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绍铭
国内知名企业京东集团创始人刘强东8月底因为被指控性侵,被美国明尼苏达州警方逮捕,目前,刘强东已经做了保释并回到中国。在美国,如果一个性侵案件发生以后,会有哪些机构介入?将是怎样的一个处理过程?受害人的权益又如何得到保护?因为近年来我做过不少类似案件,所以下面分几个部分介绍一下美国性侵案件有关的司法程序。
当一个人向警方报案,说其受到性侵以后,根据美国的法律,警方需要及时到达案发现场,听取报案人的陈述。一般来说,性侵案多属于突发事件,当事人在情感上或精神上会受到很大的刺激,所以警方采取的方式是多次会见报案人,目的第一是更多地了解案件细节;第二是等当事人情绪平静后,对事实细节的回忆会更加准确;第三则是可以判定报案人的可信度。
如果报案人每次讲的故事之间有很大出入,则说明案件的真实性有待验证。但是如果报案人每次对事件的描述都比较一致,即使有些细节有一定程度上的出入,也是可以理解的。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可能会认为报案人所陈述的性侵事实发生的几率很大,并进行下一步的证据采集工作。
警察通常采用以下的方法收集相关证据:首先,警方会根据性侵程度让报案人做一个专业的性侵身体检查(nurse assault examination),以检查当事人身体上是否有因性侵造成的伤痕。这是一项十分专业的检查,由专门做性侵案件的护士来完成。若果真有强奸发生,则还会做另一项检查,该检查是从受害人身体提取加害人精液、DNA等,作为相关证据。之后,警方会要求加害人提供自身DNA来做证据比对。
其次,警方会进行现场勘查。警察会根据报案人对事件的描述,前往事发地点收集相关证据。在事发现场,警察会勘查是否有搏斗的痕迹,是否有性侵案件相关的衣物、纸巾等证据,并收集整理这些证据。警方还会与其他证人见面。一般来说,性侵案件可能会有其他目击证人,比如在酒店、餐厅、住家等地点,很可能有证人看到当事人在事发地点的一些情况。有些证据在美国证据法上只属于间接证据,但是对以后案件的审理仍然很有用处。
另外,警方会讯问犯罪嫌疑人,让犯罪嫌疑人解释当时发生了什么。此时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他的律师到场,并有权不回答警察的提问。刘强东案中,大家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可能是警察是否会让刘强东回到美国做当面讯问。答案是有可能。一般来说,警察根据调查取证的需要,在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让犯罪嫌疑人回到美国接受讯问。但此时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请他的律师,律师会让犯罪嫌疑人行使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赋予他的权利,即犯罪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拒绝跟警察合作。这一做法有利有弊。有利之处在于他可以避免做自我控罪的陈述,弊端则在于可能会加大警方对此案的怀疑。
在一般情况下,警方会在完成了所有的调查取证步骤之后,再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但是有的时候,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或者警察认为已经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警察也可以在案件调查没有完全结束前,就将犯罪嫌疑人逮捕,并继续完成案件的调查工作,刘强东案就属于后一种。
调查结束后,警察会出具一份警方调查报告,将其了解到的整个的事实和证据写入调查报告,并根据其调查的情况,给出对于本案是否需要对嫌疑人提起诉讼的意见。警察的调查报告在性侵案件中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报告里面总结了性侵案件的所有相关证据。
