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经济学院 赵妍 尹勤 张海笑
人口流动是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必然现象。近年来,我国流动人口规模保持在较高水平,2016年末全国流动人口规模为2.45亿人。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选择在流入地长期居留,然而,尽管“外来人口在城市长期居留的倾向得到了发展”,但“永久迁移城市并不是所有流动人口的选择”[1]。教育程度的提高在普遍增强个体留城意愿的同时,以大学专科学历为界限,高学历者呈现出更加强烈的居留意愿。收入水平的增加显著影响了整个群体的居留意愿,以6000元收入水平为分界点,表现为高收入流动人口的城市居留意愿远大于中低收入者[2]。流动人口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为现代化、城市化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且流动人口城市居留或迁移意愿在促进经济发展,以及加强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可作为相关企业、部门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3]。因此,居留意愿是外来人口迁流过程中一项十分重要但又缺乏深入研究的内容。
江苏省作为一个人口流入大省,省内人口流动也非常频繁,面对全省数量庞大的流动人口,了解其居留意愿对促进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价值。为此,笔者基于2016年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对江苏省流动人口居留意愿进行研究,旨在了解江苏省外来人口居留意愿现状以及影响因素,以期深化对现阶段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认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为更好地提高流动人口个人归属感和认同感,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本次研究使用2016年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数据,该调查采用分层、多阶段、与规模成比例的PPS方法进行抽样,调查对象为在本地居住一个月及以上、非本区(县、市)户口且2016年4月年龄为15周岁及以上的流动人口。其中,江苏省流动人口样本量为8000人,覆盖了全省11个城市,苏州、南京两市的样本量最多,均为2000人,其次是无锡市1880人,再次是常州市840人,其他各市的样本量合计为1280人。
本文主要对江苏流动人口样本基本特征及居留意愿现状进行描述性分析,选定多类别Logistic回归作为实证研究模型,进一步研究各影响因素对江苏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作用效果。最后,针对江苏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现状及其影响因素,提出相应的对策优化建议。
2016年江苏省8000名流动人口样本中,总计4895人(61.2%)打算在本地长期居住,8.6%选择返乡,2.8%选择继续流动,其余人表示没想好。而2014年、2015年江苏省流动人口长期居住意愿分别为56.5%和59.3%,可见,2016年江苏省流动人口长期居留意愿有所提高。
居留意愿作为流动人口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影响因素不止一个方面。笔者选定多类别Logistic回归作为实证研究模型,以流动人口长期居留意愿作为因变量,个体特征、流动特征、家庭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五大方面的16个变量作为自变量,构建多类别Logistic回归,研究各影响因素对江苏省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并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高学历人群、女性群体的长期居留意愿较高。个体特征方面,性别、年龄、户口性质、受教育程度这四个变量对居留意愿有一定的影响。“返乡”与“打算长期居住”相比,年龄大的人选择返乡的概率更高;受教育程度方面,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大专学历人群选择返乡的概率分别是大专及以上学历人群的3.2倍、2.5倍、2.3倍,可以看出学历越低,返乡倾向越高,这与低学历人群无法找到较好工作有着很大关系。初中学历人群选择继续流动的概率则是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1倍。江苏省流动人口长期居留意愿的性别差异也较大,“继续流动”与“打算长期居住”相比,男性选择继续流动的概率是女性的1.5倍;控制婚姻状况这一变量,可以看出:与“打算长期居住”相比,未婚男性的返乡意愿是未婚女性的1.6倍,已婚男性继续流动的意愿是已婚女性的2.5倍,已婚男性没想好的概率也较高。
第二,跨省流动人群的长期居留意愿较小。流动特征选取了流入时间、流动次数、流动范围这三个变量。其中,与“返乡”“继续流动”“没想好”相比,流入时间越长,选择“打算长期居住”的概率也越大。流动次数也是影响长期居留意愿的显著因素,流动次数越多,越倾向于选择“继续流动”“返乡”,即长期居留意愿越小。此外,与省内流动人群相比,跨省流动人群选择返乡、继续流动和没想好的概率分别是打算长期居留的1.5倍、1.8倍和1.5倍。
