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钢
新西兰(New Zealand,缩写为NZ),又译纽西兰,是位于太平洋西南的一个岛屿国家,始建于公元1000年,由玻利维亚人发现。1840年2月6日,英国迫使毛利人族长签订《威坦哲条约》,把这片土地划入英帝国的版图。1856年新西兰成为英国的自治殖民地,1907年成为英联邦自治领,到了1947年完全独立,但仍为英联邦成员。
新西兰两大岛屿被库克海峡分隔,南岛邻近南极洲,北岛与斐济及汤加相望,面积26.8万平方公里,人口447万(2013年),其中,毛利人占14.6%,欧洲移民后裔占67.6%,亚裔占9.2%(华人约20万),太平洋岛国裔占6.9%,其他占1.7%。官方语言为英语、毛利语。约70%的居民信奉基督教新教和天主教。
新西兰是一个君主立宪制混合英式议会民主制国家,有一个安全的政治环境。全国设有11个大区,5个单一辖区,67个地区行政机构(其中包括13个市政厅、53个区议会和查塔姆群岛议会),首都为惠灵顿。此外,新西兰还有库克群岛、纽埃、托克劳等殖民地。
新西兰经济发达,是一个繁荣的现代国家。人们在这个平和、安详、富足、发达的岛国尽情享受大自然赐予的丰富物产和美不胜收的景色,是世界上幸福感最强的国家之一。不过,在新西兰这个美丽的世外桃源,日常生活中也难免会碰到一些需要与新西兰警察打交道的时候,例如,财物失窃或被抢、发生交通事故、驾车出行时违反道路交通规定、人身受到威胁或危害等。
新西兰警察(英文为New Zealand Police)正式组建于1842年,现有人员12,034人(2016年),其中,宣誓警员9004人、非宣誓警员3013人,其他17人;法人资格为政府机构,属政府执法组织、地方民事警察范畴,构成依据为《1886年警察法》《1958年警察法》和《2008年警务法》,总部位于惠灵顿,归政府警察部长领导、由全国警察总监指挥,下辖31个部门、12个警区、近400个警察局(所),座右铭为“与民众共同打造更安全社区”,官方网址为http://www.police.govt.nz/。
新西兰首个执法机构是1840年模仿当时的英国警察组建的,最初是半警(察)半民(兵)化。19世纪末,“维持治安行动满意度获得大众认可”成为执法工作目标。一直以来,新西兰警方普遍享有温和执法的美誉,但也有过许多在重大执法活动中使用武力而遭诟病的案例。新西兰国家橄榄球队“全黑队”(All Blacks)每年都和澳大利亚“小袋鼠队”和南非“跳羚队”举行南半球三国赛,其中和澳大利亚队的比赛决定“Bledisloe Cup”(贝勒蒂斯罗杯)的归属。1981年“跳羚队”到访新西兰,因民众抗议南非的种族隔离制度造成了大规模的动荡。在此次动荡中新西兰警方与大批民众发生暴力冲突。
由于新西兰警察机构是在警察部长领导下开展执法活动的一个政府部门,警察总监及宣誓警员要直接宣誓效忠“君主”,并且按照惯例,警队独立于当时的新西兰政府。
历史起源
新西兰警务活动始于1840年,这一年六名警察随同副总督威廉·霍布森(William Hobson)组成官方先遣登陆小组在新西兰建成殖民地。当时在许多英联邦国家中,副总督是“君主”的代表,担任国家名义上的首席执行官。当时新西兰是新南威尔士殖民地的属地,由乔治·吉普斯爵士统治。时任英国皇家海军上校的威廉·霍布森是唯一拥有新西兰副总督头衔的。1841年,当新西兰被指定为英国的殖民地时,霍布森被提升为总督,直到第二年去世。
新西蘭早期警务活动主要效仿英国和英国殖民地警察机构(特别是皇家爱尔兰警察和新南威尔士警队)的模式。根据1842年地方治安官条例的规定,警队正式宣誓警察可获得普通法上的逮捕权。到1846年, 随着《武装警察条例》的通过,明令组成一个以身强体壮之人遴选足额的武装团队,以维护平安、避免抢劫与其他犯罪行为,同时逮捕扰乱治安的违法分子。这样一支新兴的治安队伍获得认可,表明新西兰早期警察力量得以加强。然而,由于19世纪60年代的淘金热,使得当时的警队自身规模难以维持秩序。特别是从1867年起,武装警队又往往被挪用参加“土地战争”(Land War),使得成立警队的原意尽失。武装警察于新西兰战争的末期在塔拉纳基和中北岛的蒂·库梯参加了针对毛利反对派领袖里瓦·塔蒂瓦鲁(Riwha Titokowaru,1823~1888年,塔拉纳基毛利人领袖、反对英国殖民统治著名领导人之一)领导的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军事行动。
