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油福
(贵州医科大学运动与健康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由于全球经济的快速一体化发展,原本多样性的世界文化体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和影响。也正因为在这样的世界文化发展形势下,全球范围内各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才引起了充分的关注和研究。1972年,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发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这标志着全球各国范围内正式开启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评选、保护工作[1]。我国在1985年加入了缔约国,到目前为止,我国先后被批准列入“人类口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1]的共计有34项,其中揽括了昆曲、中国书法、剪纸、京剧、中医针灸等一大批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2005年以来,我国国务院相关部门前后下发了多部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件、法律、法规,并成立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组织、团体机构,各省市地方政府也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出台、颁布了相应的政策法规[2]。这一系列的举措充分说明了政府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引起了高度的重视。与此同时,民间社会团体、学术界、各企事业单位等也积极参与到保护工作当中来。在如今国内旅游业全面蓬勃发展阶段,体育(文化)旅游是目前乃至今后人们深度旅游的主旋律。体育(文化)产业旅游的兴起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开辟了崭新的空间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为此,文章基于产业交叉融合的视角,积极探寻了“体非遗”保护和旅游产业交叉融合、互促发展的原动力体系和具体实施路径方案,以期为“体非遗”传承、保护等一系列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另一方面也凸显出了很多不足或缺失的地方,例如:重在申报,而忽视申报成功后的后续保护工作;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项资金投入不够或被挪用;社会大众整体对保护工作的意识或观念不足等。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拥有悠久历史、地方特色鲜明、文化价值高的活态文化,业界诸多学者都表示应该通过合理的开发或挖掘的形式来传承和保护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著名的美国人类学家Graburn就说过:“越是濒临灭绝和消亡的东西,越是吸引当今的都市旅游者[3]。”为此,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业交叉融合互促发展具有先天的契合度。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能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新鲜的旅游内容和形式,而旅游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能为体育非物质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提供市场基础,这就是其二者交叉融合互促的基础条件[4](见图1)。通过旅游(体育旅游)活动可以最大程度上激发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内在活力,从而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提供新的机遇,加强了其传承人的传承意识和文化自信度,拓宽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空间,在很大程度上进一步缓解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困境或瓶颈[5]。
产业交叉融合的出现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应发展需求而产生的新的一种经济现象,其得到各国社会的关注始于20世纪的90年代。旅游产业是一个设计面行业广而复杂的综合性产业,这就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关联性、综合经济效益大的特点,其有着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交叉融合、互促发展的必然基础,可以交叉融合衍生新的产品,激发新的需求,挖掘新市场,孕育新产业。业界有学者通过全面研究认为:影响旅游业交叉融合发展的推动力主要是旅游需求市场的变化、旅游企业谋求商业利益的最大化、科学技术的促进等。甚至还有学者在借鉴和总结前人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提出:旅游业和其他行业的交叉融合的推动力主要包括了外部的大环境、社会旅游需求、内容形式等的创新等因素。2009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指出,全力落实推进我国旅游与文化等有关产业的交叉融合互促发展[6]。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的交叉融合互促发展在目前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需求的推动力、体育非物质文化旅游开辟及实施成功经验的吸引力、国家有关政策的支撑力、当地经济低迷的压力、文化产业发展的助推力、旅游需求层次不断提高的驱动力等力量的作用下发展起来,从而形成了体育非遗与旅游产业交叉融合互促发展的有机动力体系(见图2)。
图1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交叉融合互促发展的基础
首先,社会大众对旅游需求档次的提高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交错融合互促发展的主导动力。这点根据全国各地开展的热火朝天的特色民族村、农家乐旅游形势来看是显而易见的。其次,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业的交叉融合互促发展,另一个重要的支持力就是我国先后出台的各种相关政策、法规等,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意见》等都指出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将旅游与文化产业进行融合发展,同时注重其产业的文化内涵建设和突出旅游的文化特色来作为其未来的发展方向[7]。所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交错融合、互促发展不但顺应了当前市场的需求,并且也积极响应并落实了国家层面制定和提出的有关方针政策。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正是基于以上这六种不同的作用力下,构建了其与旅游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稳定动力互促发展保障机制。该机制的建立,着实有效地实现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功能置换与创新,有力地提升了体育非物质文化旅游服务产品的附加值,最大程度地拓展了旅游的综合产业链。
在分析借鉴诸多学者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交叉融合互促发展的动力发展机制,本文提出了四种各有特点的交叉融合互促的发展模式——挖掘开发型、深度体验型、创新创造型、功能型(详见图2)。
图2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交叉融合发展的路径分析
其中,挖掘开发型融合主要是通过资源的交叉有机融合的形式,挖掘开发内容、形式多样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产品,比如参观当地特色的体育非物质文化博物馆、表演等;深度体验型主要挖掘开发一些民族节庆、民俗体育类体验旅游活动,让游客在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指导下去深度体验其魅力;创造创新型融合主要是通过技术融合的形式,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元素、体育元素在特色旅游商品、衣饰等中体现。功能型融合主要是通过功能作用的融合手段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某些功能与旅游相互联合,形成例如民俗传统体育技艺、保健等旅游项目服务,使得游客从中获得相应的功能性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