第三,家庭化程度越高,长期居留意愿越大。在婚姻状况、子女个数、随迁人数这三个家庭因素中,子女个数没有通过似然比检验,因而没有进入到最终模型当中。其他两个变量分析结果显示,与“返乡”“继续流动”“没想好”相比,家属随迁人数越多,选择“打算长期居住”的概率也越大,即家庭化程度越高,长期居留意愿越大。婚姻状况方面,最显著的差异体现在“没想好”与“打算长期居住”相比,未婚人群没想好的概率是已婚人群的1.6倍,体现出未婚人群明显的不确定性。
第四,家庭收支比例对居留意愿有正向影响。经济因素中个人月收入与家庭收支比例(支出占收入的比例)这两个因素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但个人月收入变量没有显示出明显的倍数关系,而家庭收支比例则显示,与其他三个选项相比,家庭收支比例越大,选择“打算长期居住”的概率越大。
第五,社会保障情况对居留意愿有重要影响。社会因素主要考察了就业身份和参保数目这两个变量。分析结果显示,就业身份方面,与雇主和其他人群相比,雇员的返乡、继续流动意愿均是长期居留意愿的1.9倍;社会保险参保数目越多,长期居留意愿越强。
根据上述结论,笔者针对性地提出下列对策与建议,以期为提高流动人口个人归属感、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第一,关注女性人群、低学历流动人口就业问题,合理安排职业技术培训。女性的长期居留意愿显著高于男性,但现实生活中,由于就业歧视,女性流动人口面临的压力也更大,因此,政府部门需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充分保证就业平等,提高对女性的工作保障水平。受教育程度越高,长期居留意愿越强,而城市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多半是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针对近些年大量低学历城市流动人口找不到工作,而许多企业又因招不到蓝领技术性人才而出现“技工荒”的现象,政府和企业可以加大劳动力培训,引导鼓励流动人口参加职业技术培训,更好借助流动人口这一广大劳动力资源,满足市场需要。
第二,完善流动人口社会保障体系,改善流动人口就业环境和待遇。近年来,我国虽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努力提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的获得感,但在覆盖流动人口方面制度效能仍存在缺失。因此,为切实提高流动人口就业环境与待遇,更好促进流动人口融入流入城市,进一步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各地区都应积极推行流动人口市民化待遇,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帮助外来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逐步实现区域内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流动人口社会保险的参与度和覆盖面;深化对流动人口就业、教育、住房、养老、健康等问题及服务需求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加强服务,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流动人口家庭发展,使流动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此外,要明确责任分担并强化政府与雇主责任,提高农工对各种社会保险的参与率,降低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制度成本,为其能够和谐融入城市解决后顾之忧,让其获得与城市居民的同等权利。
第三,加强流动人口公租住房建设,满足流动人口住房需求。现阶段,流动人口的家庭化程度不断提高,这意味着在今后一段时期,更多的儿童以及老年人将加入到流动人口行列中来,随之而来的便是流入地居住问题。解决好城市流动人口的住房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城市流动人口的生活改善,而且对城市发展和管理、推动中国特色的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整合各级资源,扩展住房资源,同时逐渐扩大廉租房和公租房对流动人口的覆盖面,切实解决经济条件差的流动人口的居住难题[4]。此外,鼓励用人单位统筹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完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补贴等细则,保障外来员工的基本居住条件,提高流动人口的就业稳定性。
参考文献
[1] 李珍珍,陈琳.农民工留城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南方经济,2010(5).
[2] 杨雪魏,魏洪英.流动人口长期居留意愿的新特征及影响机制[J].人口研究,2017(5).
[3] 蔚志新.分地区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影响因素比较研究——基于全国5城市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J].人口与经济,2013(4).
[4] 孙媛萌.河北省流动人口经济融合影响因素及政策优化思路[D].河北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