随着《1867年新西兰武装警察法案》的颁布,这支警队在结构和规则方面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在随后的40年里,新西兰的警务活动不断变化。这期间,全国性有组织的武装警察警务活动分为常规执法职能和民兵支援土地战争两部分。同时,部分省份要求组建自己的地方治安力量。这导致议会通过了一项独立的省警察法案,开始组建地方治安力量。但是,19世纪70年代的经济萧条使得一些省份出现资金短缺、停止支付警队薪酬现象,这种省级警察治安模式只持续了20余年。最后,政府决定,单一的全国性警察组织是最好和最有成效的警务工作模式。
“新西兰警察部队”是根据《1886年警察法》建立的第一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执法力量,但当时这支警队基本上是没有武装的。名称的改变意义重大,而且省级警察治安模式被废止,其成员大部分被吸收进新成立的警察队伍。同时,政府跨出了重要的一步,将从前的武装警队的民兵功能分离出去,创立了新西兰国防军的雏形——1886年时称新西兰“永久民兵组织”。
此后又过了十多年的时间,新西兰治安系统于1898年引进了一个非常有建设性的皇家调查委员会,进行了一次重要的治安改革。委员会,包括来自伦敦警察厅的坦布里奇(Tunbridge)警监在内,向新西兰警方提出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报告,这为今后几十年新西兰警方的积极改革奠定了基础。1908年开始皇家委员会对警察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和梳理。《1947年警察部队法案》反映了成长中的新西兰治安系统的某些变革。警察组织结构和布局上最重大的变化始于1955年。这一年康普顿(Compton)总监离职,公众开始关注警队的全面管理。此后政府任命平民代理警方首脑,特别冠以“总管”的头衔,公开承认其非警务出身的背景,开启了组织结构变革的一个新窗口,出现一个积极的、有建设性警队发展壮大的契机。
1958年,政府对治安法律做出重大修改,把“部队”这个字眼从新西兰警察的名字上去掉。1992年7月1日,政府交通部交通安全管理局并入新西兰警方。此前,交通执法工作一直由交通部和地方市政府负责。2001年,警方重新建立一个道路治安管理专业部门,即“公路巡警局”。如今,警方负责执行交通法规,而地方市政府负责停车管理。2010年曾有人呼吁将交通执法从警方常规职责中分离出去,但政府最终决定保留警方交通执法的职责,因为大部分公众还是“强烈支持”警方的交通执法权的。
2006年,警方开始对《1958年警察法》进行修订。经过两年半的咨询、论证和完善,《2008年警务法》于2008年10月1日开始生效。这一过程中包括在世界上首次使用“维基百科”允许公众递交或提出修改意见。当时,“维基百科”开放不到两周时间,却引起国际上的普遍关注。
任务
