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新学徒制培养模式发展现状分析

2018-09-25 09:43周灵娜
教育教学论坛 2018年36期
关键词:澳大利亚分析

周灵娜

摘要:澳大利亚于1998年开始实施“新学徒制”,新学徒制强调实操与理论学习有机结合,理实一体,颁发全国通用的学历资格证书。本人通过对新学徒制的基本体系、管理机制、实施模式、教学安排和发展特点的介绍,来分析新学徒制培养模式发展现状。

关键词:新学徒制;澳大利亚;分析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8)36-0264-02

澳大利亚为解决技能短缺问题开始加大技能培训的改革力度,全力打造“技能化的澳大利亚”。新学徒制应运而生。

一、澳大利亚新学徒制发展

1998年1月1日澳大利亚正式实施“新学徒培训制(New Apprenticeship)”[1]。新学徒制强调理实一体,颁发全国通用的学历资格证书。“新学徒制”主要以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TAFE)为基础,联合社会各类主体共同参与,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的。“新学徒制以市场为导向。政府采用商业化拨款方式,依据学徒数量、开设课程及质量进行拨款,培训质量如下降,将减少投资”,鼓励职教培训机构的良性竞争[2]。雇主与学徒应签订培训合同,并在培训局注册;学徒在职业学校的学习,主要由澳大利亚各州和地区内的TAFE承担。部分TAFE具有集团化办学的性质,是由政府、社会和学校相结合的培训机构,已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类高等专业技术人才的“加工厂”。

二、澳大利亚新学徒制概况

1.基本体系。传统行业常用学徒制,3、4级入门水平,培训3—4年。学徒制稳定,培训合同履行不受业主变换影响,不得随意取消。即:学徒需事前到TAFE培训并获得1、2级证书;后与雇主订4年合同,在职接受3年的职业教育取得3、4级证书。受训生制常为2、3级水平,以服务业为主,培训1—2年,任何一方均可单方解除合同。学徒制以企业为主导。职业培训法规定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的人才能申请学徒。雇主负责指导并承担主要费用,指导者须有技能证书和相应知识。学徒需参加理论和实践考试,如果已有职校最高年级的学习则可免考理论。培训完成,雇主须继续雇佣学徒至少4个月并担任合适岗位。为提高雇主积极性,雇主每签订一份学徒合同,政府給予1500元奖励,成功完成一年再奖励1000至1500元[3]。这既提高了企业的积极性又解决了学生学费和就业问题。学校则负责理论。学徒在职校的学习由政府的公共教育资金负责[4]。所有学徒制项目都需要有三个核心要素:雇佣关系、高质量的在岗和脱岗培训、技能的可迁移性[5]。

2.管理机制。(1)国家产业技能委员会及其11个具体的产业技能委员会来管理学徒制,他们的任务主要是向职教行政部门提供建议、收集产业信息和开发培训包等。(2)“澳大利亚各州和地区设立了300多所新学徒制培训服务中心”[6]。此机构为最基层的服务机构,提供一切与学徒制相关的服务(提供行业资料、寻找雇主和学徒、签合同、协调关系等)。(3)依据澳大利亚质量培训框架提出申请的注册培训机构(RTOs)主要负责学徒的脱岗培训,雇主和学徒可自行选择公立或私营的注册培训机构。(4)根据《国家职业教育与培训管理法 2011》的规定,澳大利亚政府建立了国家级的职教评价行政机构:澳大利亚技术质量管理局(ASQA),此机构主要监管全国职教学院及培训机构,在《VET质量框架》和《VET课程认证框架》下行使权力[7]。

3.实施模式。(1)典型模式。学徒和雇主双方在学徒制中心协助下签订培训协议,十日后合同将由学徒制中心提交给州培训局批准。注册培训机构由雇主和学徒共同选择,并对学徒进行面试,三方签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目标、能力单元。学徒按计划在机构和企业间学习。完成后,雇主向培训机构提供岗位能力证明,培训机构向学徒颁发资格证明,同时雇主可获得相应激励经费;如只完成部分单元,则颁发能力证书。(2)集团培训公司。适合难于单独完成学徒培训或不愿承担雇佣风险的小企业。具体为:集团培训公司招学徒并派到企业工作,企业向集团支付服务费,脱岗培训外包给TAFE学院,集团公司与学徒是雇佣关系并支付学徒工资,集团公司负责学徒培训。(3)学校本位。适合高中阶段的学生。学徒培训2—5年并可拿到一定的报酬。

4.教学安排。(1)国家培训标准。指澳大利亚资格框架和培训包,由产业技能委员会开发、修订,是国家对行业的职业标准;其核心内容包括能力标准、资格和考核评估指南;是高职院校开展教育的依据;开设内容随市场需要来确定[8]。其核心一是能力标准,学徒质量评价的尺度。二是资格证书,即4种证书(1、2、3、4级)和2种文凭(文凭、高级文凭)。三是对能力标准的评估考核方法。培训包是“基于结果”的规范策略,规定了具体的“能力单元”,对培训开展的时间、形式、方法均不加以限制,培训机构可自行选择。依据培训包,注册培训机构在与雇主和学徒协调后制订具体培训方案。(2)教学活动。学徒每周4天在企业实践,由雇主记录学习情况;1天在注册培训机构理论学习。注册培训机构和学徒制中心定期走访,确保培训顺利。(3)考核认证。对学徒的能力单元考核认证依据资格框架和培训包。学徒每完成一个能力单元可获得相应的“完成证明”,所有完成后可获得资格认证。澳大利亚新学徒制还遵循“先前学习认可”和“当前能力认可”的原则,对先前学习过的内容给予完成证明,不重复培训。产业界是评价标准制定者也是评价主体。

三、澳大利亚新学徒制发展的特点

1.政府强有力的扶持促进了政企间的合作关系。新学徒制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扶持。2011年12月6日高等教育、技能、就业与劳资关系部公布了学徒制改革计划,核心部分是激励计划改革,主要包括:基础性激励、针对性激励、雇主激励、个人补助、成人学徒支持项目五类[9]。激励项目的施行起到了积极作用。州政府提供资助60%的学徒制培训,联邦政府提供资助40%。雇主培训能得到一定的资助;学徒会得到工资并提供一定的支持贷款[10]。澳大利亚鼓励竞争、放开培训市场、平等对待学徒培训机构、广泛宣传培训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了学徒的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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