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测示范点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2018-09-23 05:49:48
甘肃农业 2018年17期
关键词:清水县农业局示范点

(甘肃省清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甘肃 清水 741400)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农业农村部及省上对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相关要求为指导,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契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天水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农业部门责任,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测示范点,努力做到政府推动和生产经营主体相结合,不断提升清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推进农业提质增效。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测实施方案

全面提升清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根据天水市农业局总体工作部署,清水县决定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测示范点,制定了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依托全县蔬菜生产基地、新型经营主体建成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测示范点,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典范。加强宣传培训,引导蔬菜生产者建立生产档案,按标准化技术开展安全生产,开展基地蔬菜质量安全自检,上传监测数据,实施可追溯管理,示范带动周边蔬菜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创建标准

创建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迫溯监测示范点,要达到“八有”标准,即:有基地、有阵地、有牌子、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生产记录、有档案。有基地,即有蔬菜生产示范基地。每个示范点要有200亩以上的标准化生产基地,用于无公害安全生产、监测、追溯及产地准出示范。

有阵地,即有办公阵地。每个监测示范点至少有20m2的办公阵地,以利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有牌子,即有公示牌。在示范点基地立标志牌、办公室墙面悬挂公示牌,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农业投入品使用常识、标准化生产技术、无公害蔬菜生产发展规划等。

有设备,即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检测设备。包括农残速测仪、冰箱、电脑、扫码仪、监控摄像头、激光打印机等。

有人员,即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人员。每个监测点至少配备2名检测监管人员,既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又能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操作,平时还要对周边蔬菜生产基地进行监督检查。

有制度,即有工作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的各项制度,工作流程,并制作上墙。

有生产记录,即生产操作记录。详细记录农业投入品采购地、时间、采购人及蔬菜生产操作情况,包括农业投入品使用时间、使用剂量和次数,蔬菜栽培操作记录、生产环境情况等。

有档装,即监测监管档案。要求每个生产示范点建立检测档案、检查档装、追溯档案等监管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检测档案包括每一批次蔬菜的检测原始记录,不合格蔬禁处理情况等;检查档案主要记载对示范点基地蔬菜及周边蔬菜生产基地进检查情况;追溯档案包括检测信息上传、“三品一标”认证等情况。

(三)创建步骤

1.摸底及动员(2017年3月)。清水县农业局对辖区内新型经营主体的蔬菜生产基地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了解其基本情况,并大力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宣传、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主体自愿申报。

2.申报及建设(2017年4月)。由生产经营主体填写《天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测示范点申报表》,上报清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清水县农业局依照创建标准,选择工作基础好、有一定代表性的生产经营主体,按照创建内容进行指导培育,帮助其完善落实创建工作措施、并于4月30日前向市农业局进行了推荐申报,清水县申报了3家企业。

3.检查验收及命名(2017年5月)。天水市农业局对申报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测示范点进行检查验收,最终通过了2家蔬菜生产基地,统一命名为“天水市农产品(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监测示范点”。

第一批市级农产品(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监测示范点验收表

(四)创建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县农业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测示范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清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制定了详实的工作计划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

2.规范验收标准,天水市农业局规范验收标准,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审查财务账目、听取汇报、质询答疑、填写验收表格等形式,对第一批命名的市级质量安全追溯监测示范点进行了全面验收。

3.严格考核标准,积极推进创建。开展创建活动是为了充分发挥示范点的样板示范作用,在创建工作中坚持从严把关,严格标准,将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的基地评选出来并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确保示范点创建达标,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领作用。

4.注重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在创建工作中,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手册、上门指导服务、媒体宣传等多形式开展宣传。对认定命名的示范点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提升其信誉度和知名度,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的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创建活动。

5.落实创建经费,提升综合实力。天水市农业局为第一批命名的市级农产品(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监测示范点安排奖补资金3万元,用于制作质量安全追溯监测示范点标牌,购置追溯监测配套设备、检测仪器,试剂及样品,制作公示牌、制度牌、生产档案记录、督查记录,追溯平台操作人员、质量监测及生产技术人员培训,品牌认证申报,编印技术培训资料,邀请专家授课等。

6.开展职工培训,增强职业素质。清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为追溯监测点工作人员开展追溯、检测培训,提升监测水平。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测成果

清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创建市级追溯监测示范点2个(命名),未命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企业2个,建立了8个乡镇和1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通过创建市级质量安全追溯监测示范点充分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经过市农业局的验收,清水县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清水县永清镇鑫隆农业园被认定命名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测示范点”,提升了监管能力,形成了追溯监测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改进措施

清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其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技术难点,比如:缺乏基层人员、缺乏专业技术型人才、整体水平不高、合作部门联系不够紧密等问题。为完善追溯监管体系,现做以下几点改进意见。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重视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测工作,增加基层工作人员编制,通过“三支一扶”、“特岗”、“引进人才计划”、事业单位考试等渠道充实基层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性人才,增加基层专项工作经费。

(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管理制度

统一追溯监测系统模式,使信息平台数据能够有效进行互通共享,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手段实现信息可追溯,建立农业、商务、食品监管等部门之间的配合机制。

(三)加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测示范点的媒体宣传工作

在品牌建设、标准化生产、检验检测方面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创新。

(四)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通过互联网、微信、QQ、微博等客户端积极展示工作成效,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让消费者认识到追溯体系是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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