新西兰警察是新西兰国家警察力量,担负在全国范围内执法、提高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维持治安的任务,确保新西兰成为一个安全的居住地,并确保每个居民都遵守国家法律。它是新西兰最大的执法机构,对大多数新西兰刑法有主要管辖权,负责预防、调查、解决和减少犯罪。新西兰警察也负责交通和商用车辆执法,以及要人保护、武器许可证发放和保卫国家安全等事务。新西兰警方决不容忍针对种族的犯罪行为。他们欢迎并鼓励公众与警方交流互动,与许多社团组织、少数族裔团体以及政府部门等一道合作,共同致力于使新西兰成为一个适合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安全之地。新西兰警方向民众做出服务承诺:确认所有报警者的来电、认真对待报警者的案件、对市民的服务请求迅速做出反应、告知可能会对报警人有所帮助的其他部门、告诉市民正在进行的工作以及将要进行的工作,这样能使市民更好地理解警方所采取的行动。
近年来,新西兰警方积极参与国际治安和维和行动,在东帝汶和所罗门群岛帮助动乱后的国家建立法律和秩序。也派警员与澳大利亚联邦警察一道参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布干维尔省社区警察的培训。在海外地区开展援助的活动还有在阿富汗参与地区重建、在汤加和泰国参与海啸灾难救援,以及在印度尼西亚针对恐怖袭击受害者进行救助。新西兰警方还在八个国家的首都开设一个国际治安支持网络,有大约80人参与其中不同的国际任务。
新西兰政府清廉高效。新西兰警方也一直被认为机构腐败程度很低。另外,新西兰警察的专业精神及其服务态度是享誉世界的。通常情况下,警察会以认真的态度对民众的服务请求迅速作出回应。所以,如果需要警方的协助或支持,一定要直接明确说出来,并尽可能提供相关信息。
组织结构
新西兰警察由警察总监统一指挥,警察总局负责提供政策和规划指导以及全面监督和管理警察机构。总局下设12个警区,每个警区设有一个中心局,负责管理分局和郊区局。警察总监全面负责新西兰警察机构的工作,由两名副警察总监协助,一位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另一位即行动副总监,统领整个警队的警务活动。五个衔级为助理总警监的高级警官和情报部长向行动副总警监报告工作。负责刑事调查和国际事务的助理总警监领导刑事调查局、有组织和商业犯罪调查局、国际事务办公室和太平洋群岛警察局等部门。刑事调查局和国际事务办公室负责重大和跨国犯罪的预防、调查、瓦解和起诉工作,也负责与国际警务合作伙伴一起开展联络、海外部署和能力建设等业务。负责警务活动的助理总警监主管社区治安、青年志愿者、通信中心、行动局、起诉和道路治安。其余三个助理总警监分别负责指挥上北岛、下北岛和南岛治安区。每个治安区下辖三至五个警区。
新西兰警方是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单位,在国家和州两个层面上均与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关系密切。在新西兰主要外交使团有多个新西兰警方代表。新警方也与英国“防范打击严重欺诈办公室”等机构密切合作。
新西兰警方共有三个通信中心,负责接听555交通电话、111紧急情况报警电话和普通服务电话,调度相关的行动反应。这三个通信中心是:北方通信中心,设在奥克兰,负责北岛的北半部到希克斯湾、阿华基诺的沙漠路南部和图朗基等区域;中央通信中心,设在首都惠灵顿,负责北岛的南半部,包括莫考、陶马鲁努伊、怀欧鲁的沙漠路北部和蒂阿罗鲁阿;南方通信中心,位于新西兰南岛东部城市克赖斯特彻奇,负责南岛区域。
每年通信中心接听60多万个报警电话。在2004年和2005年,几位市民给通信中心打电话报警、尤其是使用111紧急电话号码呼叫中心的市民没有得到及时回应,因此对新西兰警方颇有微词。2004年10月15日,新西兰女名模伊拉伊娜·亚瑟(Iraena Asher)在皮哈海滩(Piha)报警说可能受到侵犯且有性命危险,需要警察帮助。但警方沒有派出警车,不知为何竟然给这位处于危险中的女士叫了一辆出租车去,还给了司机一个错误的地址。最后这位名模就此失踪(后来警方调查推测其可能溺水身亡)。
2004年10月警察总监下令对通信中心进行独立审查,持续的审查工作引起了公众广泛的关注。
