积水浸泡致使墙体陡壁时有坍塌,情况危急。由于城墙墙体均为夯土建造,长期暴露在露天中,积雪冻融和风化现象严重。特别是南门和北门的情况较为严重,墙体裸露,土层干酥粉化,重力坍塌明显,尤其是南门外瓮城的局部墙体处于岌岌可危的状态。
针对这种对城址蚕食和肢解的现状,文物保护提出以下两个思路。
(1)制止。禁止现有的一切破坏行为,治理不合适建筑。这包含3个方面的内容:①建立有效的保护力度,制止城址状况的进一步恶化。设立塔子城址文物保护管理所,配置专职人员,逐步完善和加强塔子城址的文物保护力量。②对于违章建筑,要做减法。例如在城内东北角20 m多高的酒厂,不仅违反了文物保护的有关要求,也破坏了塔子城的整体视觉效果,应予以拆除。③对于情况不好的建筑,应及时更新。
(2)恢复。对于城址已经被破坏的部分,需要进行恢复。针对塔子城址的城墙墙体开展修缮工程测绘,查明夯土墙体伤损残缺的规模与性质,开展现存结构性状的评估,实施加固修缮等保护措施,增强自身机能,使夯土墙体免遭进一步的破坏和损毁,同时解决冻融风化、掏挖取土的破坏问题。塔子城址保存有完整的城墙、马面、城门、瓮城、门楼、护城河以及元代建筑基址,城防制度完备,格局完整、恢复工程必须维护这种历史的完整性[2]。
对环境再塑的思路如下:①塔子城址的文物保护存在着与镇区建设发展、居民生活环境改善、促进地方产业发展等诸种要素的关联性,规划必须统筹考虑这些要素的协调发展[3]。塔子城址的文物保护牵动着镇区经济发展建设、居民生活环境改善以及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它本身的保护发展策略,必须与社会各个层面紧密结合,形成统一的和谐发展。②通过对塔子城址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统筹各种自然和社会要素的协调发展,能为塔子城保护创造一个具有可持续发展特点的生存与传承的政策环境、物质条件和经济基础[4]。
对塔子城镇区环境的再塑,为的是能够有效保护塔子城址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最大限度地保存与延续其历史信息与价值;能够科学地指导对于塔子城址计划实施抢救性保护措施,防止出现城址现状的继续恶化而导致的破坏;能够协调塔子城址保护与塔子城镇区建设发展的关系,促进新农村建设。
切实加强塔子城址文物保护管理与措施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既能够满足塔子城址文物保护的要求,又能很好地为塔子城镇的社会发展和环境改善提供科学合理的指导依据[5],促使塔子城址获得科学的保护和合理的利用,逐步成为“文物遗址完整、历史信息真实、保护机制良好、展示利用生动、科学研究深入、基础设施完善、自然环境协调、社会发展平衡”的辽、金古城遗址展示区,充分发挥文物在弘扬历史文化、振兴民族精神、推动社会文明方面的积极作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