在警察完成其调查报告,认为事实和证据比较充分的前提下,会将逮捕令及调查报告提交至检察官。此时,检察官需要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一般来说,在决定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前,检察官还会做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检察官会与侦探会面,了解案件细节。这样做的目的,是确认有充分的证据来指控犯罪嫌疑人。其次,检察官还会会见报案人。虽然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警方已经与报案人多次会面,检察官还是会跟报案人见面来核实案情。因为检察官希望能够亲自听到报案人的证词,来判断受害人是不是一个好的证人,用于确定如果案件开庭检察官胜算的把握有多大。之后,检察官还会查阅相关的法规和类似案例,来判断根据当地法律该案件是否成立。
>>东方IC 供图
根据律师个人的经验,若警察认为案件成立,在其撰写调查报告后,有90%以上的可能性检察官会提起公诉,原因是负责此类案件调查的警察都是很有经验的,并且,如果警察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明,警察也不愿将案件交到检察官手里,不然下一阶段案件会被撤销,这是警察不想看到的情况。所以,当警察完成调查,并认为证据确凿充分的情况下,检察官一般来说都会提起公诉,将案件提交到法院。
如果检察官决定对刘强东案提起公诉,则此案会被交到法院。法院的第一个程序叫做过堂。该程序很简单也很短,大家可能在电影中看到过,在过堂程序中,法庭书记员会宣读案件号、案件当事人的姓名,如State of Minnesota v. 某某某。过堂这一程序会决定两个问题:一是告诉被告人他面临什么样的指控,并问被告人是否认罪。很少有被告人在这个阶段就承认有罪。二是法院会告知被告人享有律师为他辩护的权利。此时法官会问被告人,是选择法庭为他指定律师,还是自己雇用律师。如果用法庭指定的律师,通常是收入较低,本人请不起律师的群体。对于收入超过法院定的收入标准的被告人,法庭一般不会允许他用法庭指派的律师。如果嫌疑人在被提起公诉之后,但是过堂之前聘用了律师,律师又将自己的律师代理证上交至法院后,过堂这一程序也可免除。
过堂之后的下一个程序叫做preliminary hearing,中文叫预审。在预审阶段,检察官需要向法院和辩护律师提供指控犯罪嫌疑人的所有证据,法官要根据证据来决定案件是否能够进入到下一个阶段,即审判阶段。此时,案件的受害人、证人、警察都会到场。检察官会向当事人及证人提问,由法官来判断该案的证据是否充分,可以进行下一阶段的审理。根据我的经验,若案件有足够的证据可以提起公诉,那么有99%的可能性法官都会认为该案有probable cause,即合理的理由,从而进入下一阶段,很少有案件在预审阶段被撤销。
当检察官将所有证据提交给法庭和辩护律师以后,根据美国的司法程序犯罪嫌疑人有三个选择:第一个选择,plead not guilty,即不认罪。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法庭将安排案件的开庭审理日期。第二个选择,plead guilty,即认罪,则审理程序便到此结束,案件将进入到量刑程序。第三个选择即不抗辩,其含义为嫌疑人认为自己无罪,但认为检察官提供的证据足够充分,如果案件进行审判,嫌疑人会被判有罪。如果嫌疑人不抗辩,其实质上相当于承认有罪。如果犯罪嫌疑人选择不认罪,但是开庭后法院判定有罪,那么被告人受到的处罚,一般会比被告人认罪后受到的处罚要重。
根据消息称,刘强东是到美国参加了清华大学和明尼苏达大学合办的一个工商管理博士学位的学习。此事发生时,刘强东去明大上课,同时会见了许多明大学生。如果性侵案件的嫌疑人是在校学生,其所在的大学也会启动自己独立的调查程序,该程序与刑事调查程序平行但独立存在。该程序是根据所在大学的学生行为守则对该大学生的行为进行调查。如果有违反大学学生守则的地方,则大学有权对该学生进行处罚。
有趣的是,在一般情况下,调查委员会全部由该大学的学生组成,没有任何学校的官方人员。调查委员会通常会委托擅长此类案件的律师进行调查,其包含约谈案件的受害人、犯罪嫌疑人和其他当事人,并进行自己的独立调查。调查结束以后,学校也会有单独的听证会,来听取双方对事情的陈述,最后来判定该学生是否违反了学生守则。
通常来说,作为刑事辩护律师,都会要求当事人不要参与学校的调查过程,除非有百分之百的可能确定嫌疑人在整个事件当中没有任何不当的行为。因为在学校的调查程序中,律师无权要求当事人拒绝回答调查委员会的问题。所以,在这一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处于十分被动的状态。另一点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对学校的调查委员会做了陈述之后,在刑事案件中,该陈述可以被用做指控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基于以上的原因,犯罪嫌疑人若参与到学校的调查过程中,会冒很大的风险。