2005年5月11日审查小组发布报告,批评该接警服务存在系统性失误和管理不足,同时表达了对公共安全的担忧。警方接受了审查小组的建议,并采取了一系列整改行动,包括增加通信中心员工人数,后来又启动一个“单一非紧急号码中心”(SNEN)的示范项目,以减少111报警电话系统的负荷。
衔级
新西兰《2008年警务法》规定,警员入警后要进行宣誓。一经宣誓警员就拥有某些法定权力和责任,包括逮捕权。这些警员构成了警察总数的大部分,非宣誓雇员和志愿者提供多项不需要法定权力支撑的辅助服务。
警员的衔级标志佩戴在肩章上。“督察”及以上衔级的警官由总督委任,不过大部分警官仍然要从基层做起,由警士的衔级一步步提升上来。刚从警校毕业的警员首先要做见习警官,任期可长达两年,这期间要完成十个专业标准评估项目,然后才能得到任命。侦探的衔级有点类似街头巡逻警员,高者可授“侦探警司”衔级。实习侦探在完成强化评选和入门课程后,还需要担任至少六个月的“试用警员”。在这六个月的试用期中,他们需要通过四个基本模块的考试,才能成为“侦探警官”。此后,他们要继续学习另外六个考试的模块以及若干项工作的评估。当“侦探警官”完成这些“任务”后,他们还要根据之前的所有考试模块来参加一个综合考试。如果成功通过这个考试,他们则进入新西兰皇家警察学院,在那里完成“侦探资格课程”的学习,最终获得“侦探”的任命。所有这些职位要求需要在两至三年内完成。
“侦探”和“侦探警官”被认为是指定的职业而不是具体的衔级。这就是说,“侦探”地位不能高于制服警员。不过,具有“侦探”职务的警官通常比普通警员能更好地控制严重犯罪现场。
通常,“高级警员”的衔级授予入警14年以上且行为端正、表现良好的资深警员。“高级警员”在新西兰警察中很受尊敬,因为他们有丰富的从警经验,且经常受命培训和指导其他警员。
入警福利
在新西兰,有人认为警察办事效率低,很多入室盗窃的案件无法侦破,又非常喜欢在路面上抓违章驾驶的司机,所以,提起“警察”的时候,新西兰人似乎并不是那么友好,觉得警察是一项“不太受人尊重”的工作。然而,也有很多人认为有充足的理由从事警察工作:社会秩序良好,恶性犯罪少,警察很少与犯罪分子正面对抗,警察在工作中受伤害的可能性不大;工作具有挑战性,让喜欢与人交流或是喜欢接受新鲜事物的年轻人觉得“富有意义”;收入相当可观,从考取警校的那一天起就可以领取工资。从警校毕业后,起薪每年超过52000纽元(纽币),加上津贴、养老金及各种保险、福利、优惠等,年收入轻松过六万(纽币)。工作四五年后,收入将会更高,而且每两年都有工资调整;有很多工种供选择,如青年教育部门、邻里治安部门、潜水小组、搜救部门等;强有力的团队支撑,友好的团队氛围,能够不断提高自身能力;作为一名合格的警察,需要不断进行体能训练,所以,加入警队能长期保持一个好身材和身体状态,大多数警区配有健身器材可供警员使用;在新西兰当警察,生活、工作两不误,不会有没完没了的加班、值班、备勤等,而且超时工作都有报酬。此外,移民新西兰的人越来越多,警队十分需要有多语种的警员加入,少数民族裔警员数量不多,同等条件下被录取的几率更高。
申请条件
为了成为一名合格的新西兰警察,除了善心、决心、忠诚、正直和出色的沟通技巧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外,申请人首先需要具备以下硬性条件:
● 年满17周岁,无犯罪记录;
● 持有新西兰限制性驾照(须在申请后的一年之内考取正式驾照,新西兰的小汽车驾照分为学习驾照、限制性驾照和正式驾照三种),无酒后驾车记录、无危险驾驶记录;
● 持有新西兰护照或者拥有永久居民身份;
● 身体健康、视力良好;
● 英语沟通能力强,通过英语文化考试以及面试;
● 能够通过PAT/PCT体能考试以及游泳测试;
● 有合格的基本操作电脑的能力;
● 如果在其他国家生活三个月以上,需要提交该国无犯罪证明。
此外,除进行一次含语言、数学、几何推理三个部分的思维测验外,申请人还要进行体能测试和身体适应力测试。
