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性质、高管审计背景与盈余质量

2018-09-12 05:18:24李寿喜副教授
财会月刊 2018年18期
关键词:盈余事务所高管

李寿喜(副教授),张 晨

一、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部分明确指出,“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完善统计体制。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审计要想高质量完成目标,最重要的前提就是拥有一个科学、高效的审计管理体制,以此来保证审计监督的独立性。美国在2002年出台的Sarbanes-Oxley法案中就规定,被审计人员在一年内提供过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不可以雇佣其在该上市公司中负责与财务相关的工作。该规定的目的是防止审计人员独立性受到损害,进而影响公司盈余质量。目前,我国也开始关注拥有审计背景的高管对公司盈余质量产生的影响。

从近些年频频爆出的财务舞弊案件中可以看出,很多违规情况都是由企业高管人员利用内部控制缺陷来操纵盈余,他们作为内控人员更加了解内控流程及存在的不足,通过各种方式来“美化”报表。作为管理层的主要组成人员,他们不同的背景也会使他们根据目前形势做出不同的行为决策,进而影响企业的盈余质量。目前来看,理论界一般将研究重点放在高层管理人员的年龄、性别、学历、任期、专业背景等特征对盈余质量的影响上,但很少有学者去研究拥有审计背景的高管人员与盈余质量之间的关系。每个高管对事物的认知不同、工作经历存在一定差异,这会影响高管的风险意识,进而影响最终决策。若高管曾经在事务所做过审计师,那么他对审计工作就会更加熟悉,再加上财务知识较丰富,这些特点都会对公司盈余质量产生影响。

高管事务所关联这一现象,指的是上市公司中的高层管理人员由于以前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事务所担任过审计师,被认为现在和这个事务所具有关联关系。Lennox[1]对高管事务所关联关系做出了定义:第一种是雇佣关联,指的是审计师辞去了事务所的工作并且去自己曾经提供过审计服务的公司就职。比如,甲在A事务所担任审计师时,为B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后来甲从A事务所辞职并去了B公司工作。第二种是“母校关联”(在国外,事务所被看做是审计人员进入审计行业的开始,而对于那些从这里辞职进入上市公司就职的审计人员来说,曾经工作过的事务所就是他们的“母校”,而一起共事过的同事就是“校友”),指的是高管建议所在公司去雇佣自己原来工作过的事务所。比如,甲审计师从A事务所辞职,去了B公司担任高管,此时B公司由C事务所审计,而甲审计师建议B公司将提供审计服务的事务所由C事务所换成A事务所。第三种是机会关联,指的是高管与原事务所形成的关联关系是偶然发生,没有人为因素促成。比如,甲审计师在A事务所工作几年后去了B公司担任高管,而B公司恰巧由A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然而,以上三种关联情况都会为高管人员操纵盈余提供条件,进而降低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

我国为应对这一情况也出台了相应政策,希望能防范存在关联关系的高管通过操纵盈余降低报表信息质量的现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对审计师近期曾经在客户公司任职过高管或特殊职位等情况做出了相应规定。伴随着各种审计失败案件频发,事务所关联的监管规定也陆续出台,引起了学术界对高管事务所关联与审计独立性和审计质量关系的热烈讨论[2][3][4][5][6][7],但对高管审计背景与盈余质量相关性问题的研究却很少。

因此,本文以2012~2016年我国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作为样本,研究上市公司中高管审计工作经历、事务所关联现象是如何影响公司盈余质量的。本文从高管审计背景这一角度出发研究其与盈余质量的关系,为探究盈余质量的影响因素提供了新的思路。通过区分企业产权性质来对比高管审计背景对盈余质量的不同影响,丰富了相关的理论研究。本文的研究结论不仅为市场提供了新的视角来审视公司的盈余质量,而且为相关监管机构从不同方面实施监管活动提供了帮助。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一)高管审计经历与盈余质量

“理性经济人”假说认为,高管人员虽然具有自利动机并且希望自身利益最大化,但他们在满足自身利益的同时也会理智决策。Healy[8]研究发现,如果公司对高管有奖金激励这一政策,那么高管就会用操纵盈余的方式追求自身利益,但是会对操纵的标准保持适量的偏差,防止出现递延收益而被注意的情况。一般来说,高管人员面对信息形成最终决策这一过程主要完成两方面的任务:第一是通过高层梯队理论对众多信息进行排查,选出有用的部分进行系统分析;第二是通过行为学理论对分析得出的结果提出解决方案,并选择最优方法。从高层梯队理论来看,由于高管人员有不同的教育背景、不同的认知水平、不同的价值观和风险观,当对信息进行选择分析时,不同的高管对信息的认识会产生差异。对于行为学理论,高管最终做出的决策也是经过多方面考量的结果。在给定环境下,高管需要对不同信息进行处理、判断、选择,并根据当前市场环境特征做出决策。在这一过程中,拥有不同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的高管,他们的差异化决策行为就会影响公司的盈余质量。

