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科学”如何帮我们理解文化演化系统

2018-09-13 19:21任臖
中国图书评论 2018年8期
关键词:群体科学研究

任臖

有别于社会学或人类学意义上研究文化现象或文化系统的文化科学(TheScienceofCulture),“文化科学”(culturalscience)在这本书里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其宗旨是“阐述文化的实际运行和功能”(第221页)。澳大利亚学者约翰·哈特利及贾森·波茨分别来自不同的学科及专业领域,为这项合作性研究带来了鲜明的跨学科色彩。他们批判性借鉴了进化人类学、文化研究、心理学、语言学、社会科学、行为科学等学科的思想和方法,对于如何分析文化运作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整合性研究。尤其对公民身份、文化全球化、文化湮灭和文化创新等当代文化现象与实践给予了独到的解读。全书探讨了文化持续和演化的因果机制及群体形成变动的过程(自然历史),提出重构群体认同模式,革新政策及文化遗产保护等问题。尽管有些问题他们并没有明确的答案,只提供了一种思路或仅为一家之说;但他们的论述启发我们重新思考:种种在过去可能是理所当然的结论,在未来却可能是发展的障碍。

一、何为文化的性质

哈特利和波茨的文化科学理论致力于“建构一个通用的模式,以显示文化如何运转,何为文化功能,同时又显示如何在众多地方差异的语境下分析文化的运行机制”(中文版序第7—8页)。在这里,两位学者为分析框架提供了一组概念工具———亚部落、表意功能及围绕其核心内容的子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展开逻辑性阐述的。

哈特利和波茨认为文化是群体形成的一种机制。“结群性”是其中的关键概念。虽然个人是群体的一部分,但文化体现的不是个人的特征,文化也不是任何个人的创造。唯有群体才拥有文化,文化是群体的“生存载体”,我们只能在交流群体和系统的层面上去理解文化的生成及演进。文化动态是群体的变革或知识的变革,跨界发生在群体层次,而不是个体层次上。因此,哈特利和波茨提出,不是我们造就文化,而是文化造就“生成知识的群体”。群体概念在此获得了拓展和具体化,群体不再是“部落群体”或民族国家。在文化科学理论中群体更多的是指“亚部落”(demes),即“围绕一个身份组织起来的一群人”,他们也是知识和技术造就的(非亲属关系)群体。群体可以是城市、人群、民族或语言。在群体和个人两者关系中,群体发挥复杂系统的功能,个人的选择和创新均是在这个系统里发生的。

“外在论”是另一个重要概念。哈特利和波茨指出文化的生成和维护即依靠外在论,并在社会系统中不断自组织和再生产身份。社群身份是通过语言、合作、知识、技术、群体关系与互动等形式建构的,用以确定“我们”群体和“他们”群体的边界。外在论与人的结群性是密不可分的,外在论塑造了普遍—对立的群体属性,我们不仅“因文化而连接”,而且也因“普遍—对立”的观念来识别“我们”自身。

对作者来说,“故事为给定的‘我们社群生成有意义的身份,把社会世界置于有故事情节的世界里,把社会价值注入人物、动作和情节。”(第37页)显然,讲故事是构造群体的重要机制,它需要解决“集体行为问题”,以建立社会群体内相互信赖的关系。日常生活中十分普遍存在的政治性叙事,每天都在新闻和其他大众媒体中再造“我们”是谁的故事,建构着“想象的共同体”。当然还有其他以视觉、听觉展示表意功能的方式,如仪式庆典、歌舞、纹饰、绘画,乃至纪念性节日等。象征性的符号结构参与到群体情感、知识及价值观共生关系的建构中,从而建立个人及个人与(大于亲属群的社会网络)群体关系。

哈特利和波茨还认为文化的功能即为表意功能,表意功能是文化和知识演化动态理论的基本分析单位。文中指出:“在文化科学里,文化的演化是表意功能的演化,即亚部落的变化……我们推出的文化进化概念是源自组合和关系网络的表意功能,又是亚部落内和亚部落间协商和使用而生成的表意功能。”(第133页)可见,表意功能是指文化运行中的组合结构,它是借助符号系统发挥作用的。意义网络的演化,形塑群体内和群体间的知识演化,这一发展进程不是靠亚部落内生力量或外部提供的,而是靠不同系统“生产性的接触”(不同边界的连接或激烈碰撞)而形成的。

基于以上对文化性质的理解,哈特利和波茨为了阐明文化与群体的关系,以及意义如何在社会系统的互动中演化,颇为新颖地提出一个两阶段的文化演化模式:“文化造就群体;群体创造知识,知识在(冲突的)群体边界上强劲增长(中文版序第19页)”。由于在文化科学里,群体是系统生成的,并用整合性知识来划定边界的。所以,研究文化动力问题的关键是:知识被引进群体的过程,尤其是要关注思想和知识在群体边界互动中产生的张力,它是促进社会新知识资源和系统生产、革新的发生器。