体能测试(Physical Appraisal Test,简称PAT),主要测试参与者的体能指标,包括2400米跑、垂直弹跳能力、俯卧撑以及双手握力的测试;2400米跑,20岁以下男性要求10分51秒跑完、30岁以下10分15秒、35岁以下10分50秒、40岁以下11分30秒;而女性的达标时间在男性的基础上各增加大约2分钟;垂直起跳男性超过48厘米、女性40厘米;男性至少做34个俯卧撑,女性至少20个;男性双手握力相加至少要求96公斤,女性要求52公斤。
身体适应力测试(Physical Competency Test,简称PCT),主要测试参与者的身体协调能力、平衡力以及是否能够合理使用身体力量完成一些动作。测试包括12个项目,如200米跑、推拖车、走独木桥、翻越障碍墙、爬窗户等。
除了以上的PAT/PCT测试以外,在正式从警校毕业前,学员还必须考取游泳证书、急救证书和高级驾驶技巧证书。
进入警校后,学员在19周的学习时间内,要陆续参加并通过PAT/PCT测试,同时学习法律、搏斗、擒拿、心理、沟通、射击、驾驶等系列的必修科目,成功通过考试后才能顺利毕业加入警队,成为宣誓警员。
警服
新西兰警察制服以前紧跟英国模式,但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已经发生了许多更改,其中包括采用中蓝色底纹布料代替深蓝色底纹布料、废止保护性头盔、日常执勤服装用合成革皮夹克代替银扣的上衣。正常的帽子是大檐帽,饰有蓝白相间的骰子块和银色警徽。在执行勤务或特定气候条件下戴棒球帽和阿库布拉(商标)寬边帽。在日常值班时通常穿着高能见度防刺背心。AOS(Armed Offenders Squad,武装防爆小组)和STG(特种战术大队)成员执行任务时穿反恐防暴服。2008年一次调查反馈发现很多警员强烈支持重新佩戴1995年废止的白色头盔,以强化警察职业形象。
通常情况下,警员需身穿警服,而警服肩章上会绣有该警员的个人编号以便识别,并且规定在民众询问或索取时不得隐瞒该编号。不过,有些警员是不穿制服的,例如刑警侦探或警官。但如果遇到任何穿着便服警员询问时,该警员亦应出示警察证件,并告知其来自那一所警局。
武器
除外交保护小队、AOS、STG成员和在国际机场执勤的警员外,新西兰警察通常不配发致命性枪械,执勤时只携带胡椒喷雾剂、警棍和泰瑟枪。大多数警员接受使用格洛克-17手枪和巨蝮XM15 M4A3巡逻者步枪的训练,以便必要时应用。此外,从2012年开始,一线执勤车辆乘员的脚底处放置一个上锁的箱子,里面装有子弹上膛的格洛克-17手枪;在车的后面至少有一支巨蝮XM15 M4A3巡逻者步枪,与防弹背心一起放在上锁的箱子里。车内的每个警员携带一套车钥匙和保险箱钥匙。如果要从箱子中取出枪支,警员须向上级请示或报告。这与邻近的澳大利亚警察不同:澳大利亚警察执勤时通常携带手枪,但不装备类似巨蝮XM15 M4A3巡逻者步枪那样的长枪。
据新西兰“天维网”报道,2013年AOS和STG两支特警队开始装备一种型号为XM1006的海绵子弹。据悉,这种海绵子弹用高密度海绵做弹头,所使用的气压发射器口径为40毫米,最大射程30米,打在人身上会出现疼痛和擦伤,但不会造成致命伤害。
2016年新西兰警方因现有的手铐对一些肥胖的囚犯来说过紧,就为体型庞大的罪犯订购了一批特大号的手铐。因为“逮捕过犯罪嫌疑人的警员都有过这种经历,碰上体型庞大的犯罪嫌疑人时,手铐太小会铐不上”。
据称,大号手铐并不会使体型小巧的犯罪嫌疑人有逃跑的机会。新购置的大号手铐在必要时可以调整到适合小体型犯罪嫌疑人的尺寸。另外,大号手铐和小号手铐一样,都可以放在警员制服的口袋里。警员不需要任何培训就能使用新的手铐。
所有一线执勤的警员都穿一种类似英国警察防弹背心的“耐刺防弹衣”(SRBA),可穿在防刺背心外面。
2015年7月,新西兰警察总监宣布警员随身携带泰瑟枪。泰瑟枪2006年首次试用、2010年在新西兰全面铺开:在所有一线执勤车辆中配备一个装有泰瑟枪的箱子。如果需要,为警员提供使用X26或X2泰瑟枪的权限。2012年,有资料显示,被警察使用泰瑟枪击中最多的是精神病人。