Bowlin et al.[9]研究发现,对于有着审计工作经历的财务主管,如果是刚刚入职一家公司,他们都会在工作上更加卖力,当运用虚假信息在当时的监管环境下具有很大风险时,他们则更有可能采用真实财务信息;而如果企业采用虚假信息被事务所发现却没有受到相应处罚,企业财务主管则更有可能采用虚假信息。刘继红等[10]认为,如果高管具有审计工作经历,由于其在提供审计服务时又做过多种业务,拥有了大量的财务审计经验,那么他们离开事务所去客户公司任职后应该更了解如何解决盈余管理问题,因此与高管没有审计背景的企业相比,这样的企业盈余管理程度会较小。但是蔡春等[11]研究发现,高管拥有审计背景的企业会较多采用真实盈余管理,以追求私利、规避风险。这类高管会降低财务信息质量。

拥有审计工作经历的高管,有追求自身利益的动机,并且懂得操纵盈余的方法。他们作为内部人员拥有信息优势,而且可以通过丰富的财务经验掩盖盈余管理活动,不容易被外界察觉。而有时公司也会预估到这种情形,并且会接受一定程度的盈余管理。由于这些外在及内在因素的存在,具有审计工作经历的高管有动机和机会通过可操控应计项目进行盈余管理活动,以此来“美化”报表,满足自身利益。因此本文提出假设1:

H1:其他条件不变时,高管审计工作经历与公司盈余质量显著负相关。

(二)高管事务所关联与盈余质量

国外在这方面的研究是从Sarbanes-Oxley法案开始,重点是研究高管事务所关联现象与公司报表信息质量及审计质量的关系:Lennox[1]认为,有高管事务所关联的企业一般不会收到“非标准审计意见”,表明审计质量也不能准确衡量报表的真实性。Geiger et.al[12]则是从事务所聘用财务人员时市场作出的反应来研究的。Menon、Williams[13]以及Geiger、North[14]等主要研究了高管事务所关联现象与应计盈余管理的关系,但是得出的结论不一致。在我国,由于“校友效应”的存在,有高管事务所关联的公司很少会收到非标准审计意见,表明高管事务所关联会对报表信息质量产生不利影响[15][16]。刘继红等[10]指出,高管事务所关联情况会导致高管进行更大程度的盈余管理,不仅不会提高盈余质量,反而会“助纣为虐”。

与国外经济环境不同的是,中国的“人情关系”对高管的行为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存在高管事务所关联现象的公司,会有更大的动机和条件去操纵盈余。由于关联关系本身就说明高管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再加上与审计师的“人情关系”,审计师往往会对高管的盈余管理活动容忍度更高,导致盈余管理行为被掩盖的情形出现[17]。因为事务所关联高管有着丰富的审计经历,并且对审计方法和监督步骤也十分了解,他们能够运用更加隐蔽的反审计手段躲避审查[18]。虽然审计人员拥有最基本的审慎性,在审计事务所关联公司时,也应对公司可能存在的盈余管理行为重点审查,但是由于“校友关系”,审计人员对公司的高管,也就是曾经一起共事的“校友”存在信任和好感,并且出于专业上的认同,审计人员不愿意对曾经的同事提出质疑,因而在这种情形下很难保持审计独立性。另外,由于“校友关系”这一因素,审计师也可能与高管合谋,并针对其盈余管理方式提供建议,帮助其躲避市场监督来操纵盈余,因此本文提出假设2:

H2:其他条件不变时,高管事务所关联与盈余质量显著负相关。

(三)产权性质、高管审计经历与盈余质量

目前,学术界将产权性质作为盈余质量影响因素的研究并不是很多,更多的是将其运用到公司治理的领域中来研究。伊志宏等[19]认为,在其他条件一定时,国企里操纵盈余的情况更少一些,报表可靠性和可信度较高。在非国有企业中,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对报表信息质量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而这一正向影响在国有企业中没有表现出来。Eng、Mak[20]研究发现,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目标不同,对于国企而言,企业目标主要是响应政府出台的相应政策,履行对社会公众的责任,并且保持企业的良好形象,同时高管也没有过重的盈利压力。Gerald、Sidney[21]认为,对于非国企而言,其实际控制人一般是个人或者家族,而对于家族企业来说最主要的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也有操纵盈余的倾向。因此,企业的性质会对盈余质量产生显著的影响。

对于产权性质,国外的研究是以私人企业为样本,得出企业的主要经营目的是实现自身利益最大。相比之下,国企有其特殊的政治关联和经济职能,作为国家实施经济政策的主要载体,国企受政策因素影响很大。并且国企在实现利润的同时还要承担社会责任,这也会使国企和私企在报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很大不同。从近些年的情况看,由于我国对腐败的打击力度逐渐增加,财政款项的使用管理趋于严格,市场上对国企的经营状况、财务情况、报表质量更加关心。随着网上媒体发展日益成熟,国企的相关信息也更容易被大众熟知。由于受到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高管财务舞弊、操纵盈余的行为会受到严厉处罚,因此国企高管操纵盈余的动机较小。与国企相比,由于非国企受到的监督较少,其高管更倾向于通过内部权力操纵盈余,并且不容易被市场发现。由此可见,因为国企与非国企受到的监督力度不同,追求的经营目标也存在差异,因此企业的性质对高管审计工作经历与盈余质量的关系也会产生不同影响。张程睿[22]研究信息透明度时运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诚信档案”里的级别作为评价依据,研究发现,在国企中,实际控制人为政府的企业信息透明度最高,其次是实际控制人为国有机构的企业,非国有企业信息透明度是最低的。由此本文提出假设3:

H3:其他条件不变时,与国有企业相比,非国有企业中高管审计工作经历与盈余质量的负相关关系更显著。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的研究样本是2012~2016年我国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剔除了ST公司以及信息不全并且无法手工收集到的公司。同时,为了控制其他因素对盈余质量的干扰,本文剔除了当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增发配股的公司。最终获得3234个样本观测值。

本文的财务数据来自CSMAR数据库,“高管审计背景”与“高管事务所关联”的数据是从CSMAR数据库中高管简历部分获得,并通过手工整理得到。对于数据库中缺失的高管简历,通过新浪财经、巨潮资讯网和部分公司年报进行手工查找。公司产权性质根据CSMAR数据库整理,并采用Wind数据库进行核对。用于分析数据的软件是Excel和Stata 13,并对连续变量进行了1%~99%的Winsorize处理,消除极端值的影响。

(二)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上市公司盈余质量。对于盈余质量,使用修正后的Jones模型来计算盈余管理程度,把盈余管理的绝对值|DA|作为衡量公司盈余质量的指标。修正Jones模型如下所示。因为所选样本为制造业一个行业,因此首先对所有研究样本分年度进行回归得到应计项目模型(1);然后将估得的参数代入式(2),得到NDA的拟合值,即不可操控应计项目的估计值;将TAt/At-1与NDAt之差定义为可操纵性应计利润DA,即式(3);最后对获得的DA取绝对值即|DA|,用来衡量盈余质量,|DA|越大说明盈余质量越差。

其中:TAt为公司第t年总应计,用当年营业利润减去当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计算得出;At-1为公司第t-1年的总资产;△REVt为公司第t年营业收入变动数额;△RECt为公司第t年应收账款变动数额;PPEt是公司第t年末固定资产原值;εt为随机干扰项。

2.解释变量:高管审计背景。对于高管的定义,本文釆用以往文献常用的定义方法,将高管定义为年报中披露的成员,高管成员具体包括公司的董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监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主管。

对于高管的审计背景,本文从两个维度来定义:一是髙管审计工作经历,即公司高管曾经(或现在)在事务所任职;二是高管事务所关联,即在符合第一条要求的情况下,为高管所在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事务所正好是其原来任职过的事务所。因此,高管事务所关联也可以说是高管审计背景中更深层次的表现形式。

高管审计工作经历用MA_E表示,用曾经或目前在会计师事务所就职的高管人数除以高管总人数衡量。高管事务所关联用MA_R表示,用高管事务所关联人数除以高管总人数的比例来衡量。

