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继敏
1972年6月,河南省洛阳市涧西七里河西北的一个基建工地上出土了一件红陶作坊模型(图一),时代属东汉中晚期,平面为长方形,正面呈敞开式,三面有墙。通高32厘米,进深24.5厘米,面阔48.4厘米。作坊悬山顶,作瓦垄,每垄靠下部均有堆塑的长方体条形块作装饰,瓦长2.5厘米,宽1厘米。檐下饰圆形瓦当,瓦当为十字圆点纹。四条垂脊上也有堆塑的小长方体块作装饰,下端为三个筒瓦叠压的“品”字形。房正脊两端微翘,为五个筒瓦叠压的脊饰。正脊中部有凸饰,呈两个长方体条形块的堆塑状,正脊。屋内靠后墙置二层架,地面满放成套成排的各种造型的陶壶、盆、盘、杯、罐、扁壶、耳杯、火炉、漏斗、臼等12种40余件。从陶房内放置的器物推测,可能为一座手工业制陶作坊模型,为研究汉代制陶业提供了形象的实物资料[1]。
陶器的制作方法种类繁多。从现存资料来看,进入两汉时期,陶器制作的主要方法有泥条盘筑法、轮制法、范制、手制和粘接等。最简单的是泥条盘筑法:用泥条制作成型后,再在陶车上拍打修饰。大型储盛器物如仓、罐、甕等多用此法成型。轮制法,凡属圆形陶器,如罐、盘、瓶、盆、碗等,无不采用此法。范制成型,一件陶范可以重复使用,分为单范与合范,井亭的顶、壶、樽上的铺首、鼎足、耳、博山炉的盖等用单范制作,猪、鸡、狗、马、俑人、俑头、水斗、兽足、龙头等则用合范制作。许多轮制成型的器物只能做出主体,而附件用单范印出,然后粘贴在器物相应的位置上。捏塑,即手制法,主要用来制作器物的附件,如简杯的耳、釜的提手、案的足、勺等。粘接,主要用于分段制作的装饰精美或造型复杂的器物以及部件。
根据工艺来分,汉代的陶器大体上可分为灰陶、低温铅釉陶和印纹硬陶三大类。
灰陶是汉代最主要的陶系,以泥质灰陶器皿的使用最为广泛。陶色一般呈青灰色,质地坚实,在摄氏1000度左右的温度下烧制而成。汉代灰陶有实用器和明器两大类。明器一般火候较低,陶质松软,有的几乎一碰即碎,实用器则与之相反。
低温铅釉陶所施的铅釉增加了陶器的硬度和不透水性,并且比一般陶器更美观。汉代的釉陶常见的有两种,即翠绿釉陶和栗黄色加彩亮釉陶。翠绿釉陶的器类主要有壶、尊、羽觞等,模型有房合、楼阁、畜圈、仓库、俑、井、灶等,还有烧香用的博山炉。栗黄色加彩亮釉陶多为尊、壶、豆、瓶之类,釉色深黄而光亮,色调匀称、装饰独特,造型新颖。由于铅釉陶的烧成温度不高,胎体不够结实,基本只能作为明器,而不能用于日常生活之中。
印纹硬陶的烧成温度比灰陶更高,陶质更坚硬,在器表刻划水波纹、锯齿纹,或拍印以几何图案为主的纹饰,器类以碗、壶、罐、盒、瓮等为多。
汉代陶器制品的造型十分丰富,陶俑、陶楼、陶砖瓦等均是典型造型。
汉代的陶俑(图二)形式颇多,有女侍俑、立女俑、坐女俑、舞女俑、乐人坐俑、抚琴俑、厨师俑、骑驼俑、骑马俑、持盾立男俑、执锄俑、执刀俑等。其神态生动活泼,非常逼真,可以说是当时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极大地丰富了中国雕塑艺术的宝库。
陶楼(图三),即陶制的楼阁模型,造型有的可高达五层,用两个圈座套叠,底部有台阶及立柱,柱上有鸟形陶饰,每层有镂空样板,饰有斗拱及廓沿。陶楼在东汉以后的墓葬中大量出现,是当时地主庄园经济的写照,为我们研究当时的建筑形式提供了十分形象生动的实物依据。
汉代砖瓦(图四、图五)大量生产,并成为汉代制陶工业的一个重要方面。汉代陶工制砖,多用范印,砖的种类有平面方砖、楔形砖、侧面砖、子母砖和空心砖等。空心砖较大,沿用秦代的陶模打印法制造而成,盛行于西汉初期和中期,在陕西凤翔出土的大画砖中,有最大的五士空心砖及狩猎纹的子母榫砖。楔形砖是适应起卷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配合普通小砖使用。汉代砖上印有花纹、文字,甚至年号,几何形纹饰较多。
汉瓦有筒瓦和板瓦两种。汉初陶工制瓦,沿用秦法,其后逐步改进,先制瓦心,后加边轮,再加瓦筒。汉代筒瓦前端的瓦当,汉初偶有半圆形的,以后就普遍改为圆形的,与秦代相比较大,边棱也略宽,青色减少,中央圆圈内均作圆乳状,周围饰云纹、联珠纹,瓦当上画龙虎文字图案。
相比以往,汉代陶器手工业无论是在品种、产量、器质还是装饰技术上都有不小的超越。品种上,仅湖南资兴东汉墓就出土了59类不同的器皿,每一类器皿又有多种不同的式样;在生产数量上,洛阳烧沟汉墓出土陶器4713件;在器质上,有灰陶、硬陶、铅釉陶三大体系;在装饰上,丰富多样,有彩绘、镂空、浮雕、印纹、划纹、暗纹、堆纹等;生产规模庞大,仅汉代长安附近,就有官办瓦窑数千处,汉代陶器手工业的繁荣可见一斑。
[1]余扶危:《洛阳涧西七里河东汉墓发掘简报》,《考古》197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