然而,新西兰警察协会说警员执勤时携带手枪不可避免。2013年1月,新西兰北岛怀卡托的一位警员在拿出胡椒喷雾剂和泰瑟枪后遭到至少五名男子的袭击。他的无线电手持台被夺走,其他装备不知所踪。在这起事件后,警察协会提出所有警员日常携带枪械,但这一要求被警察总监驳回。
目前新西兰警方的枪支培训和配发政策受到了批评。不是所有的警员都定期接受武器训练,也不是所有的车辆都携带有安全保障的武器。2015年10月,在特拉图南的一个常规警察检查站,一名未带武器的警员在试图阻停一辆疾驰而去的车辆时被车内的犯罪分子开枪击中。同年12月警察协会提及此次事件时请求所有一线警员都要接受武器训练,并且要在所有车辆中携带有安全保障的枪械。这个要求再次被驳回。
新西兰警察协会提供的信息显示,过去两年间,警员遭遇持枪威胁的案例激增,凸显了新西兰枪支增加的问题。
一份针对警员的调查显示,新西兰警察在执勤中受嫌犯威胁的人数增加了38%。在过去两年中,有12%的警员遭受过持枪威胁。调查还显示,过去一年中被持枪威胁过的警员中,有三分之一没有上报该事件。
新西兰警察协会说:“这表明八个警察中就有一人被人持枪威胁过。在过去一年,五分之一的一线警员被嫌犯威胁过,其中有些警員还被人威胁过数次。这个数字令人震惊,政府必须出面来控制枪支。”所以,近年来新西兰警察协会一直提倡要给所有警察配置武器,枪支增加的问题使得公众也支持该举措。
目前,新西兰警员接受名为“警察综合战术训练”(PITT)的定期培训。这是一种分为三个层次的战术反应培训课程。所有警员需要完成三级防御战术培训,以及如何使用手铐、胡椒喷雾剂、警棍和泰瑟枪。在大约8100名一线警员中,有5700人接受一级培训即手枪和步枪训练,2100人只接受二级培训即手枪训练。新西兰警察总部每年发布一份报告,说明武力包括胡椒喷雾剂、泰瑟枪和武器的使用情况。
装备
新西兰警方拥有一支专业飞行队——“飞鹰”直升机大队,基地位于奥克兰的梅凯尼克湾,并于2012年开始引入并使用雄蜂无人机。
新西兰警察海上船艇大队拥有数艘“雪松-III”“伊丽莎白夫人-IV”警用双体船以及其他一些小型船舶。
新西兰警车车身涂装了非常醒目的红蓝相间或是黄蓝相间的格子,车顶有红蓝双色警灯;同时,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和后窗内也装有红蓝的爆闪警灯。在警灯亮起时,车辆的前大灯内部会有类似闪光灯一样的灯光交替闪烁。
过去,他们使用的是美国福特“猎鹰”和日产尼桑“马克西姆”警车。近年来,新西兰警车基本以澳洲生产的霍顿(Holden)牌汽车为主,车身宽大、排量大、速度快、车身结实。
新西兰警车使用普通牌照,没有特殊的牌照号码或牌照样式。在非紧急任务情况下,警车绝不会亮灯,警车也不允许与普通市民抢行或随意行驶。如果有任务或紧急情况,警车亮灯的情况下,他们可以抢行、逆行、超速行驶、不受交通标志或信号灯限制。如果普通市民看到响起警笛或是亮起警灯的警车,须靠边让行。
新西兰还有一种警车,使用的是普通车辆涂装,从外表看根本不知道这是一辆警车。这些车主要是便衣警察使用,任务是发现道路上的交通违规车辆,并在跟踪一段时间后可以突然亮起警灯要求对方停车接受检查。新西兰本地人讨厌这种警车,戏称它们为“Black Cops”(黑警)。
高速公路巡警主要使用霍顿“金宝多”(Commodore)变体车辆。警方还使用没有标记的霍顿“克鲁兹”(Cruze)和霍顿“金宝多”车型。老型号有“金宝多”VT、VX和VZs,新的车型有“科帕奇”(Captive)、“金宝多”VE和VF,以及涂有普通颜色的卡车和货车,主要从事秘密调查工作。2008年开始,橙蓝色的车体颜色就被淘汰了。所有标记巡逻警车在2014年之前都拥有黄蓝色和LED灯杆。旅行车使用的通常是“金宝多”V6型。警方从2013年开始逐步淘汰霍顿金宝多VE、VT、VX和VZ车型,慢慢换成霍顿“金宝多”VF和V6,目前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巡逻。霍顿“金宝多”VE/VF多用途工具车多用于带犬巡逻。