3.分组依据:产权性质。按照样本企业性质是否为国有企业进行分组,以Soe表示。

4.控制变量。本文选取的控制变量参考蔡春[11]的研究,控制如下因素:财务杠杆(Lev)、资产回报率(Roa)、公司成长性(Growth)、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否两职合一(CEO)、独立董事占比(Ind)、高管薪酬(Wage)、两权分离度(Sep)、股权制衡度(S)和审计师选择(Audit),同时控制了年度变量。具体变量定义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设计

(三)模型设计

根据以上讨论,本文建立模型(4)来验证H1和H3,建立模型(5)来验证H2: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全样本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从表2可以看出,样本公司之间的盈余质量还是存在很大差异的(|DA|的均值是0.029,最小值为0.0002,最大值为0.405)。高管审计工作经历(MA_E)的均值为0.346,高管事务所关联(MA_R)的均值为0.089,说明在制造业上市公司中,审计师从事务所辞职去公司担任高管的情况时有发生,而高管事务所关联情况不多。高管审计工作经历的标准差是0.129,说明样本公司中拥有审计背景的高管分布比较均匀。财务杠杆(Lev)的均值是0.408,即资产负债率平均为40.8%,这个水平对于上市公司是较为正常的。资产回报率(Roa)的均值为5.7%,表明盈利能力较好。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否两职合一(CEO)的平均值为0.284,可以看出随着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和经理人市场的规范,多数制造业上市公司已经是两职分离的状态。独立董事占比(Ind)的平均值为0.372,最小值是0.333,符合我国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比例规定,即不能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1/3。审计师选择(Audit)的均值是0.544,说明样本中由十大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公司与由非十大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公司数量较为接近。国有企业样本和非国有企业样本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3和表4。从盈余质量来看,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存在一定差异,从高管审计工作经历来看,国有企业中拥有审计经历的高管比例略高于非国有企业。

(二)相关性分析

表5列出了各个变量间的Pearson相关系数,高管审计工作经历与可操纵应计绝对值的相关系数为0.0454,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可以看出高管审计工作经历与盈余质量显著负相关,初步证明了H1;而高管事务所关联与可操纵应计绝对值的相关系数为0.1344,也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可以看出高管事务所关联与盈余质量也是显著负相关,初步证明了H2。但是由于没控制其他相关条件,这只能作为初步的依据,仍需要之后的回归分析才能得出可信度更高的结果。并且表5显示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小于0.4,可基本判断自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

表2 全样本描述性统计

表3 国有企业描述性统计

表4 非国有企业描述性统计

表5 相关性分析

(三)回归分析

1.高管审计经历、事务所关联对盈余质量的影响。表6报告了在控制其他影响因素的前提下,高管审计工作经历及其事务所关联对盈余质量影响的回归结果。具体来看,表6显示高管审计工作经历(MA_E)与可操纵性应计绝对值(|DA|)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H1得到验证,表明具有审计工作经历高管所在的公司,盈余质量更差。高管审计经历会强化他们的专业能力和反审计能力,再加上存在合谋会降低风险并扩大收益,他们很可能用更隐蔽的方式操纵盈余,从而“美化”报表。

进一步地,从表6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高管事务所关联(MA_R)与可操纵性应计绝对值(|DA|)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即与盈余质量显著负相关,H2得到支持,表明高管存在事务所关联情形时,会有进行盈余管理活动的倾向,公司盈余质量更差。前文提到“校友关系”的存在会引起审计人员和高管的合谋,失去审计独立性,并且即使不存在合谋,事务所关联高管对事务所审计方法及流程很熟悉,也可以运用更隐蔽的方法避开审查,导致公司盈余管理的程度增加而不被发现,从而降低盈余质量。

表6 高管审计经历、事务所关联与盈余质量的回归结果

此外,控制变量回归结果显示:财务杠杆(Lev)与盈余质量显著负相关,说明企业资产负债率越高,其受到的财务压力越大,因此更倾向于盈余操纵。独立董事占比(Ind)、高管薪酬(Wage)、两权分离度(Sep)与|DA|正相关,即与盈余质量显著负相关。资产回报率(Roa)、公司成长性(Growth)与盈余质量显著正相关,说明公司的盈利能力越好,越不会有盈余管理发生。审计师选择(Audit)与盈余质量也是显著正相关,表明十大会计师事务在做年审时对上市公司的操纵盈余活动审查很严格,公司盈余质量相应提高。而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股权制衡度与盈余质量均未呈现出稳定的显著相关性。

