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中试验的制造符合性检查

2018-09-10 03:40丁丽
航空维修与工程 2018年9期
关键词:试验

丁丽

摘要:介绍了民用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期间的试验分类,结合适航管理程序要求和型号合格审定经验进行了研究,阐述了民用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期间试验的制造符合性检查工作流程、具体检查内容和要求,可為航空器型号合格证申请人和制造符合性检查代表开展此项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民用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试验;符合性检查

型号合格证是民用航空产品(民用航空器、航空发动机或者螺旋桨)[1]已通过适航管理部门审查、符合适航规章的证明,也是进行上述产品的制造、销售、运营等活动的前提和必要条件。适航管理部门对民用航空产品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适航规章的过程即为型号合格审定。

在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过程中,为了获得所需的证据资料以表明适航条款的符合性,申请人通常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法,这些方法统称为符合性验证方法(下称“符合性方法”)。常见的符合性方法有十种:符合性声明、说明性文件、分析/计算、安全评估、试验室试验、地面试验、飞行试验、航空器检查、模拟器试验和设备符合性[2]。通过试验获得所需的证据资料以表明适航条款的符合性是比较常见的方法。制造符合性检查代表(下称“制造检查代表”)通过对试验产品和试验装置(试验产品的安装、试验设备和试验设施)以及人员资格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性。本文重点介绍对试验装置和人员资格等的检查。

1试验的类别

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过程中的试验分为工程验证试验和飞行试验[2],具体分类见图1。本文仅介绍以试验产品(试验件、航空器及其零部件)为对象的试验的检查,不包含对模拟器试验的检查。

1.1工程验证试验

工程验证试验是试验室试验和地面试验的统称。试验室试验是指在航空器零部件上进行和完成的试验,如静力和疲劳试验、起落架落震试验。地面试验是指航空器停留在地面上时进行的试验[3],如地面振动试验。申请人应尽早与型号合格审定审查组(下称“审查组”)沟通,确定需要在首次研发飞行试验前完成的、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工程验证试验。这些试验需要在首次飞行前完成或达到一定状态,如全机静力试验需要完成67%。

1.2飞行试验

飞行试验是航空器在真实的飞行环境中进行的试验。型号合格审定过程中,从飞行目的划分,飞行试验分为研发飞行试验和验证飞行试验。研发飞行试验的目的是验证航空器的新设计构思、新设备、新安装、新操作技术及新用途,被划归研发飞行试验的还包括申请人为查明设计缺陷、排除影响飞行的重大故障等而进行的调整试飞。验证飞行试验是申请人表明符合性的飞行试验和审定飞行试验的统称。

表明符合性的飞行试验是申请人为表明与适航规章的符合性而进行的飞行试验,其结果要提交审查组评审以确认其可接受性。为确保飞行试验数据的有效性,申请人要做好各类记录,并提交制造符合性声明,以便审查组在需要时进行审查。需要时,制造检查代表按照工程审查代表(下称“工程代表”)发出的制造符合性检查请求单对其进行检查。

审定飞行试验是审查组在审查申请人表明符合性的飞行试验结果后所确定的飞行试验科目,用于核查申请人所提交的飞行试验数据,以确认申请人整个飞行数据包的有效性。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与申请人表明符合性的飞行试验同时进行,即并行试飞。同时作为申请人表明符合性的飞行试验和审定飞行试验的飞行试验,被称为并行试飞[2]。审查组通过综合考虑试飞科目的风险性、经济性、可重复性等因素来确定并行试飞科目。可能被确定为并行试飞的科目包括低风险科目、数据不可重复的科目和费用高昂的科目,如电子设备安装、最小离地速度等飞行试验。

飞行试验的基本顺序是:研发飞行试验(含调整试飞)一表明符合性的飞行试验一审定飞行试验(含并行试飞)。各类飞行试验对比见表1。

2检查流程

在收到工程代表发出的制造符合性检查请求单和申请人提交的制造符合性声明后,制造检查代表才开始对试验的制造符合性检查。试验的制造符合性检查通过后,工程代表才能决定是否开始试验。制造检查代表的检查结果是工程代表确定是否开始试验的输入条件。试验的通用制造符合性检查流程见图2。

