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雨楠 顾秋玥 高薇 李君达
【摘 要】 当今,农村社会转型速度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规模的转移以及农业与非农业收益差距的扩大,土地抛荒的现象较为严重。同时,中央出台土地确权颁证的政策,意在明晰产权,经研究发现,土地确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土地流转,增强农户心理安全感,进而减少农地抛荒行为。基于此,必须做好土地确权的收官工作,确权时,必须固定土地和农户之间的权属关系,也要不断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土地流转,以减少农地抛荒行为。
【关键词】 确权颁证 农地抛荒 土地流转 结构方程模型
一、引言
我国现阶段,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转型速度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规模的转移以及农业与非农业收益差距的扩大,土地抛荒这种态势愈演愈烈。土地抛荒已经从一个经济问题发展成为社会问题。若不及时加以解决,未来可能严重影响我国的农业安全。
并且目前来看我国的农村土地制度仍有残缺,农地权属不够清晰,权责不够明确,导致农地所有权主体的虚化与错位,致使农户本身无心经营土地,或者对土地流转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产生忧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户对土地的抛荒。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确权颁证之后,农户是否会因为产权的明晰而减少抛荒值得研究,基于此,本文对浙江省绍兴市进行实证调查,引入结构方程模型进行分析土地确权对土地抛荒的影响路径,从而提出针对土地确权背景下减少抛荒的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
自国家提出全面开展土地确权颁证以来,土地确权受到的社会关注也越来越多,大量学者关于土地确权做出了全面而系统的研究。
有学者认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安排对农地流转存在着显著的影响[1],且可以利用 double hurdle模型实证分析得出:土地确权可能会影响农户的农地流转行为以及规模,这是由于确权提升了农地产权安全性,激励了生产,影响了要素市场和土地的交易价格与成本[2]。关于土地确权与农户心理,有学者研究表明土地确权也对农户心理产生影响,正式的土地权利证明文件增强了农民土地权利保障的信心,从而消除流转农地的权能丧失顾虑,增加农户安全感[3]。 关于土地确权对农户长期投资的影响,基于产权理论,有学者提出产权不稳定会导致土地长期投资减少,生产行为短期化,农地使用效率降低,最终导致土地价值耗散[4]。相反,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可以被稳定安全的产权所激发,进而促使农户在土地上投入较多的生产要素,如化肥,由此,生产收益曲线外移,农户对农地的需求也会扩大[5][6]。
农地抛荒,是在经济原因、社会原因、自然原因、制度原因单一或综合作用下形成的,制度原因具体来说包括耕地资源的产权制度缺陷和资源配置的非市场化[7]。 有学者把抛荒产生的根本原因归纳为农业收益相对低于其他产业以及农业生产中由于生产成本提高造成的生产要素流失[8]。
通过对文献的梳理,我们发现国内外研究大多集中在土地确权对土地流转的影响,少数研究涉及确权对长期投资与农户心理的影响。且这些研究成果多是以宏观视角去探究土地确权政策产生的影响,没有将产生的影响具体到某一个具体的领域;其次,这些研究成果多是两两研究土地确权、流转机制、土地抛荒,缺少全局视角将这三者联系起来分析,少量的关于确权对抛荒影响的文献也仅仅回答了有没有影响的问题,没有进一步发生作用的影响机制。
因此,本课题在确权产生的众多影响里具体探讨农地抛荒,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政策一作用路径一结果”的研究范式,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对浙江的土地确权与农地抛荒进行实证分析,并且考虑外部条件,探讨土地确权对土地确权的具体影响路径。
三、研究设计
(一)理论分析与假设
本文意在研究土地确权对农地抛荒发生作用的影响机制,在阅读文献、归纳总结之后我们认为确权主要通过长期投资、土地流转和农户心理三个因子来对农户的抛荒意愿产生影响,并作出总的假设:
