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梨张 皞
(1.郑州大学旅游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 462300;2.重庆理工大学管理学院,重庆 400054)
城镇化是人们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由农村转向城市的重要方式,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其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城镇数量增多;二是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的持续推进,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及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新型城镇化理念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以人为本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重中之重。李克强在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解决好现有的“三个1亿人”问题,其中包括加快城镇化,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使得越来越多的城乡结合部或城市郊区的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的数量随之剧增。要坚持以人为本,就要着力解决好失地农民在城市的生活问题。如何实现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问题,成为学术界广泛关注的焦点。
“可持续生计”概念最早见于20世纪80年代末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WCED)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并在后来的多次世界级大会上对这一概念进行了讨论[1]。国外学者对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问题的研究比较早,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研究体系,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构建了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的分析框架;二是对失地农民生计困境的特征进行了研究;三是关于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的重建方式。
与国外研究相比,我国学者对该领域的研究起步比较晚,相关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一是对可持续生计的定义进行了扩展。张蕾[2]从现有劳动力及其子女的角度入手,提出了“代际可持续生计”思想,认为现有劳动力及其子女都具有可持续生计能力。二是对一些典型地区和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情况进行实证检验。成得礼等[3-5]从地位尴尬、就业和创业困难、缺乏权益保护和生活保障等方面研究了我国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的现状。三是在关于失地农民面临可持续生计困境的成因方面,相关研究学者已经达成共识。赵兴玲、金雁等[6-7]认为现存的不合理的土地制度、城乡二元体制是导致失地农民面临可持续生计困境的主要原因。
综上所述,国内外的学者已经构建了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能力的基础分析框架,并提出了建立以政府为主导,通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经济发展、完善和保障农民基本权益等外源式的发展方式来解决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问题。但是,缺少对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困境中出现的差异化、成因及内在破解机制的研究。
本文以河南省郑州市丁楼村的失地农民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及深度访谈的方式对该地区的失地农民进行走访。在此基础上,分析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合理的建议。
丁楼村位于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东、莲花街南、石楠路西、金菊街北,共有居民400多户,从2000年开始,该地的大部分农耕地先后被郑州大学、河南工业大学以建校为目的征收了。400多户农民从此失去了他们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成了无地农民。
由于土地被国家征用为教育用地,村民失去了可用于自给自足的土地,国家在拆迁的过程中给予了一定的补偿,很多家庭分到不少房产,除自己居住以外,大部分都用来出租,以此来获得租金收益,这成为绝大多数失地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由于该地区位于郑州大学和河南工业大学之间,又有地铁经过,交通便利,市场潜力巨大,再加上租金相对低廉,吸引了大批外来务工人员和创业人员前来租赁房屋。
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230份,收回有效问卷220份,并对30位失地农民进行了深度访谈。
调研表明(见图1),该地区失地农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在220份有效问卷中,被调查对象具有中学学历的人占比最多,有120人,在220人中占54.5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有19人,在220人中占9.09%,这些主要是失地农民的子女,他们在父母的教育下,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本科院校,开启了人生新的征程。
图1 郑州市丁楼村失地农民受教育情况