制造检查代表收到工程代表发出的制造符合性检查请求单后,首先要确认其中信息是否全面,尤其是编号和版次是否填写齐全、请求进行的检查类别是否正确、请求检查的试验大纲信息是否全面,以及是否能够理解特殊检查要求和备注中的描述等。必要时,制造检查代表应与工程代表当面沟通,并要求对请求单内容适当调整,以确保实施检查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工程代表的需求。

制造符合性声明是申请人通过全面检查并确认所提交的产品(试验产品和试验)符合已经过审查组批准的型号设计资料和符合性验证资料后提交给审查组的书面声明,是申请人适航管理主体责任的体现。

当检查中发现不满意问题时,制造检查代表使用制造符合性检查记录表或制造符合性检查不满意项通知书,将问题告之申请人,对申请人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满意后关闭不满意项。制造检查代表应在实施检查的同时进行记录,并鼓励在检查现场完成检查记录,以避免因信息记录不全、不清晰带来的麻烦。

3检查内容

型号合格审定的过程是确认设计符合性与制造符合性的过程。工程代表审查型号资料,以确认其符合适航规章的要求,这是确认设计符合性。制造检查代表实施检查以确认申请人的产品与工程代表所批准资料的符合性,这是确认制造符合性。

确认这两个符合性的过程也是确认“文文相符”和“文实相符”的过程。“文文相符、文实相符”也可以作为制造符合性检查工作的基本方法。在实施制造符合性检查时,资料检查即是确认“文文相符”,现场检查即是确认“文实相符”。下面介绍工程验证试验的检查内容。

3.1资料检查

制造检查代表以制造符合性检查请求单和制造符合性声明为依据,围绕申请人现场所用试验大纲进行资料检查。为确认试验大纲的有效性,申请人应提供审查组的批准文件(例如型号资料批准表)。上述资料与所检查试验的信息(如试验大纲编号、版次、日期等)应相互符合。需要时,制造检查代表也可以查看申请人与试验单位的协议、合同,设计部门发给制造部门的工程指令,以及试验大纲的引用文件或编制依据文件等,以确认试验要求和试验参数的正确性和符合性。

申请人提交的制造符合性声明应由申请人的授权人员签发,授权文书复印件应附在其后,与试验大纲的任何偏离都应列入制造符合性声明。例如,试验现场使用了与试验大纲所列型号、精度不符的计量器具;试验件的安装角度与试验大纲要求的不一致;使用了试验大纲中未列入的设施设备、工量具等。

3.2现场检查

资料检查确认了试验现场准备基准(试验大纲)的有效性。在现场检查时,围绕试验大纲,从四个方面检查试验现场的符合性。

一是试验件的符合性。既要确认试验件的状态符合性,也要确认试验件安装的符合性。对于被选择进行制造符合性检查(加工过程检查或交付)的试验件,应确认其已经过制造符合性检查,并按要求带有符合性的批准放行证书/适航批准标签原件。试验件、合格证及适航批准标签应相互符合。试验件应标识清晰,外观完整,没有明显的磕碰、损伤、脱漆等问题。如果要求试验单位进行接收检验,可通过查看记录确认其检验的情况。当发现试验件有明显损伤时,应告之工程代表,由其做出是否影响试验的判断。要注意试验大纲是否对试验件的高度、角度、位置等有特殊要求。

二是设施设备工装的符合性和有效性。现场所用设施、设备等的型号、精度应符合试验大纲要求。所有设施设备应标识清晰;需要校准的设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校准合格证明文件以确认有效性;自制设备、工装等应符合相应图纸等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例如传感器的位置和数量、应变片的位置、数量和角度以及相互之间的连接等应符合试验大纲的要求。如果有试验安装图,应查看确认现场与安装图的符合性。