H1:土地确权对农地抛荒有负向显著影响
1、土地确权、长期投资与农地抛荒
产权理论认为,在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农民对土地没有完整的使用权,从而失去对土地进行长期投资的积极性,生产行为也倾向于短周期。而长期投资的减少会导致农地的使用价值得到耗散,务农机会成本也随之提高,导致农户在权衡抛荒与务农后最终选择抛荒。其中,资本、劳动力或者科技的长期投入增加也有利于隐性抛荒的改善。于是我们作出如下假设:
H2:土地确权通过促进长期投资,减少土地抛荒
2、土地确权、土地流转与农地抛荒
土地确权之后,土地边界纠纷减少,地权稳定性得到提高,同时农户对承包经营权也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从而使土地流转的交易成本下降;同时土地确权之后,在禀赋效应、“价格幻觉”以及农地升值预期的作用下,土地流轉的交易价格也会有所提高,有利于土地流转的顺畅进行之后,从而有利于土地规模化经营,提高农户收益,农户抛荒的意愿也会相对降低。于是我们作出如下假设:
H3: 土地确权通过促进土地流转,减少土地抛荒
3、土地确权、农户心理与农地抛荒
土地确权之后,产权稳定性、产权明晰度与产权安全性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农户认识到土地的重要性,对土地的未来收益呈乐观态度,安全感也得到提升,可以大大提高农户积极性,以此减少隐性抛荒和显性抛荒。于是我们作出如下假设:
H4: 改成土地确权提升农户安全感,减少土地抛荒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1、模型选择
为精确分析各潜变量对农民农地抛荒的影响,利用结构方程模型对研究假说进行验证。具体估计方式可用如下 3 个方程式表达:
测量方程:,反映潜变量和可测变量间的关系;
结构方程:,反映潜变量之间的结构关系。
2、变量界定
因变量选择:
本文选择η农地抛荒作为因变量,并把因变量的取值限定在【1-2】,分别把农户“显性抛荒”定义为y=1,把农户“隐性抛荒”定义为y=2
自变量选取:
①土地确权变量:包括产权明晰度、产权稳定性和产权安全性
②长期投资变量:包括资本投入、劳动力投入和科技投入
③土地流转变量:包括土地流入面积和土地流出面积
④农户心理变量:包括农户对土地重要性的认知、对土地收益的乐观程度和拥有土地的安全感
各自变量的具体定义见表1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本文选择浙江省绍兴市作为调研地点,绍兴市在去年落实了土地确权政策,并且土地抛荒现象比较严重。本课题组通过实地调研以及网上发放问卷,共收集了有效样本306份。本小组运用amos23.0以结构方程模型探讨土地确权、长期投资、土地流转、农户心理与农地抛荒之间的关系,执行SEM,得到下图及表
由表2可知CMIN/DF为1.974,小于3以下标准, GFI、AGFI、NFI、TLI、IFI、CFI均达到0.9以上的标准,RMSEA为0.057,小于0.08,各个拟合指标均符合一般的研究标准,因此可以认为这个模型由不错的配适度。
依据结构方程路径图和标准化路径系数统计表进行假设检验,可以看出,土地确权对长期投资没有显著的影响,假设不成立,长期投资对土地抛荒同样没有显著的影响,假设也不成立。可能是由于绍兴市地区的土地使用已经比较集约,种植技术也早已比较先进,即使进行土地确权,也不会再促使农户进行土地资本的投入,而且绍兴市许多农村都有着较快的城镇化进程,从事务农的人本来就少,土地确权也不会显著增加每亩土地的劳动力投入。相应的,长期投资不发生显著变化,土地抛荒行为也几不受影响。
土地确权对土地流转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假设成立。在确权之前,存在着产权不明晰、边界难以界定的情况,土地流转会在一定程度上收到影响,但是土地确权之后,产权变得明晰,农户少了很多顾虑,再加上绍兴市城镇化进程很快,将土地流转承包给农业大户进行经济作物种植的现象愈发普遍,这种大的趋势也导致流转增加。同时土地流转对农地抛荒具有显著负向影响,假设也成立。土地流转之后,原本抛荒的土地得到利用,土地利用率得到显著提高。
土地确权对农户心理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假设成立。土地确权之后,农户表示土地产权变得更加明晰,对自己土地产权的归属更加有安全感,同时确权颁证这一程序化的流程,使得农户对也对土地重要性的感知有所提升,土地在经过确权之后,大多数农户表示对土地未来的产权所属以及经济收益表示乐观。农户心理对农地抛荒具有显著负向影响,假设成立。农户在增加了对土地安全感、重要性以及乐观程度之后,大多表示出了流转土地的意愿,因为土地流转更加有保障,特别是对于已经抛荒的农户,进行土地流转也能带来一定的收入,因此农户在得到一定心理保障之后,土地抛荒的现象会有所减少。
