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昌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湖北 宜昌 443005; 2.湖北省吴岭水库管理局,湖北 京山 431899)
黄柏河是宜昌市境内长江中游左岸的一条一级支流,流经远安县、夷陵区七个乡镇,全长162km,流域面积1902km2。黄柏河流域分东西两支,东支河长130km,集水面积1165km2;西支河长78km,集水面积566km2;东西两支于夷陵区两河口汇合,流经32km后于葛洲坝三江上游引航道汇入长江,集水面积171km2。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综合开发,流域自上而下,依次建有玄庙观、天福庙、西北口、尚家河、汤渡河5座水库,多年平均来水量为8.95亿m3,每年经尚家河水库向东风渠灌区输水3亿m3,经汤渡河水库向东山运河输水3.5亿m3。目前,黄柏河已经成为供水、防洪、发电和生态保护的综合水利体系,承担夷陵、远安、当阳、枝江、西陵、伍家、猇亭等7个县、市、区的生产生活补水重任,是宜昌200万人口的生命之源,是实现转型跨越的生产之要,是推进绿色发展的生态之基。
黄柏河流域是宜昌市重要的供水水源地,也是磷矿资源富集地。近年来,随着黄柏河流域内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加剧以及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多,对流域水环境承载能力带来了严峻挑战。根据长期水质监测结果显示,2012年以前黄柏河4座水库水质基本保持在Ⅰ~Ⅱ类,2012年开始水库水质出现下降趋势,下游西北口、尚家河水库出现Ⅲ类水质,上游天福庙、玄庙观两座水库部分时段出现Ⅳ类水质,超标项目以总磷为主。2013年5月,天福庙、玄庙观两座水库首次发生大面积水华,水华藻类主要是甲藻和硅藻,因此,加大黄柏河保护力度刻不容缓。
宜昌市于2013年9月启动黄柏河东支流域综合整治,2017年开始实行河长制,黄柏河流域内的夷陵区列入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化16个试点县(区)之一。黄柏河流域1位市级河长、6位县级河长、8位乡级河长和27位村级河长纷纷上岗履职,按照 “一河一策”的要求开启了黄柏河流域综合治理的新篇章。
2017年,市级河长先后2次检查督导黄柏河流域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夷陵区、远安县政府以及市、县两级水利、环保、国土等部门根据黄柏河东支流域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不断加强部门沟通和协作,大力推进黄柏河流域水环境治理。
为查明水华原因,寻求治理对策,市水利局聘请科研单位开展了《黄柏河磷矿开采对水环境的影响研究》《黄柏河流域管理研究》《黄柏河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研究》《黄柏河流域河道污染物阻滞实验研究》《黄柏河流域水库底泥疏浚可行性研究》《黄柏河磷矿涌水处理提标工艺研究》等课题研究。一系列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技术依据,市政府于2016年7月制定出台了《黄柏河东支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6—2020),以源头截污、过程管控、末端治理为重点,建立了一套涵盖制度、规范、审批、监管、工程等完备的综合治理方案。环保部门启动了黄柏河流域磷矿开采废水特别排放限制的规定。水利部门完成了黄柏河流域纳污能力核定工作,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制定并实施磷矿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分解方案,明确各企业全年允许排放的废水总量。
《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被列入2017年度地方立法唯一项目。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征求意见,《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已于2018年2月16日正式实施。《条例》的制定出台,为加强黄柏河流域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提供了系统的、可操作的法规依据。市政府为加强黄柏河的保护和治理,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先后出台《关于在西北口库区实施“两减一扶”促进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黄柏河东支流域磷矿开发利用环境监督管理的意见》。
市委、市政府于2017年12月研究制定了《黄柏河东支流域生态补偿方案》(试行),以流域稳定达到Ⅱ类水质为目标,市级财政每年以专项列支1000万元黄柏河生态补偿资金,夷陵区、远安县每年分别缴纳700万元和300万元水质保证金。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以生态补偿资金为引导,与磷矿开采计划挂钩,促进水源保护区加强生态建设。黄柏河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通过综合运用市场、行政、法治手段,加强流域保护共建共享,实现合作共赢,有力调动了流域内各类主体保护生态的积极性。
积极推进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改革,于2015年9月组建黄柏河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16年11月正式取得省政府综合执法授权。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开展相对集中水资源保护行政处罚权工作,集中行使水利、环保、农业、渔业、海事的6项行政监督检查、96项行政处罚、14项行政强制职能。按照执法监督重心下移的要求,在流域内樟村坪集镇和分乡镇界岭村建立了两个基层执法点,执法人员常驻一线开展执法巡查监督,2017年共完成巡查295次,夜查32次。综合执法机构组建以来,先后对45家单位和个人涉违规排污、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违法捕捞等违法行为下达各类执法文书86份,实施行政处罚21起,其中办理环保类违法案件12起、非法电鱼案6起、侵占河道案3起,责令拆除违法构筑物2处、关闭磷矿井口1处。
加强黄柏河东支流域水资源保护项目建设,先后投入2065万元资金,实施了水源地安全保障项目以及天福庙大坝水域微生物水质处理、神龙河入口底泥固化、天福庙库尾底泥清淤、神龙河生态治理等几项实验性工程。
加强生态调度,泄放生态流量,流域内梯级水库均按照要求落实了生态流量泄放,其中尚家河水库按照1.4m3/s流量下泄,汤渡河水库按照2.58m3/s流量下泄。
加强重点污染源治理,督促黄柏河东支流域50多家磷矿企业新建、改扩建矿井废水沉淀池66个,安装生活污水微动力处理装置42套、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16套,新建垃圾池45个、维修垃圾池65个。流域内嫘祖镇、樟村坪镇、雾渡河镇、黄花镇、分乡镇以及殷家坪、张家口集镇等污水处理厂均已开工建设,计划2018年内投入运行。
压减磷矿开采量,鼓励和支持磷矿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提高规模效益和管理水平。停止审核30万t/a以下的采矿项目,逐步关闭15万t/a以下的采矿项目。流域年度磷矿开采总量自2015年开始每年削减5%,由1450万t缩减到1000万t(2018年计划磷矿开采总量)。
黄柏河东支流域设立了26个水质监测断面,自2015年1月1日起,宜昌市水文局每10d监测一次,监测成果发送黄柏河市、县、乡3级河长和市、县、乡政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环保部门大力推进磷矿企业排污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新安装排污口实时在线监控设施24套,监测数据实现环保、水利共享。市黄柏河综合执法支队加强核查,对流域内65家磷矿企业、146个矿洞、68处矿井废水排污口、61处生活污水排污口进行详细核查定位和建档,并每月对流域磷矿企业生产废水开展监督性监测。
水质监测结果显示:黄柏河流域综合治理以来,流域水质整体达标率(达到Ⅲ类及以上的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水质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2017年黄柏河东支流域水质达标率为95.13%,较2016年提高了1.95%,较2015年提高了2.54%,较2014年提高了5.71%;其中Ⅱ类及以上的占比为71.49%,Ⅰ类水占比为24.33%。具体指标见表1、表2。
表1 黄柏河东支流域水质达标率(2014—2017)
注数据来源为宜昌市水文局,达标率指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占比。
表2 黄柏河主要断面水质监测情况(年均值)
注数据来源为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在启动流域综合整治之初,“九龙治水”难成合力举步维艰之时,全面推行落实河长制之后,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综合执法,多措并举,有力推动了黄柏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为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 使黄柏河流域离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生态保护目标更进了一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