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群众艺术馆(简称“内蒙古群艺馆”)建于1956年,其主要职能有:组织开展面向全区的示范性社会文化艺术活动;向社会免费开放,提供各种健康有益的公共文化服务;指导、辅导基层文化馆、文化站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艺创作活动;收集、整理、研究、开发民族民间优秀文化;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编辑出版群众文化刊物;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乌兰牧骑在这里孕育。乌兰牧骑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到今天,一直是内蒙古的一张闪亮名片。但很少有人知道,乌兰牧骑的诞生和内蒙古群艺馆息息相关。1957年,当时的内蒙古文化局为解决边疆牧区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的难题,邀请当时内蒙古群艺馆馆长于春斋、《鸿嘎鲁》主编达瓦敖斯尔、《鸿雁》主编刘英男和图布新等人召开座谈会,与会人员根据自治区牧民分散、流动的特点,提出建立一支既能表演小型文艺节目又能为牧民提供多样化文化服务的基层流动文化宣传队一一乌兰牧骑。内蒙古文化局根据这个方案,将乌兰牧骑的试点选择在苏尼特右旗,并由该馆的达瓦敖斯尔、刘英男同志任试点小组组长,该馆的于春斋、图布新、张敏先后参加了试点工作。在乌兰牧骑成为专业文艺团体以前,内蒙古群艺馆一直承担着其培训、辅导工作。可以说,内蒙古群艺馆孕育了我国文艺战线的这面红旗。
发挥群众文化龙头作用。多年来,内蒙古群艺馆通过对基层文化馆站工作人员的高层次培训带动了全区公共文化队伍的提升。群艺馆多次举办包括声乐、舞蹈、摄影创作、蒙古语曲艺创作等内容的培训班,培训盟市、旗县文化馆业务骨干。通过组织全区性的大型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来促进全区群众文化活动的提升,如与包头市文化局等单位合作筹划、承办了全区广场舞大赛。新华社以及自治区多家媒体予以报道,对群众性广场舞活动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导和推动作用。
创新拓展阵地服务。通过阵地服务的拓展创新,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提升。内蒙古群艺馆在给群众提供场地服务开展活动的同時,还面向普通群众开设各类专业讲座和培训班,举办各类展览。全年接待参观、活动的群众约10万人(次),还多次组织队伍到社区、军营、敬老院进行辅导、演出。为满足群众需求,经过精心谋划,内蒙古群艺馆创办了“周末沙龙”,每周末都有舞蹈、摄影、美术、书法、音乐等艺术门类的沙龙、讲座向社会免费开放。做到了馆内阵地活动形式多样,社会影响扩大,群众满意度提高。
业余文艺社团蓬勃发展。充分发挥业余文艺社团的作用,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辐射力。现有近20个团队在内蒙古群艺馆进行活动,每年参加各类活动的群众近4万人次。16个馆办团队参加各类演出、比赛近百场,其中,阳光合唱团代表全区在第十六届“永远的辉煌”全国中老年合唱节上获得金奖,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在该项比赛中获得的最好成绩。
送文化到基层。该馆注重开展走出去服务社会的工作,每年组织小分队到部队、敬老院、农村牧区进行慰问演出和辅导400余场(次)。过去该馆举办的各类展览,基本是在本馆展厅展出一段时间就入库,社会影响有限。近年来,该馆拓展工作思路,将优秀展品主动推向社会巡展。如“黄河流域九省区艺术摄影优秀作品展”在自治区党政会议中心、内蒙古博物院、内蒙古大学、北京军区给水团等7个单位展览,受到了社会关注和好评。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内蒙古群艺馆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乌兰牧骑回信的精神,充分发挥内蒙古群艺馆在全区五级文化网络的龙头作用和引领作用,为繁荣我区群众文化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群众艺术馆供稿)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