霍顿“克鲁兹”目前只用于青年志愿者团队,有的车辆有标志,有的没有标志。
驯犬员使用(有标志或无标志)全封闭或小型旅行车,后面有笼子和后车门,需要时驯犬员将犬从里面放出。
警方也使用某种货车和卡车的变种车型,提供给AOS、防暴队、联防大队、指挥中心和移动警务站等单位使用。AOS也配有自己的车辆,通常是尼桑“奇骏”和新引进的丰田“汉兰达”(所有车辆均无标志且有护架保护)。
警方还使用SUV车型,主要用于农村,但也在城区(主要是机场)使用。使用的车型多为霍顿“科帕奇”“科罗拉多”(Colorado)以及五十铃“竞技者”(Rodeo)。
多年以来,新西兰警方使用了多种不同型号的摩托车。近年来使用的摩托车有“特警”BSA 650(1969~1971年)、“凯旋”650(1970年)、“诺顿突击队”750(1970年)、“本田”ST1300(2014年至今),以及其他各种日本和欧洲产摩托车,包括“雅马哈”“铃木”“川崎”和“宝马”(1979~2000年)。此外还有“宝马”R1150、R1200等(2000年至今)。
过去十几年来,新西兰警方使用Wade Group(韦德集团)提供的多种不同应急照明设备,包括警车上的警灯。
“综合国家犯罪信息系统”(INCIS)是IBM(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公司)20世纪90年代早期开发的一个计算机软件系统,为新西兰警方提供完善的信息、调查和分析功能。遗憾的是,这套系统没能达到警方预期目标,在花费了1.3亿纽元后于2000年废止。
这个项目失败所造成的资源浪费及后续问题给新西兰警方带来巨大的困扰。在INCIS上浪费的资金随后导致了其他领域的预算削减,这直接导致警用车辆和通信中心等基础设施投入资金短缺。
反恐和军援
新西兰警察积极应对针对国家安全的威胁,包括对恐怖主义活动作出反应。如果事件升级到警方没有足够能力处置的程度(例如遭遇大规模武器暴力活动或重大恐怖主义威胁),警方现场指挥官会请求新西兰国防军,特别是新西兰特种部队——新西兰特种空勤团和反恐突击队(D中队)的帮助。當然,整个事件的控制权仍在警方手中。以前在处置严重暴力事件中曾使用过轻型装甲车辆等军事资源。2009年5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北岛东部城市内皮尔(Napier)发生了一起恶性袭警案件,造成一名警员中枪殉职,另有两名警员和一名市民受重伤,这三名警察在搜查一处被认为是藏有大麻的两层建筑时,遭到持枪歹徒袭击的。经过50多小时的对峙后结束,凶犯简·莫勒拿(Jan Molenaar)被发现死于屋内。据悉,事发后警方出动近20个不同作战单位,包括极少曝光的特种战术大队STG,300多名警力赶赴现场,参与围捕 ;动用了装甲车、直升机,以及格洛克9毫米手枪、巨蝮M4A3步枪、催泪弹和温度探测器等武器装备。
新西兰皇家空军第3直升机中队也常用来帮助应急救援和缉毒行动。不过,自2009年起,这两支军方反恐部队不再参与国内执法行动。
1964年,新西兰警方组建了特别武装反应部队——AOS(武装防暴小组),这是一支类似英国伦敦警察厅SC&O19(特种武器大队-19)那样的特警队。新西兰全国共有17支AOS分队,由300余名反恐精英组成。他们大多曾在军队服役,并且受过针对武装犯罪活动的特殊训练,个个心理稳定、枪法出众、身手不凡,专门对抗持枪犯罪行为。AOS队员是“兼职的”,平时分散在新西兰各大地区警察机构的多个部门中,一旦自己所在的或是临近的地区有“大事件”发生,他们会立刻响应上级的要求,在极短的时间内集结起来、奔赴案发现场。AOS主流装备为M16突击步枪,外加格洛克手枪作为第二武器。
此外,新西兰警方还有一支全职反恐部队,即特种战术大队(STG)。作为与美国FBI人质解救小组相似的特勤大队,STG经常进行动态模拟高危情境下训练,并与SAS(新西兰特种空勤团)共同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