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百杰民营企业家点赞!为民营企业点赞!民营企业大有可为

2018-09-10 00:13李英锋
产权导刊 2018年12期
关键词:个体经济非公有制宪法

◎李英锋

10月24日,全国工商联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由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共同推荐宣传的“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名单。

为百杰民营企业家点赞!为民营企业点赞!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发布的这份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名单具有特殊意义,名单“大咖”云集,星光熠熠,基本涵盖了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具有标志性意义且产生社会影响、示范作用突出的个人,涵盖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的代表性人物,含金量很高,气场很足。名单既是个人荣誉、个企荣誉,也是民营企业的集体荣誉,既展现了个人、个企的风采,也展现了民营企业的集体风采,既是对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个人以及他们所代表的企业的肯定、鼓励和表彰,也是对民营企业的整体力挺和支持,名单释放出了非常积极的信号。

对于一些人抛出的“国进民退”议题、表达的“国进民退”担忧,这份名单也是一种有力回应。事实胜于雄辩,数据不言自重。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为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作出了重大贡献。截至2017年底,我国民营企业已达2726.3万家。民营经济对国家的税收贡献超过50%,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占比超过60%,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占比超过70%,提供就业岗位超过80%,企业数量占比和新增就业贡献率超过90%。民营经济撑起了中国经济“半壁江山”,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民营经济发展与改革开放同步,正是改革开放的大潮催生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大潮。从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第一商贩”傻子瓜子年广久顶着“雇工超员”的违法嫌疑在法律和政策刚刚敞开的缝隙中谨慎前行,到如今阿里、腾讯、百度等民营企业放开手脚深度参与联通混改,民营企业百花齐放,大放异彩,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越来越高,地位越来越重要,发展的机会越来越多、空间越来越大、活力越来越强。我们在摸着石头改革的过程中,对民营经济的战略定位不断调整、升级。在1982年宪法中规定“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赋予了个体经济合法性,使长期以来飘摇不定的个体经济获得了宪法地位。之后宪法几经修改,将对个体经济的保护扩展到私营经济,又扩展到所有非公有制经济,现行宪法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党和政府以宪法为基,出台了《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体工商户条例》等大量的配套法律和政策,为民营经济创造发展条件,拓宽发展路径,提供发展保障,铸造发展信心。

国家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目标是坚定的,赋予民营经济越来越高法律定位和越来越大发展权利的趋势是清晰的,民营经济大有可为,我们相信,民营经济一定会获得越来越宽松的环境、越来越多越好的发展机遇,一定会越来越红火,一定会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持续发展下去。我们也期待着民营经济在扶贫、教育、环保等方面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积极反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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