2.产权性质对高管审计经历与盈余质量关系的影响。通过以上研究我们发现,高管的审计背景会增加盈余管理程度,降低盈余质量。然而当企业性质不同时,高管追求的经营目标不同,也会影响盈余质量。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将研究样本分为国有企业样本和非国有企业样本,通过分组回归,分别检验在不同企业性质下,高管审计工作经历与公司盈余质量的关系。实证分析结果如表7所示。

表7显示,在国有企业组中,高管审计工作经历(MA_E)的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而在非国有企业组中,高管审计工作经历(MA_E)与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绝对值(|DA|)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即与盈余质量显著负相关。这说明与国有企业相比,非国有企业中高管审计工作经历对公司盈余质量的影响更大,两者的负相关关系更显著。H3得到验证。本文认为这可能是因为国有企业对于利润的要求并没有非国有企业高,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发挥产业调控职能、履行社会责任是重点,经营状况即使不好,高管没有过重的盈利压力,也就不会冒着风险操纵盈余调整利润。而非国有企业的目标是追求企业效益,承受的外界压力更大,因此到非常时刻不得不对盈余进行操纵来提高企业绩效,通过聘用有审计背景的高管对资金情况实现有效配置,以增强股民的信心。

(四)稳健性检验

表7 高管审计经历与盈余质量的分组回归结果

本文首先用修正Jones模型计算出可操纵性应计利润来衡量盈余质量。为了避免单一指标的衡量偏误,在稳健性检验中,我们改用基本Jones模型计算可操纵性应计利润进行实证分析。具体估计模型如下所示。模型中变量与前文模型(1)、模型(2)、模型(3)中的变量一致。将模型(6)进行回归运算,得到各个参数的估计值,将其代入模型(7)中就可以得到非操纵性应计利润NDAt,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的具体数值就是TAt/与NDAt之差,由模型(8)计算得到。我们将可操纵性应计利润取绝对值,为避免与上文符号相同,用|DA|1表示,|DA|1越大,盈余质量越差。

在不区分产权性质的情况下,高管审计工作经历、事务所关联对盈余质量影响的稳健性检验回归结果如表8所示。在全样本回归中,高管审计工作经历(MA_E)的系数为0.013,事务所关联(MA_R)的系数为0.041,两者系数均为正,且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两者都与可操控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DA|1)显著正相关,验证了高管审计工作经历、事务所关联与盈余质量是显著负相关的。稳健性检验的结果与前文回归结果一致,H1和H2再次得到验证。

表8 高管审计经历、事务所关联与盈余质量的稳健性检验回归结果

在考虑产权性质的情况下,高管审计工作经历对盈余质量影响的稳健性检验分组回归结果如表9所示。在进行分组回归时,非国有企业组中,高管审计工作经历的系数为0.011,且在 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在非国有企业中高管审计工作经历(MA_E)与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DA|1)显著正相关,即与盈余质量负相关。而在国有企业组中,高管审计工作经历与可操纵性应计利润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因此,与国有企业相比,非国有企业中高管审计工作经历对公司盈余质量的影响更大,两者的负相关关系更显著。稳健性检验的结果与前文的研究结论一致,H3再次得到验证。

表9 高管审计经历与盈余质量的稳健性检验分组回归结果

五、结论

本文选取2012~2016年我国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实证分析了高管审计背景对盈余质量的影响,并进一步检验了产权性质不同时,高管审计工作经历与企业盈余质量之间的关系,得出的研究结论如下:在整个样本中,高管审计工作经历与盈余质量显著负相关;高管事务所关联也与盈余质量显著负相关。进一步研究发现,与国有企业相比,非国有企业中高管审计工作经历对公司盈余质量的影响更大,两者的负相关关系更显著。

本文为高管背景特征异质性与盈余质量的关系研究提供了新的证据,为企业今后完善高管聘用制度提供了新的思路,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对于我国事务所而言,高管存在事务所关联情况,事务所会因为“校友关系”的存在而降低现有(或潜在)的风险,但若过于依靠“校友关系”,就会产生合谋,所以拥有审计背景高管的公司在选择事务所时尤其要注意审计独立性问题。对市场监管机构而言,监管部门要特别关注事务所关联公司,对审计师辞职并到客户公司担任高管的情况可出台文件加以规范。同时也应加强对具有审计背景高管的监管,由于其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审计经验,进行盈余操纵会更容易并且不易被发现,对此监管机构可以要求公司对具有事务所关联的高管公开披露,使其受到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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