二、文化科学研究路径哈特利和波茨对“文化的性质”研究是从反思文化研究方法开始的,在他们看来,当前的文化研究并不是科学研究,文化建构表征的是政治问题,当研究焦点集中到“政治”时,往往就遮蔽了对“文化”(观念)本身的关注。他们也不满意文化的科学研究现状,认为进化人类学研究的是文化的意义研究,文化如何构成;社会学研究的是文化的功能元素、宏观基础和宏观生态。“我们构想的文化科学是研究文化的社会用途的科学”(第222页)。譬如,美国文化人类学家怀特即是用唯物史观的决定论方法分析文化演化的。怀特所提出的“文化决定论”是为了阐释人类文化差异的由来,但无法用来理解文化在日常情况下的建构和使用。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则把文化视为个体的社会行动,其理论侧重对社会行动背后的观念系统进行解释说明。[1]于是,哈特利和波茨试图重新发明文化研究,采用新的文化研究方法,即演化论[2]的研究方法;内容上仍指向文化研究的功能角色,但重点放在文化动力学的动因及文化生产机制方面。同时,他们从进化科学和复杂科学(经济学、生物学、网络理论和知识论)引进新觀念,用知识系统和技术的进化来解释文化的演化,提出文化的功能———文化造就群体。文化造就的群体是创造知识的群体,当不同的群体互动和竞争时,革新和知识增长即在群体边界发生,这也是文化演化发生的地方。

哈特利和波茨在这本书中重新解释文化,并不是依靠文献研究,通过梳理前人研究结果寻找答案,而是在跨学科“现代综合”领域里进行演绎。譬如,在文化科学里,“新颖性”是创新的表现,是新思想被认可、接受,并在群体中扩散。这一概念如何发生作用,是基于其他学科新异理论概念的不同研究路径达到的。哈特利和波茨从生物科学获取新异概念,将文化演化论从决定论走向随机性,随机性产生多样性。他们还通过行为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新异概念,解释系统如何走向个体的意识和创意;最后达到文化科学的新异概念,从个体到亚部落,并推演出“新颖的创造发生在亚部落层次;新颖的创造是亚部落的创造。”(第159、163页)不同理论对于同一现象给予了不同的解释框架,文化科学里的“亚部落新颖性”在熊彼得那里就是我们熟知的“创造性破坏”。

文化科学是一门怎样的学科?作者在中文版序言以“寻求文化与科学的通约性”为题,已显示出其目标在于打破传统学科边界,试图进行科学和人文学科的调和,促进知识领域的一致性。实际上,书中并没有对这一新学科的特征进行集中描述,而是分散在不同章节针对具体概念讨论时有所涉及。文化科学学科特征的确立是建立在与其他学科研究方法比较基础之上的。比如,作者认为,“文化科学是研究过程的科学”(第102页)。因此,在看待问题上,会从较长的历史阶段审视,不会盲目悲观。文化科学抛弃了基于个人行为的社会学习文化机制,把文化演化看作是一种意义建构的群体过程。“通过分享的意义建构,亚部落结成相互依赖、身份相同的紧密合作的群体”。(第82页)文化成长和变革是沿着群体的边界发生的,通过变化的群体,新群体的自创生、再生产以及群体间冲突、对抗,生成革新和新颖的现象,产生社会文化动力。再比如,作者认为文化科学不是建构主义视角。“文化作为群体知识存在的方式,而不是群体身份的一种形式”(第196页)。还有,文化科学是将知识进化论、文化进化论和语言意义进化论三者组合成一个统一的理论(第127页);文化科学是后现代主义理论(第227页),等等。

通常我们把“文化是传承过去知识、身份和意义的一种机制”作为形塑文化政策的重要依据。大多数国家“福利模式”(welfaremode)的文化政策均通过公共行动与支出等形式,保护和再生产群体所有的文化资产和财富。哈特利和波茨并没有否定这类文化政策的必要性,但他们提醒我们需要关注文化的另一种可能性———文化也是一种创新机制,“文化又是新穎现象生产和知识增长的一种机制”(第221页)。而且,在文化科学理论中文化是参与性的、面向群体的未来,而不是过去。“亚部落在开放、适应性的生产力方式中生成新颖的事物,而不是根据先行‘文化‘包含什么的定义生成新颖的事物。”(第80页)可见,文化演化过程中呈现出的积极因素,正是我们重新思考文化政策目标及内容的意义所在。

