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玥
摘要:重庆市历来重视基层社会治理。南岸区峡口镇作为典型的农村镇,近年来,在进行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当中,紧密结合乡镇特点,建立“乐和谷”,成立“乐和互助会”,以“三事分流”为指导,通过多元参与,引导村民自治,成为乡村社会治理的一种独特模式。本文将从“乐和互助会”为案例,具体介绍如何开展基层工作以及经验总结。
关键词:乐和互助会;乡村治理;新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治理”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其更加强调用协商民主方法来解决问题,构建各种平台以及对话机制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这论述给我们在农村社会治理过程中提供了一些新的理念与思路,必须坚持以民为本。重庆市历来重视基层社会治理。南岸区峡口镇作为典型的农村镇,近年来,在进行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当中,紧密结合乡镇特点,建立“乐和谷”,成立“乐和互助会”,以“三事分流”为指导,通过多元参与,引导村民自治,成為乡村社会治理的一种独特模式。
一、大石村的基本情况及发展态势
南岸区峡口镇大石村辖2个村民小组5个合作社,总户数565户,人口1226人,幅员面积1500亩,其中耕地面积913亩,全村以花卉苗木为主要产业。
一直以来,大石村有着农村的共性问题,那就是交通不便、基础设施滞后、住房较差、农民增收困难等。近年来,村支两委在区镇领导的大力指导和帮扶下,积极作为,作为大石村的“两委”主动践行“三事分流”,着力解决群众实际困难。通过“一站、两会、三事分流、投入机制改革”的工作模式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以乐和互助会为自治基础,联席会为共治平台、社工站为技术支撑,推行“三事分流”,创新投入改革的方式改变了以往由政府大包大揽、自上而下的项目实施方式。村民通过互助会组织起来,参与公共事务,解决“小公事”。村支两委通过召开以村支两委主导、乐和互助会主体、社工组织等多方参与的联席会,商议村社的公共事务,将群众诉求按照“大事”“小事”“私事”进行分类处理,明确各方权责。一方面让政府投入与村民的实际需求能够有效对接;另一方面,由村民共同参与的事情,更能够激发他们的公共责任意识。几年下来,全镇社会治理上了一个台阶,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措施当中,都有一个较为完备的载体来完成,那就是“乐和互助会”。
“乐和互助会”作为激发村民自治积极性,成为全镇打造的重点,其中,大石村的“乐和互助会”做的更是有声有色,成为社区治理“三事分流”、“三社联动”、“三治并举”的有效实践形式,并形成自己的特色。
二、“乐和互助会”的案例——修建健身场
大石村果树社地处大石村中心偏东南地带,约80几户农家,聚居集中在果树瓦厂堰塘附近。相对于其他几个社来说,此处地势较高,交通不便,村民出行需要上下一坡山路,村民们常年因为没有集体活动的场地而苦恼。以往,修建健身场地、修建道路等基础公共设施都是由政府部门、村社,自上而下进行的。而这种自上而下的流程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却存在一些现实问题,如各个村社由于具体情况不同,对于基础公共设施的需求也有所不同,而自上而下的有些项目可能不是村民所需要的。同时,村民由于被排斥在基础设施之外,缺乏参与,导致他们并不认为所进行的项目合乎自身利益,不仅缺乏支持的态度,甚至有的会想通过补偿索赔等方式,从项目的实施中获得利益。因此,这类项目实施不仅效率偏低,而且有时会引致村民与村支两委及政府部门的矛盾。
自乐和家园建设以来,村民便成立了互助会,并选出一户人家院坝作为乐和大院,定期开会讨论公共事务,开展公共活动。
2014年上半年,村民们向互助会提出希望在大院旁修建健身场地、安装健身器材的愿望。为此果树社互助会召开会议,积极收集村民意见,并向村、镇政府相关领导反映村民的需求,大石村组织召开联席会,通过三事分流原则,最终顺利建成果树社健身场。
三、成立“乐和互助会”的效果思考
(一)参与是关键
“乐和互助会”是集互助性、公益性、服务性于一体的社区自治组织,其主要任务是自主处理村民小组的公共事务,如环境保护、生产协作、矛盾化解、文体活动等。
互助会的成立激发了村民们的公共责任意识。以前,花果社公路垃圾遍地,村民们虽然希望改善环境,但由于缺乏组织,也只是自扫门前雪,而对于公共部分,更多的是一边抱怨,一边等着村里来解决。现在通过这些活动,分担责任,自然也就加强了责任感。
(二)凝聚了民心
丰富多彩的互助会活动,让乡村充满生机。以前,村民们的日常生活除了劳作就是打麻将,乐和互助会之后,为村民们带来新的平台、新的理念。社工以培育互助会为目的,引导村民们开展“耕、读、居、养、礼、乐”等活动。
互助会的活动经历了几个阶段,刚开始是社工主导,互助会参与;后来是社工辅导,互助会组织;再后来是互助会组织,村民参与,社工陪伴。社工由主导到辅导再到陪伴,互助会由配合参与到主动组织,能力意识得到了很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