三是人员资质的符合性。参加试验人员应具备必要的技能和资质,按要求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通过查看参加试验人员的上岗证等文件,确认人员资质的有效性及其与试验大纲的符合性。

四是其他方面的符合性。除上述基本要求外,有些试验会对试验环境、安全等提出要求,此时应确认环境(如温湿度、大气压力等)是否符合试验大纲的要求、是否符合特殊测试设备的要求;试验区域的标识和隔离情况,灭火器材情况,人员防护设备(如安全帽、护目镜、耳塞、工作鞋等)等是否与试验大纲相符。试验室管理程序、试验室人员资质及培训管理程序、设施设备管理程序、工量具校准管理程序等试验单位的管理要求贯穿于试验的全过程,是试验的隐形支撑,制造检查代表可以视需要查看并确认实际情况与管理程序的符合性。

不同类型的试验其检查内容、细节或有不同,但基本原理是一样的。当制造符合性检查请求文件中没有特殊检查要求时,制造检查代表按上述内容进行检查并记录。如果有特殊检查要求,则应明确记录对特殊检查要求的检查情况和结果,为工程代表做出判断提供依据。不同类型试验检查的差异见表2。

4关注要点

一是制造偏离。提交制造符合性检查前,申请人应将所发现的任何与试验大纲的偏离提交工程代表审查批准后,填入制造符合性声明的“偏离”栏,并附上审批资料。制造检查代表应将检查中发现的偏离情况详细记在制造符合性检查记录表中,并告之工程代表,由其给出评审结论后,关闭不满意项。委任的工程代表不能处理与试验大纲有关的偏离[2]

二是制造符合性声明的授权和使用。很少有申请人自己实施全部的试验。当试验由申请人的供应商实施时,申请人应综合供应商的适航管理能力和经验、试验地点、自身型号研制情况等因素,提前考虑是否授权供应商签发制造符合性声明。如果授权,则应有书面授权文书,并对其进行相应知识和要求的培训。在确定制造符合性检查范围时,审查组应与申请人明确哪些制造符合性声明可以直接接受、哪些制造符合性声明需要进行制造符合性检查。

三是周期长的试验。对于某些持续周期较长的试验(例如静力和疲劳试验),在试验期间可能发生需要更换试验件、重新校准设备等状况。审查组应与申请人提前约定,明确发生哪些情况时需告知审查组。如果需要再次进行检查,工程代表应重新发出请求单,并对变更的项目进行说明,以便检查人员了解情况、确定检查重点。

四是需调试的试验。通常,制造检查代表在申请人完成试验安装、确认无误后才开始检查。对于需要较长时间进行调试才能开始正式试验的项目,制造检查代表通过查看调试记录确认试验安装的状态。例如,鸟撞试验在设施设备安装完成后可能需要几天或更长的时间进行调试。如果工程代表关注试验件的安装过程或设施设备的调试过程,应在请求单的特殊检查说明或备注栏中注明。

5总结

制造检查人员实施制造符合性检查前,应从工程代表处取得相应的试验大纲等资料,熟悉、了解其内容,从中识别出属于制造符合性检查范围的内容,判断信息是否充分。申请人在编制试验大纲时,應充分考虑质量管理和制造符合性检查的要求,对试验件、陪试件等进行合理区分,对人员资质、环境和安全防护等充分描述;向审查组提出制造符合性检查要求前,对试验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检查,避免出现制造符合性声明签发人员没有授权、制造偏离未经工程代表审查批准、设备超期等问题。

一般情况下,制造符合性检查是适航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所做工作的抽查,申请人不应对审查组的制造符合性检查有依赖意识,必须担负起型号合格审定过程中符合性确认的主体责任。

参考文献

[1]CCAR-21R4,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S].北京:中国民用航空局,2017.

[2] AP-21-AA-2011-03R4,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程序[S].北京:中国民用航空局,2011.

[3]徐逸乐.型号合格审定试验和审查[J].中国民用航空,2013,161(9):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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