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省水稻品种管理工作概述

2018-09-10 07:29李全衡
种子科技 2018年6期
关键词:云南省水稻

李全衡

摘 要:论述了云南省开展稻品种管理工作的背景和意义、具体要求和实施途径,以及提升云南省稻品种管理水平的意见与建议,供参考。

关键词:云南省;水稻;品种管理

文章编号: 1005-2690(2018)06-0033-02 中图分类号: F322; S511 文献标志码: A

1 云南省开展水稻品种管理工作的背景和意义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种子是农业科技的载体,选育和推广良种是农业生产上投资少、见效快、无污染的一项重要增产措施,推广良种对提高产量和改善品质具有重要作用。优良品种是种业的核心,是种业发展的关键,是种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根本,关系到我国的粮食安全和农民的切身利益。种子是农作物的起点,种业是农业的基石,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肩负着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必须转变思路,建设适应现代市场需求和绿色发展的新型种业体系。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发展适宜机械化生产、优质高产多抗广适新品种,特别是优质稻米、强筋弱筋小麦、优质食用大豆和优质牧草。

大米为云南省主粮,水稻生产至关重要,选育和推广良种是重要增产措施。2016年底,云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制定了《云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其中稻品种审定标准围绕“发现新品种、保护用种安全、引领育种方向”的品种审定目的,强调主粮生产,坚持“产量是永恒的主题、抗性是安全的保障、优质是发展的方向”。对不同类型品种都作了要求,鼓励培育优质、抗病品种,品质优或者抗性好的品种产量可适度降低要求;严格控制病害,高感稻瘟病或高感两种水稻主要病的品种不予审定,保证生产安全。

2017年审定通过水稻品种20个,其中优质水稻品种7个。组织水稻品种试验5个类型、8组,其有83个(续试20个)品种参加76点次区域试验、32个品种参加40点次生产试验,其中杂交稻39个品种参加区域试验。33个单位130余人承担田间试验工作,云南省农作物抗性鉴定站牵头进行抗病性鉴定和DNA检测,4个植保站参加,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承担品质检测。拓展试验渠道,批准1个联合体试验,参试品种有10个。

2 云南省开展水稻品种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实施途径

2.1 具体要求

各地种植环境与习惯完全不一样,对稻米的消费要求也各有不同。随着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加工用稻米越来越多,品质要求也不一样,每种类型的标准也不一样。这类品种种植面积不大,但类型居多、适应性较差,适合作一地一种和特色农产品开发。

云南稻种资源极其丰富,要充分发挥本省特色稻种资源优势,促进特色稻米产业发展。2016年、2017年云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确定了特殊用途品种类型,范围有7类:陆稻、糯稻(直链淀粉含量≤5%)、多年生水稻(通过人工培育,在自然条件下能反复利用地下茎正常萌发生长的稻)、有色米(紫米、黑米、红米、黄米等)、加工型(直链淀粉>24%)、软米(粳稻直链淀粉5%~10%、籼稻直链淀粉10%~16%,米粒横断面碘液染色呈蓝紫色)及高寒稻(适宜在海拔2 200 m以上稻区种植)。2017年批准了9家14组特殊用途品种试验,参试品种24个,其中陆稻6个、多年生稻1个、紫米6个、红米6个、加工米2个、黑米3个。

2.2 实施途径

组织实施国家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安排在师宗县竹基镇龙甸村委会大龙甸村,示范品种为云粳39和会粳17号两个品种,示范面积各3.33 hm2,共涉及农户88户,成熟收获时云粳39号经实产验收6户0.42 hm2,平均产量633.7 kg/667 m2;会粳17号经实产验收5户0.5 hm2,平均产量651.2 kg/667 m2。展示品种21个,表现较好的品种有5个,分别为云粳38号、会粳17号、楚粳40号、昆粳7号和滇杂49。通过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的实施,使群众对各新品种的认识进一步加深,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农艺措施得到推广应用;通过标志牌制作搭建宣传平台,建立企业、种子销售及种子使用的纽带。

3 提升云南省水稻品种管理水平的意见和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2018年一号文件提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发展现代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木种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6号)提出,进一步做强高原粮仓,提高口粮生产和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云南省作为粮食产销平衡区的自我平衡能力,初步建成适应云南省情和粮情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在划定云南省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绿色优质粮食种植,积极推进优质稻谷、木本油料、杂粮杂豆、薯类等高原特色粮食产业发展,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生产和供给。2018年1月,云南省农业厅发出通告,决定废止《云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退出办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試验种植管理办法》。

3.1 选育优良特色品种

种业是农业先进科技的载体。农业要有竞争力,必须种子有竞争力。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永远离不开种业。任何一种农作物的种植都必须以种子为基础,绿色发展将成为种植业发展的方向。推进种植结构调整,选育优良特色品种是关键,保障充足种源供应是基础。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离不开良种,要做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更离不开种业。发展优质高产兼顾品种,重要的是在试验示范中要严格强化试验标准,多层次、多角度考核新育品种。

在高产的同时实现稳产,确保粮食安全,品种的选育必须突出绿色元素。在确保产量指标未大幅度降低的前提下,鼓励多选育节水节肥的高效品种。在稻品种管理上,坚持审定标准,拓展试验渠道,多层次、多角度考核新育品种。经2017年试验后的27个留试品种中,包括高产优质品种3个、高产高抗品种3个、优质高抗品种3个、高抗品种2个、优质品种6个、高产品种10个。继续审批特殊用途品种自主试验,严格按照审定标准和试验要求,开展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性鉴定、DNA检测、品质检测、DUS测试等测试鉴定,测定新品种新颖性、稳定性、一致性,特别是使用价值,及时推出新品种。

3.2 依法管理,依法经营

“正人必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人”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种子管理工作者要以法律为基础,要规范职业道德,具有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强化服务的爱岗敬业精神。只有真正掌握了种子产业和种子产业链各方面的专业知识,才能查处种子案件,服务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为种子产业健康发展护航。种业领域行政审批等事项多、权力大,廉政责任也大;现代种业形成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的育繁推一体化格局,虽有力推动了种业发展,但廉政风险也大。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对育种者、种子企业,要做到既“亲”又“清”。种子企业也要依法依规经营,坚决摒弃歪门邪道,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

(收稿日期:201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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