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泉明
参加公安工作后,我参与过公安大数据建设,同时一直参与刑侦办案,对新老侦查方法特别有感触。
搜集案件中的电子痕迹并利用大数据抽丝剥茧,是目前一种趋势,但老侦查方法却不应该被遗忘,例如侦查实验。我们在实际案件的侦办中,都会做侦查实验来模拟犯罪嫌疑人思維和行为过程,大胆假设进而使侦查更具针对性。
我在侦办一起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在大数据等先进手段迟迟未能奏效的情况下,通过侦查实验大胆提出假设,模拟嫌疑人获取非法信息的途径和思路,最终锁定了某机构内鬼,顺利破案。
侦查实验这种老方法,应结合海量数据辅助化、模拟过程信息化、思维导图自动化等高科技方式焕发新的战斗力,这样才能适应新时代侦查办案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