三、阐释当代文化的实践

在详尽回答什么构成群体,群体边界上发生了什么,知识如何增长等问题时,哈特利和波茨结合文化科学分析框架和当代文化现象,阐释了一些概念或观念内涵发生变化的根源,并给出新的理论解释。以“公民身份”为例,公民概念产生于对社群组织模式的需要,用于塑造大型非亲属群体。进入现代社会,公民身份概念才与民族国家相关联。在哈特利和波茨看来,公民概念的全球化、抽象化,是通过共享的符号和社交网络得以实施的,这一过程赋予了公民行为多元的意义。他们眼里的公民群体是通过社会学习的自愿组合机制,通过亚部落知识的创造而形成的。由此,文化科学理论中的公民观并不谋求政治关系的获取或平衡,谋求的是创造力。(第107页)哈特利和波茨突破了将公民仅作为群体问题研究对象的局限。把公民当作创意和知识问题来研究是文化科学的路径。“文化科学将公民模式界定为‘知识生产的亚部落社团……公民身份也许不仅是政治化的力量,还可能是创新和生产的力量”(第105页)。通过公民概念,以群论为基础的文化科学重新发现了人的能动性,尤其体现在对“创意公民身份”的肯定。

有关城市的研究命题不计其数,在众多治理者和研究者眼里,城市问题的探讨最终走向文化价值观念与人类的终极发展关系上。哈特利和波茨也十分重视城市治理问题及未来持续发展的动力。他们认为资源使城市成为演化、自组织的,极富生产力的机制。城市是文化的载体,是亚部落的重要例证。全球性城市更是其中的典范。新兴城市若能把握住创新驱动的运作机制,就能胜过其他城市成为伟大的创意城市。我认为作者对城市性质的分析,有三个观点特别值得注意。其一,创生性符号生产力对城市极为重要。“使城市伟大的是其符号生产力———生成新符号和意义、新信息和参照物以建构机会和表征的新语言的能力”(第213页)。因而,作者指出衡量城市不仅要评估人口、产业、市场规模和基础设施等,而且更需要知道“它如何促进新思想的表达,它能在多大程度上适应指向未来而不是过去的意义形式和价值形式”(第214页)。其二,开放的空间和机会,及对外来资源的融合有助于城市的有机发展。从历史上看,城市的兴衰与这一点密切相关,“城市向知识开放时就发展,过分保护自己的知识或文化时就衰败”(第197页)。流动性和规制上的弹性,对于文化再造和群体知识更新是有利的。其三,文化作为创新机制,是城市革新(创新)政策的软实力。“我们可以用文化机制去形塑新思想的发展和知识的协调,进而形塑革新的结果”(第225页)。在哈特利和波茨眼中,伟大的城市一定有生产新思想的绝对优势,它们是知识生产型城市,不是知识消费型城市。

文化科学理论提出了许多新的观念,有些观念对当前民族国家普遍存在的文化政策内容及目标构成了挑战。例如,对全球化语境下的文化湮灭现象的解释。哈特利和波茨认为,文化湮灭表面看上去是文化的衰减,故出于国家文化安全考虑,文化政策干预模式往往会通过各种方式去保护文化,使之不至于湮灭,例如法国文化例外政策。文化科学理论则提出不同的视角:他们认为过度保护文化并限制把文化用作知识,诱发僵化,随之发生文化湮灭。文化动态模式需要思想和知识不断整合转化,生成新思想并与其他思想联系。他们还认为创意革新和文化湮灭不是对立关系,而是互补的。濒危文化“保护的最好办法是整合它,把它带进‘我们群体,也就是将其送进文化革新,而不是对它疏而远之”(第215—216页)。其实,当前我们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也是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原则,而不是一味复古保护,要“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同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将原生性保护与再生性保护相结合,使之重新回到民俗中,回到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中才能有效地转化成为一种文化力量、创新力量。

人类的群体合作和冲突是否能得到整合,如何改变普遍—对立的群体认同模式,建立新的统一性的群体认同模式,哈特利和波茨在这本书中抛出了许多至今未能解决的问题。然而他们也并没有指示发展路径。未来人类文化演化系统中诸多可能性还需要我们继续思考和探讨。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一般项目“文化艺术资助机制及政策研究”(编号:15BH11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新兴城市文化流动与文化创新研究”(编号:14ZD05)。]

注释

[1]杨小柳.怀特和韦伯“文化科学”思想之比较研究[J].贵州民族研究,2002(4).

[2]译文采用的是“进化论”,“进”在中文中表示方向的词,易产生“线性发展”的误解。两位作者观点表述中并没有指出文化发展的方向或以某文化为中心的发展论,而是认为文化演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猜你喜欢
群体科学研究
达到群体免疫,没那么容易
“小团体主义”帽子不要随便扣
点击科学
科学大爆炸
调查
中间群体
谁说小孩不能做研究?
Applications of Deep Mixing to Earthquake Disaster Mitigation
A Thought:What have We Learned from Natural Disasters? Five Years after the Great East Japan Earthquake
对周期函数最小正周期判定法的研究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