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农药生产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继而也产生了大量的危险废物,给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理工作造成了很大的负担。本文从我国农药以及其行业的现状出发,针对农药废物的集中处理工作提出了建议。
关键字:现状;原因;措施;建议
中图分类号:X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8)06-0203-02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18.06.119
Abstract: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 pesticide production enterprises have sprung up, and then a large number of hazardous wastes have been generated, which has placed a great burden on the centralized disposal of hazardous wastes. This paper starts with the status quo of pesticides in our country and its industry, recommendations were made on the centralized treatment of pesticide wastes.
Keywords: Current situation; Reasons; Measures; Suggestions
1 我国农药及其行业的现状[1]
(1)农药生产企业数量大、产品杂。根据资料显示,全国的大多数省市均有农药生产企业,但是生产能力小,品种单一的企业占了25%,设备和管理都很落后,回收率很低,也没有能力进行污染的治理。不仅在国际上缺少竞争力,也对环境造成了很大的污染,对于危险废物也没有治理的能力。
(2)农药废弃物直接进入生态链。我国农药企业的现状导致农药的“三废”一般不会经过处理就直接进入了生态链,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更危害了我们的健康。
(3)“三废”治理投入低。据资料显示,在农药生产企业中,对“三废”处理的投资占到总投资的5%左右。这些投资根本不能解决“三废”的治理问题。而农药生产产生的废水处理过程相对简单,很难达到标准,且排放量比较大,监管力低,成效差。
(4)监控范围小。我国对农药废物的监管范围小,导致回收率低。比如一些容器不进行回收会直接污染土地和水源。但是更大程度的污染还是农药生产过程中的废物不能及时处理导致的。
(5)原材料危险性高。目前,我国农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还在使用国外早已禁用的有机溶剂,不仅毒性大,还很难处理。
(6)技术水平相对落后。据资料显示,我国目前生产的农药产品有300多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仅15个左右,并且还没有国际认可的实验室。欧盟已经禁止生产的200多种农药国内还在生产,并且工艺落后,质量差。
2 原因分析
我国农药技术和企业的现状十分的不乐观,不利于农药废物的处理和管理。分析其原因如下:[2]
2.1 农药行业监管不当
我国农药企业的设备投资少,近几年出现的作坊式的企业很多。虽然从2006年开始行业核准开始抬高,但是除了注册资金,其他的考核指标仍没有约束力。使得活跃在市场上的不达标企业有很多,为监管和農药废物的集中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2 标准体系不健全
虽然国家已经制定了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但是对于产品质量的考核只给出了成分,没有指明环保指标。而且目前没有针对农药行业的特征排放标准,给监督执法和集中处理都带来了不便。
2.3 环保执法与监管不到位
农药的原药生产作为重污染的行业,处于无序的发展状态。环保部门从研制开发、原药生产到使用以及废弃物的集中处理都应该进行监管。
2.4 法律不健全
现有的《农药管理条例》中没有明确相关的职责以及处罚措施。农药行业的管理也有布局不合理的问题,缺少专门的农药管理机构。
2.5 资金投入分布不均
目前我国农药企业的资金投入很大一部分都用在了前期资料登记,而缺乏技术和创新的投入,使得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
3 对策及建议[3]
3.1 整合农药企业,规范市场
对于农药这样的重污染行业,必须由国家进行规划布局与宏观调控,不能任由市场无序发展。执行现有的化工产业必须入园政策,控制企业数量,扶持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3.2 从环保角度提高农药行业准入门槛
对于农药企业来讲,污染治理的成本相对较高,大多数企业不愿意提高这一成本。所以必须通过国家强制力来控制药企的无序发展,严格控制环保水平。并且制定相关的标准体系,完善药企的审批制度。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
3.3 加大环保投入
农药企业的治理难度很大,所以必须加大环保的资金投入。为了节省成本,可以简化登记管理,强化市场监督。节省资金用在科研和环保投入中。
3.4 建立国家级产品研发和环保技术中心
为了规范市场,提高农药的科技含量,应该建立国家政府层面的农药产品研发技术中心,开发出具有自己知识产权的产品,提高国际竞争力和我国该行业的整体水平。
3.5 限制有毒有机溶剂和助剂的使用
从环保角度和人文监督出发,应该从国家层面上禁止使用毒性很大的有机溶剂进行农药的生产,并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进行检测、监管、处置、在线管理。鼓励并开发使用环保型制剂。
4 农药生产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工作建议
为了管理农药企业的废品处理方式,建议将废品进行分类收集、集中处理。针对工作强度和内容,成立一批处理危险废物的公司。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此类公司的管理并且督促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单位加强日常管理,促进并提高农药生产危险废物的处理效率。下面对其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4.1 源头控制
针对农药生产企业,国家部门以及危险品集中处理公司要建立实时的监管模式。促使其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对危险品的分类、存放以及标识都要按照规定设置。禁止任意存放、堆置,也禁止其将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存放,为集中处理造成不便。每个公司都要设置危险品的管理负责人,对危险废物的数量、种类、标识等进行严格的管理,并做好档案和台账,防止流失。或者政府及危险品处理公司派专人到各个申报公司进行统一管理,严格避免纰漏。尤其是农药企业的危险废物,对人体有一定的伤害性。更要加强集中存放管理,保证废水等不任意排放,进行科学的处理,防止流入环境中造成一定的影响。
4.2 申报制度
从政府层面建立申报制度,以月或周为周期要求农药生产企业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性质、数量等进行申报,政府部门或者危险品处理企业根据申报进行统一处理管理。这就要求三方在建立默契和信任的基础上进行更好地合作,但是也不能排除政府的强制力监督。一旦发现虚假申报的情况严格进行处理,取消其生产资格。
此外,危险品处置企业要及时在政府进行备案,主动接受政府监管。
4.3 运输管理
在监督农药生产企业对危险废物进行合理安置的基础上,危险品集中处理部门在对农药废物进行运输的过程中,更要注意日常工作管理。
(1)對每一种危险品都要有单独的运输车辆,不混装、不借用。如果租用运输公司车辆一定要对其进行全面的监管和盘查,并且租用专用车辆。(2)装货时要严禁超载,每天检查司机是否有带病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操作行为;每天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信号灯等;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健全。(3)运输过程也要履行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能转移。
参考文献
[1] 吴广玟.发展固体废物回收处理利用中的循环经济[J].经济师,2011,(8):51-52.
[2] 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网.
[3] 杜艳丽.浅谈废物处理处置现状[J] .绿色科技,2013,7.
[4]韩少秀,张丰羽.城市治理研究综述及其引申[J].改革,2017(09): 129-140.
收稿日期:2018-04-18
作者简介:崔健(1981-),男,莱西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综合科科长,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