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养老服务质量问题,强调“要按照适应需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多元供给的思路,尽快在养老院服务质量上有个明显改善,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虐老行为。”
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是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
2017年12月29日,国家标准委发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过去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养老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缺乏遵循,社会评价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缺乏依据。基本规范填补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国家标准空白,健全了养老机构标准体系,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供了指引。
由于服务主体、所在地区、规模大小、兴办时间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养老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存在较大差别,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基本规范结合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现状和趋势,紧扣养老服务的安全底线和基本功能,明确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基本标准,为全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
这是养老机构服務质量管理方面的首个国家规范,标志着全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迈入标准化管理的新阶段。
新阶段要有新目标。
改变行标、地标存在的碎片化状态,加强与国标、行标的衔接,遵循“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加紧完善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地方标准体系,实现养老服务管理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实现养老机构管理统一、规范、有序。
新阶段要有新突破。
突破核心标准研制相对滞后的瓶颈,重点抓好四类核心标准研制:一是区分托底保障性养老机构、向社会开放的市场化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不同性质,研究制定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标准;二是对不同形态的养老服务形式进行梳理,形成养老服务项目指导目录;三是根据养老服务项目开展服务流程的标准制定,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标准化的服务;四是养老服务质量评价及监督管理标准。
新阶段要有新力度。
提高实施标准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探索标准宣传贯彻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力争使养老服务标准落实到行业管理和经营服务的各个环节,提高全行业实施标准的自觉性;通过试点示范推动标准实施,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安全、消防等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力度,加大对不达标的养老机构整改力度。
新阶段要有新举措。
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管理办法,推出新的《广东省养老机构质量评价技术规范》,通过对标评估、第三方评定,将充分发挥星级养老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有力地推动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新阶段要有新改变。
借助标准化的服务,发挥标准化的优势,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必定会得到不断改进和提升,老年人可以在更加优质的环境中颐养天年,“夕阳”产业将会绽放出“朝阳”的光芒。
我们坚信并期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