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飞
摘 要: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给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革新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现状并不理想,为了进一步改善和革新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我们应该引进资方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并结合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改善方案,希望能够不断革新我国知识产权负体系,推动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长远发展。
关键词: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改善;革新
1前言
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知识产权各项工作的顺利落实与革新。在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发展尤为重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我国知识产权服务法律政策体系不健全,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的发展不够协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较弱,知识产权行业协会(联盟)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应当借鉴美日韩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关键在于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笔者对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发展完善进行了探讨。
2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展现状
2.1知识产权服务法律体系有待进一步改善
经过人们近几十年的不断努力,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还处于政府主导和市场培育期,与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期的发展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和知识产权工作,应由重视知识产权制度本身向尊重知识产权创造和商用化运营方向转变。
2.2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够协调
我们都知道,受到管理工作的影响,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制约。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范围由知识产权的类别属性直接决定的。我国的专利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版权的执法由国家版权局管理,商标的申请授权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植物新品种由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管理,地理标志由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分别负责,更遑论遗传资源及传统知识的管理保护了。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的体系相对割裂,各类职能部门因协调沟通机制不完善,服务于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共识难以达成。
2.3无法协调好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之间的关系
在我国,一些基本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创建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平台本身就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公益性服务领域政企不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不分,提供的产品内容单一,公益服务产品有效供给不足。市场化服务严重不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规模小、业务层次较低、服务功能较弱。我国知识产权服务多集中在产业链的低端环节,如法律代理、资格审查、纠纷诉讼;而知识产权的高端服务,如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战略咨询、产权融资、预警分析,还严重缺乏;能提供高附加值服务的商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少、能力弱、竞争力不强。我国“走出去”战略所需要的涉外知识产权服务付之阙如。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发展的不协调影响了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运用和知识产权产业的整体发展。
3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改善与革新方案
3.1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法律体系
影响我国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发展的因素有很多,常见的有以下两种,一是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的影响,二是相关法律体系的完善与否。在重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完善的同时,更要建立和健全知识产权服务相关的法律政策体系。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建立不同层次、内容详尽的知识产权服务业法律体系。加快修订《专利代理人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产业、科技、区域和贸易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和配套。及时制定有利于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金融、财政和税收政策,切实让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享受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措施。
3.2协调好不同部门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
上文中提到我国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协调性有待提升,我们应该采取科学的对策协调不同部门的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也要因地制宜,制定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就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9个有关政府部门联合制定的政策,这是建立部门之间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协调协作机制的明证。2013年1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是由科技部、农业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的文件,对农业领域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进行了规划和沟通协调。
3.3协调好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之间的关系
3.3.1进一步改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制度。当前,我们需要借助政府的指引作用,不断改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国家应当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创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2009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确立了三级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框架,该框架由国家专利数据中心、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和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组成,设想到“十二五”末期,建成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政府应不断提升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应当实现有序开放共享。政府应当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公共设施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建设和管理好全国性专利技术运用转化平台。此外,行业协会、高校、图书情报机构等机构可以提供知识产权公益性服务。
3.3.2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创建多元化的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体系。我们应该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合理配置相关资源,推进发展社会化、专业化和规模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品牌和国际影响力。建立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发展的知识产权服务和运用机制。政府应当支持有条件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務机构进行企业化转制试点改革。在公共服务领域,实施政府采购,由政府和社会合作供给公共服务,促进服务主体的多元化。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区、技术转移机构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机构提供知识产权服务,以实现知识产权与科技的深度融合,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
参考文献
[1]刘菊芳.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关键问题与政策研究[J],知识产权,2012(5):67-74
(作者单位: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