造成该地区城中村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难的原因主要分为内因和外因两方面,就失地农民个人而言,失去土地以后使得他们一时间不知道该做什么,对新的生计方式不适应,很难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便捷的交通和区位条件,使得该地区的失地农民认为通过出租房屋来获取租金是最稳定、最轻松的收益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他们选择了少工作或者不工作。另外,由于政策和分配不均等外在因素的影响,造成了相对的不公平和不平等,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们心态失衡,进而影响生计方式的选择。
3.2.1 个人内因。在生计选择原因方面的调查情况显示:该群体在选择生计方式时主要考虑的就是工作是否简单、是否需要经常加班、离家近等因素。当被问到如果在外面可以挣到比现在多几倍的收入时,大部分人仍然选择在本地就业,他们认为以他们的条件,在外面很难找到一份比较挣钱又不是那么辛苦的工作。由于长期受传统的农村文化的影响,短时间内让他们打破这种模式,还是比较困难的,他们不否认外面世界的精彩,但是他们始终认为那些是不属于他们的,他们不仅对自己没有信心,对别人也没有信心。他们更多的是考虑眼前利益,对于未来更多的是抱着走一步看一步的心态。
对于那些在外面工作的人来说,收入高成为吸引他们的重要原因,这类人群以年轻人为主,他们不愿意待在原地,想到外地闯闯,看看外面的世界,这部分人群的学历也相对较高。
3.2.2 城乡二元结构。城中村虽然已经没有了农村那种落后的面貌,但是仍然实行的是农村体制。虽然有的城中村的村民已经转为市民,但是他们与土地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仍然拥有所谓的“村籍”。对他们来说,“村籍”比“户籍”更重要,因为拥有农村户口,他们可以享受到就业安置、补助等福利,这些是其他居民所没有的待遇。
3.2.3 安置补偿不合理。调查发现,郑州市丁楼村失地农民的日常生活开支、消费类型和开支金额等较之前有很大的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物价水平的提高,使得一次性补偿费用在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的影响下出现了缩水。单纯的资金补偿已经不能满足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的需要,很多失地农民在领取安置补偿后,突然发现多了这么多资金以后,对未来失去了忧虑,认为自己现在有钱了,不需要工作,应该做的就好好享受生活,这对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再加上补偿制度的不合理,使得一些失地农民经常抱怨自己的补偿少等,造成了他们心态失衡,进而影响生计方式的选择。
3.2.4 配套保障措施不到位。由于失地农民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从事其他工作的技能和经验缺失,使得他们在失去土地以后,仅仅依靠自身很难找到一个可以带来稳定收入的工作。调查发现,目前大多数失地农民的就业方式就是去附近的学校做一些保洁类的工作,或者在周边的饭店、超市等从事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工作的技术含量比较低,收入少,稳定性差。由于缺少相关的工作经验和技能,他们在寻找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也比较大,社区和政府部门也缺少相应的培训和推荐的机会,在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保障措施上不完善,使得失地农民游走在就业和失业的边缘,可持续生计受到严峻的考验。
土地作为农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在对其进行征收时,首先,要提高补偿标准。征地补偿的标准在充分考虑市场因素的前提下,融于适当的政府调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其次,要调整现有的补偿分配和发放方式。调查发现,郑州市丁楼村的失地农民在补偿分配上不是很合理,现有的分配方式使得农村获得的补偿款相对较少,同时通过层层下发,使得原本就不多的补偿款实际到达农民手中的更少。因此,要改革现有的补偿分配和发放方式,提高农民补偿分配的比例,并直接将补偿款发放到农民手中。同时,在补偿标准上要一视同仁,不能因为是村干部等因素给予特殊照顾,进而引起大家的不满。
在社会保障方面,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把失地农民纳入当地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的范畴,着力解决好与失地农民息息相关的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就业、教育等问题,让失地农民拥有和城市居民一样的权益。同时,针对失地农民法律意识淡薄问题进行重点关注,加大普法力度,培养失地农民的遵纪法律意识,并学会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加大对失地农民的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法律纠纷。
针对失地农民的特点和就业意向,安排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拥有一技之长,能够更好地生存。就业培训的目的旨在提高他们的生存技能,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以便能够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对于那些有意愿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要加强对他们的创业指导和相关的政策支持,帮助他们创业成功,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实现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要想实现郑州市丁楼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关键还是靠自身观念的转变。首先要有就业的意愿,要认识到只有出去工作才能实现可持续生计;其次要不怕挫折,认识到由于自己的能力不足等问题,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冷眼是在所难免的,要能够正视这种情况,并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最后要避免眼高手低,踏踏实实做好每一件工作。
要想实现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需要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失地农民自谋出路为主,政府加强引导和管理,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实现社区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