五、结论与启示
(一)研究结论
土地流转因子和农户心理因子对土地抛荒的影响是最显著的。说明土地流转的增加可以有效减少土地抛荒,这主要是因为土地通过流转,流入到真正需要土地的人手中,如一些种植大户和农业企业,他们大面积种植,集约化程度提高,成本降低,从而获得更加丰富的利润,土地抛荒的现象自然有所缓解。特别在城镇化进程较快的地区,务农人员的流失已是必然趋势,这时就必须加快土地流转。同时,农户的心理也是影响土地抛荒的重要因素,只有农户在心理有所保障,他们才愿意将土地进行流转,从而减少抛荒。
长期投资不显著影响土地抛荒行为。实地调研中,我们发现,农户并不会因为土地确权而显著增加或减少对土地的要素投入,特别是劳动力要素,这与调研地区城镇化、工业化趋势明显有关,务农收益显著低于其他职业,即使进行确权,也不能使劳动力重新从事农业。
(二)对策建议
1、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收官工作
早在2013年,国家就明确提出,将于2018年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确权颁证的收尾阶段,各项工作都已经比较成熟,但是不能松懈,在确权过程中要明晰土地产权边界以及权属关系,让农户的心理得到保障,从而促进土地的流转与集约经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进而减少土地抛荒现象。不能为了盲目完成确权目标,对产权的界定工作马虎,这也会对未来的土地产权纠纷埋下隐患。
2、确权必须固定土地和农户之间的权属关系
固定土地和农户之间的权属关系,指的是在确权工作进行之后,土地的产权就不要轻易改变,从而永久性保障农户的承包经营权。如果朝令夕改,那么就失去了确权增强农户心理安全感、乐观程度的作用,一旦农户对确权政策不再信任,那么由于确权带来的土地流转也会相应减少,土地利用率也不能得到改善。
3、不断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土地流转
不断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从而加速土地流转,增加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减少土地抛荒。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可以建立并完善农村社会服务体系,由政府、农业合作社、中介机构及金融机构等组成的完善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可以很大程度上保障农民利益,并且促进种植大户和农业企业与小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使抛荒的土地得到充分利用。同时强化农户土地流转签订合同的意识,农村中人情关系紧密,许多人仅仅依靠口头协议来进行土地流转,这就导致一旦交易中出现纠纷难以得到解决,因此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签订正规合理的流转合同是很有必要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有效减少交易纠纷,从而有效促进土地流转,进一步减少土地抛荒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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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冯红燕. 农户耕地抛荒的驱动因素研究[D].浙江大学,2011.
[8] 孔祥智. 农业现代化国情教育读本. 中国经济出版,2015.
系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作品,项目名称:土地确权对农地抛荒的影响机制——基于结构方程模型的实证研究,项目编号:XDC2017099
作者简介:赵雨楠,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专业2015级本科生。
顾秋玥,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专业2015级本科生。
高薇,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国际贸易专业2015级本科生。
李君达,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专业2015级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