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学生暑假除了旅游,完成学校布置的社会实践活动,我想呆得最多的地方大概就是各种暑假补习班了。关于暑假补习班,不仅仅只在现代流行,在民国时,暑假补习班也很风靡呢。
1928年,大教育家蔡元培先生为南京国民政府起草教育法,第一次将暑假写进了法律,他将小学暑假定为四十五天,将中学暑假定為五十天,将大学暑假定为六十天——学生年龄越小,暑假时间越短。估计蔡元培先生担心小孩子记得快,忘得也快,暑假放得长了,会把上学期学的东西忘光。
为了在暑假里保持或者提高孩子的成绩,一些家长会给孩子报补习班,所以民国时期的暑期补习班就跟现在一样生意兴隆。1922年9月1日,《上海民国日报》刊载评论文章《商品化的暑期学校》,这篇文章提到南京的一个补习班,竟然能在那年暑假收到1200名学生,每名学生收三块大洋的补习费,另加三块大洋的住宿费、伙食费、门锁费、证书费。
1946年6月,复旦大学江湾校区的学生还没有放假回家,校方就以“为使各宿舍免于被军队占用”为由,提前在报纸上登出广告,办起了暑假补习班。这说明办补习班的需求一直存在,也备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