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然
(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 150028)
近年来,我国服务业发展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具体表现为不断扩大的行业整体规模、逐渐增加的从业人数、不断提高的外资利用水平等等。但是在如美国等的西方发达国家,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已经迈开了取代传统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逐步成为经济繁荣发展的引擎的脚步,从当前的经济构成状况来看,由于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相对于那些已经大力发展过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发达国家来说,仍然有十分巨大的差距。
建立基于价值创造力的严谨而完善的评价体系以使分析企业可以分析其价值创造力,可以进一步促进知识密集型服务企业的发展。一个合理并且有效的绩效评估体系使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横向比较找到自己在同行业中所处的位置,并能知道本企业价值创造力的总体水平从而与企业本身进行纵向比较,继而了解推动企业价值增长的各方面的优劣势,便于企业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全面提升价值创造力和服务能力。
国内外学者对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分类的划分阐述各不相同,Miles把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划分为两大类:为传统服务业集中提供新技术的服务业和依托新技术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业[1]。Sundbo把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分为技术型和非技术型两类[2]。钱焱依据GATS国际服务贸易分类,从知识性质视角作为切入点将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划分为专业服务、金融服务、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四类[3]。通过研究现有的研究成果,可以得到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是具有高密集程度知识的一类服务企业的总称的结论,如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服务业、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等。
价值创造力即反映企业创造企业价值的能力。有关于价值创造力的定义,国内外的学者仍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意见和结论,但对于价值创造力内涵大体上来讲都有一个共同的认知,那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使资源合理分配、规避错配的发生,致力于使企业达到人、财、物的最优组合,其目的是实现价值的创造并且相对于其他企业来说能够获得持续竞争优势,是企业的一种动态迁移能力[4]。
价值创造力的水平最终需要体现在具体量化的评价指标上,主流观点是运用价值增值程度评价价值创造力,增值多价值创造力就强。目前对企业价值创造力的评价比较广泛运用的指标有净资产收益率(ROE)、净利润增长率、经济增加值(EVA)、市场增加值(MVA)等。
1.缺乏系统的指标评价体系。目前,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对企业的价值创造力的评价仍然停留在使用某个单一财务评价指标上。然而,单一的评价指标并不能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或者使指标只能反映价值创造力的结果而不能给管理人员以相应的指导,局限性比较大。因此,设计一个科学有效的价值创造力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势在必行,这可以帮助企业认清自身价值创造力上的缺陷,并且根据该方法引导企业进一步发展以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2.非财务评价指标占比太小。在现有相关研究中,对价值创造力的评价主要侧重于财务层面的指标设计,而对非财务层面的指标考虑甚少。然而,非财务层面对价值创造力有重大影响。财务层面指标属于表层结论性指标,大多数企业只单一地运用财务指标,这样仅能衡量企业价值创造力的变动,但却无法得知影响价值创造力变动的内在因素从而无法引导管理者做出相对应的决策。
3.缺少服务业特色评价指标。目前,我国服务业正处于迅速发展的阶段,日益显现出具有推动未来经济进一步增长的能力。然而,现有的价值创造力评价指标并不能根据服务业与客户高度互动性的服务模式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评价。而忽视服务业特色的评价指标不能准确的反映其价值创造能力,现有的价值创造力评价指标并不适用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价值创造力评价。
4.缺少知识密集型方面的评价指标。20世纪末,知识资源的爆炸式增长及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依托知识资源的知识经济得以蓬勃发展,可以预见到,未来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将成为支撑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现有的价值创造力评价指标不能体现高知识密集度、高技术性、高创新性等知识密集方面的特点,缺少针对性的评价指标。因此,理论界亟须设计出价值创造力指标体系,而且必须既契合知识密集的特点又兼顾其隶属于服务业的特点。
1.传统财务评价的局限。以往的企业对于价值创造力评价大多只关注财务层面的结果,而忽视了非财务层面。受到思维定式的影响,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在过去的价值创造力评价过程中,大多数也都只使用单一的财务指标,而忽略了非财务层面的影响因素,如人力资本、外部利益相关者、研发、创新等。而这些非财务层面的因素对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来说正是其区别于其他行业的特点,如果不能对这些重要的非财务层面的因素进行有效的评价,那么将很难得到该行业价值创造力的总体水平。
2.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虽然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服务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逐步提高,但发展水平仍然明显低于发达国家,尤其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迄今为止该行业发展不足四十年,还没有足够的理论和相关经验来支撑其形成完整、成熟的价值创造力评价体系。
在构筑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价值创造力的评价体系前,首先应该确定构筑的原则。
1.整体性原则。在指标选取时,应该使指标尽可能全面反映价值创造力的影响因素和影响结果,与目标关联紧密。在设计价值创造力评价指标体系时应兼顾各方面,以达到全面反映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各层次、价值创造的各过程的目的。
2.可比性原则。在指标选取时,要尽量避免选取如绝对值指标等可比性较小的指标。同时,选取的指标也要兼顾企业间横向可比、不同发展阶段间可比,而且对不同时期的数据也可以进行分析比较。
3.可操作性原则。价值创造力评价指标设计应该尽量简明易懂且易于计量,能够快速从现有的财务报告、统计报告中取得所需要的数据,并且对取得的数据验证简便。
4.科学性原则。由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既有传统企业的通性,又有其行业的特殊性,因此在设计价值创造力评价指标时,不能照搬传统企业的一般性评价指标。在指标的选取和设计时,应该全面科学地考虑其是否能够正确地反映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价值创造力。
在指标设计时,参考了BSC3.0战略地图的设计方法,将企业价值创造力分为四个方面,分别为财务绩效水平、内部管理效率、无形资本和外部利益相关者。
1.财务绩效水平评价指标设计。财务绩效水平层面指标包括收益增长率、成本费用率、销售增长率及总资产报酬率。
表1 财务绩效水平指标设计
2.内部管理效率评价指标设计。将内部管理效率分为创新管理效率及运营管理效率。创新形成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研发投入影响着企业创新积极性。
3.无形资本评价指标设计。考虑到当下的经济的背景,人们可以深切感受到无形资本对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甚至是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提供的强大动力。无形资本是相对于有形资本来定义的,它是从资本中独立出的没有实物形态却具有价值的资本,无形资本具备资本一般属性,并且它还具有很强的价值增值能力。
4.外部利益相关者评价指标设计。由于内部利益相关者已经在无形资本的评价中包含进去了,因此第四部分评价利益相关者时剔除了隶属于人力资本的如高管、具有专业技能的员工等的内部利益相关者。
表2 内部管理效率评价指标设计
表3 无形资本评价指标设计
表4 外部利益相关者评价指标设计
最后,为知识密集型服务企业构筑出一个基于价值创造力的完整而严谨的业绩评价系统(如下图所示)。
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价值创造力评价体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