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厂“茅合”商标被无效 茅台酒厂诉至法院

2018-09-18 02:54
中国知识产权 2018年9期
关键词:仁怀市专用权宣告

7月26日消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贵州省仁怀市茅合酿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本案诉争商标“茅合MAOHE”由原告茅台公司于2013年3月19日申请注册,2016年4月7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3類米酒等商品上,专用权期限至2024年8月27日。第三人茅合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申请。商评委认定,茅合公司的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茅台公司不服被诉裁定起诉至北京知产法院。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猜你喜欢
仁怀市专用权宣告
雪季
西安市新城区肖某销售侵犯“特步(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渭南市大荔县党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记忆、凭证与专用权
中国酒都·贵州仁怀食品生产许可证(SC)获证酒厂名单(截止2019年2月11日,共506家)
基于ARMA模型的建设用地需求预测
浅析我国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仁怀市关工委开展“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讲活动
创造是一种积累
创造是一种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