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及
摘要:提出中国标准“走出去”的两个内涵,阐述了企业在中国标准“走出去”中的作用,分析了企业參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可行性、必要性。最后提出要注重中国标准在目标国家、地区适用性研究,实现适用的标准“走出去”。
关键词:中国标准 “走出去” 适用性
A Brief Analysis of “Going Global” of Chinese Standards
Yang Ji ( Shaanxi Institute of Standardization )
Abstract: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wo connotations of the "going global" of Chinese standards, the function of enterprises in "going global" of Chinese standards is elaborated, the feasibility and necessity of enterprises participating in international standardization activities is analyzed. Finally, we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applicability of Chinese standards in target countries and regions, and realize "going global" of the applicable standards.
Key words: Chinese standards, “going global”, applicability
1 引言
中国标准“走出去”一方面是为互联互通提供机制保障的需要,是政策、规则、标准三位一体联通的重要一环;一方面是减少标准引起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需要,避免对外贸易中的直接损失、降低新增成本。
对于标准我们有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先进性、有效性、适用性等要求,在中国标准“走出去”中,我们需要更加注重其适用性研究。为了便于论述,在此提出“编号标准”与“合同标准”的概念。“编号标准”是指我国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主导制定、参与制定并发布的国际标准。“合同标准”是我国企业开展对外贸易中,具体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要求,是基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款提出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六条指出:“出口产品、服务的技术要求,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1]
2 中国标准“走出去”的两个内涵
2.1 中国标准获得认可
中国标准在我国企业开展对外贸易中受到出口目标国认可,其认可中国标准,必然接受按照中国标准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有利于产品出口到目标国,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中国产品、技术、装备和服务“走出去”。
中国标准在丝绸、中医药、烟花爆竹、家用电器等传统优势领域和高铁、网络通信、民用核电、特高压交流输电等高技术领域领跑[2]。在这些领域,在部分地区,中国标准已经作为“合同标准”,如中国铁建承建的尼日利亚铁路现代化项目、国家电网承建的巴西美丽山水特高压二期项目等,全部采用中国标准设计建造。在这些领域应该尽快将中国标准转化,形成“编号标准”,不断促进中国的特色优势产业技术和装备在“走出去”中更有效率、更有质量。
2.2 中国标准获得实施
中国标准“走出去”的另外一个内涵容易被忽视,就是中国标准在他国实施。我国标准在他国实施,作为他国企业组织生产、提供服务的技术依据,有利于他国产品进口到我国。我们现在开展的中国标准海外版制定,是有利于中国标准在他国实施的。
2.3 “走出去”与“引进来”
通过中国标准“走出去”的两个内涵,我们可以认识到:中国标准获得认可,有利于中国制造“走出去”;中国标准获得实施,有利于他国产品服务“引进来”。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标准作为“全球通用语言”的作用,在国内外企业依据同样的标准生产产品、提供服务时显现出来,我国产品服务“走出去”和国外产品服务“引进来”的机会此时是均等的。
3 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3.1 企业在中国标准“走出去”中的作用
中国企业在直接产品出口、海外承接工程项目、他国投资建厂等对外贸易活动中,标准作为合同双方交付的质量依据,掌握中国标准在海外认可实施的最全面也是第一手资料。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把订单签到哪里,中国标准就有可能走到哪里,已经成为中国标准“走出去”的重要途径。
这里的可能性是说,中国标准也有不被认可的可能。双方可以约定采用国际标准、进口国标准、第三国标准或者可以直接约定出口产品和服务的技术要求,即出口产品或服务应符合进口国市场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技术要求[3]。
3.2 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可行性
在很多时候我们常把国际标准与先进标准划上等号,实际是不是这样呢?国际标准作为国际通用语言,过分强调先进性,必然导致大范围高标准的实施,使标准成为一种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以及限制、排除市场竞争的工具。
在我国,国家标准作为“底线标准”,就是遵循标准适用范围越广,普适性应越强的原则,因此国际标准从它制定之初就不是以追求先进性为目标。ISO国际标准的重要原则是协商一致原则和全球相关性原则,意味着国际标准应尽可能广泛地被全球的产业以及市场利益相关方使用和实施,在制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所有相关方的意见[4]。所有相关方之间必然会有水平差距,在充分考虑所有相关方意见后形成的标准,其技术要求应近乎所有相关方的平均水平。
因此,中国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应首先做到技术上领先,在所在行业领域内具备一定话语权。除此之外,参与或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尤其需要加强的是掌握制定程序、了解“投票”规则,提高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主动性。
3.3 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必要性
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一方面是其在行业领域内具有了一定话语权的表现;一方面参与或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极有可能作为开展对外贸易进入国际市场的“合同标准”。
在国际三大标准化组织ISO(国际标准化组织)、IEC(国际电工委员会)、ITU(国际电信联盟)中,ISO、IEC都是非政府组织。因此,与我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主要由政府部门组织并下达制定计划不同,国际标准大多数都是由非政府组织来组织制定的,其性质与我国当前标准化改革中正在大力推行的“团体标准”比较类似[4],属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欧美等发达国家在国际标准制定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实质上是欧美企业通过主导制定标准,从而掌握产品在欧美市场流通的控制权。也可以说,国际标准是产品服务进入欧美市场进行国际贸易的“通行证”,是欧美企业认可的“合同标准”。
我们千方百计把国际标准“引进来”转化成我国标准,积极提高与国际标准一致性,我国企业在执行国际标准情况下,其生产产品、提供服务更容易在对外贸易中进入国际市场,即标准“引进来”产品“走出去”。
4 中国标准“走出去”的适用性研究
我国“走出去”企业在提供产品服务时,要符合进口国市场的技术要求即标准,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不同企业的订单合同,对于功能指标、性能指标提出的技术要求会有水平差异,为了满足合同要求,“走出去”企业会适时采用适用的标准。我国提倡在企业生产中实现“同线同標同质”以及与国际标准开展比对,这里的标准应该是作为主流市场认可的“合同标准”。同时,在企业“走出去”中,不同的需求需要用适用的标准来满足,因此,对特定国家或地区开展标准适用性研究至关重要。
还拿我国高铁标准来说,虽然目前已在国际上处于领跑地位,但我国高铁企业要进入欧洲市场,必须依据欧洲标准,装备也要通过欧洲标准认证,欧洲标准是实际的“合同标准”。因此,推动中国先进标准“走出去”同时,要注重目标国家、地区标准适用性研究,实现适用的标准“走出去”。
5 结语
我们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形成“编号标准”的同时,不断开展标准在特定国家、特定地区的适用性研究,为“走出去”企业掌握更多“合同标准”信息,不断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助力企业产品服务“走出去”。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17.
丁晓利. 支树平接受采访谈我国标准相比国际标准[N].中国质量报,2018-03-12(1).
甘藏春,田世宏.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释义[M].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
徐建华. 掌握制定国际标准的“标准”[N]. 中国质量报,2018-05-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