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雪草
昨夜,我做了一个梦,我在梦里与他相逢。他的面龐依旧冷峻刚毅,不苟言笑,棱角分明的脸上还挂着一丝未脱的稚气。长长的头发,干净的眼神,宽脚的牛仔裤长到拖地,穿一件半旧的白衬衫,身上背着一把破吉他,在学校操场的白杨树下转悠。
这是我年少时心中的男神,他细瘦高挑,有些小腼腆,会唱歌,会写诗,会打篮球,三分球尤其漂亮。他的歌声嘶哑、苍凉、忧伤。变声期的男生,歌声其实说不上好听,但不知怎么就迷倒了一大片女生。他的诗都是日常生活中某一个细节的闪现,被他半通不通的文法写得朦胧唯美,让我们这一群半大的孩子痴迷追捧。
多年后,我终于知道了这是为什么。纯真的眼神和美好的心灵,便是青春最好的注解,便是他的歌和诗的延伸和解读。他用少年特有的视角来看待这个世界,他用纯真和简单来解读人生,还有他始终不曾放弃的热爱,这便是全部的魅力所在。
多年后,我再遇到他时,他已是一个中年男人。衣着朴素,眼神温柔,步履坚定。身上也背着一把琴,手里牵着一个小男孩。那个小男孩十来岁的样子,俨然是一个小小的少年,但眼神却和他一样坚定。我暗自揣度,他可能是送孩子去学琴吧!
听说他这些年经历了很多事情,他的父亲据说涉及一桩经济案,先是被抓,后是被判刑。他的母亲因受不了打击,疯了,遥遥无期的等待,会让人失掉从容和理性。他从一个喜欢唱歌、写诗的少年瞬间长大了。
他流浪过,颓废过,自甘堕落过,酗酒、抽烟,在街上和一帮少年打架滋事,密密匝匝的疼痛与破碎让他分不清方向,痛苦、难过、迷失,折腾了很长一段时间后,终于理性回归。
为了生存,他开始走街串巷,干过很多营生,扫过街、卖过盒带、倒腾过衣服、卖过菜、与人合开过小饭馆,最终从废墟上爬了起来。
我远远地看着他,有人和他打招呼:“送儿子学琴去啊?”他微笑着点点头,一副宠辱不惊的样子。我想起了心里曾经住着的那个少年,弹琴、唱歌、写诗,长发飘逸,白衬衫一尘不染……
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走过大半生之后,不管你经历过什么人事变故,少年的心依旧单纯美好,眼神依旧纯真干净。经历过时光的淘洗,走过岁月的变迁,一个诚惶诚恐、自卑怯懦的孩子,变成一个微笑向暖、从容自如、不惧时光的人,从里到外,真心热爱着世界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