如果报案方参与了听证会,陈述了其的指控,但是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参加听证会,为自己辩护,校方有可能仅仅基于报案方的证词和调查员收集到的证据,判定该学生违反了学校的学生行为守则,并对学生作出相应的处罚。处罚可以是警告、停课,也可以是勒令退学、开除等。所以对于刘强东案,如果双方身份都被认定为是明大的学生,明大很有可能会启动自己的案件调查程序。
妇女救助中心在性侵案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作用是为被侵害的女性提供精神、道义及法律上的支持。美国各州各县都会有这样的机构。妇女中心为受到家暴或性侵的女性提供的帮助包括:为其提供短期的食宿,安排女性做相应的身体检查和康复治疗及安排报案人会见律师等。妇女救助中心在处理此类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也有专职人员对受到侵害的女性提供各种免费的服务。
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例如,夫妻双方已经分居多年,但是男方对女方进行性侵,妇女中心除了会帮助女方报案以外,还会请律师帮助她申请离婚,申请家暴绿卡等。妇女救助中心也会积极与警方、检方及法院联系,配合案件的处理。很多女性觉得性侵难以启齿,妇女中心则会开导受害女性,并告知其在美国女性应有的权利。当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以后,妇女中心也会对整个案件进行跟踪,以确保受害人的权利得到保障。在我们所代理的性侵案件中,几乎所有的案件都有妇女救助中心的介入。
刘强东案件发生后,有报道指出,该案受到中国政府的高度关注,中国驻芝加哥领事馆已经介入到此案的调查过程当中。我认为该报道缺乏对国际司法和国际惯例最基本的了解。当中国公民在美国意外伤亡或犯罪,根据国际惯例,当地警察有义务通知中国驻美国的使领馆。中国驻美国的使领馆会将案件情况通知相关部门和家属。
如果中国公民在美国触犯法律被美国警察逮捕并关进监狱,该公民可能失去了与家属和单位的联系,中国驻美使领馆在接到美国警方的通知以后,一般会帮助该公民与家属和相关机构取得联系。同样,如果美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有伤亡或犯罪行为,中国警方也会通知美国驻中国的使领馆,这是国际惯例。
因为每个国家的司法是相对独立的,根据国际惯例,各国使领馆一般不会介入当地的司法程序,只有在案件审理结束之后,使领馆可能会在当事人回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所以,虽然刘强东在中国称得上家喻户晓,但是中国驻美使领馆除了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以外,不会介入到案件的调查和审理当中。
如果美国警方决定对刘强东提起公诉,刘强东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美国方面有可能取消他的赴美签证。因为根据美国移民法和美国国务院的相关法规,如果外国公民在美国面临刑事指控,美国使领馆可以取消该嫌疑人的赴美签证,此类情况在我代理的案件已经发生过多次。如果中国公民在美国被指控犯罪,即使这个人还没有被判有罪,美国驻中国使领馆可能会取消其赴美签证。
据报道,刘强东是在美国进行商务考察并在明大参加学习,他可能持有的是十年期的商务考察签证,只要明尼苏达州警方对刘强东提起公诉,美国大使馆很有可能会向刘强东本人发邮件告知其赴美签证被取消。如果以后刘强东需要赴美,则必须重新申请签证。
如果刘强东被判有罪,且本人在美国境内,则有两种可能的情况:第一限期离境,即要求他在30天之内离开美国;第二递解出境,即美国移民执法局会将刘强东递解回国。如果刘强东在境外,其可能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再被允许进入美国。
根据美国一个专门从事性侵案件研究的非营利机构统计的数据,美国每年有超过30万件性侵案件发生,性侵已经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在美国性侵案件有诸多部门的介入和相应的司法程序,也反映了美国在处理此类案件中有一套相对健全的机制。这两年来,随着me too运动的展开,女性群体如何保护个人权益备受关注。对于广大在美留学、旅游和工作的中国女性来说,了解掌握美国在处理性侵案件方面的司法程序,也是保护自身权益较好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