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7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湖北省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湖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张修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口老龄化对人类社会产生的影响是深刻持久的,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需要我们下大气力来应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2017年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力度,不断增进老年人福祉。湖北省老龄办主任、党组书记尹本武
2017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坚持以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文化自信,塑造荆楚文化,立足湖北实际,着眼两个“一百年”,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取得新成绩,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逐步形成。
湖北省人口老龄化现状
截至2017年底,全省常住人口5902万,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1107.85万,占总人口的18.77%;65岁及以上人口715.64万,占总人口的12.12%;80岁及以上人口129.05万;90岁及以上人口11.72万;100岁及以上人口2091人,全省年龄最大的114岁。
从近几年的人口数据来看,虽然湖北省人口老龄化程度逐年加重,但全省人均期望寿命从75.6岁增长到76.5岁,人口老龄化呈现高龄化态势,这表明老年人经济收入和医疗卫生水平逐年提高。
积极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成效显著
(一)老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新修订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从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实施办法》通过“四梁八柱”全方位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四梁指: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八柱指:家庭赡养、养老保障、养老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老年教育、老年文化、法律责任。为做好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印发了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将其中的重要法律条款分解到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放開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湖北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等十多个涉老文件,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二)养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37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3万人。其中参保退休人员471.0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17万人,月人均养老金2610元,比上年增加166元/(人·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728.09万人,月人均养老金109元,比上年增加近20元/(人·月)。全省低保对象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有60.8万人,比上一年减少1.5万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显著。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563.6元,较上年提高了15.5%。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4706.4元,较上年提高了22.9%。农村特困对象标准为每人每年8806元,较上年提高了16.56%。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实现全覆盖,共有129.05万高龄老人享受惠民政策,年发放津贴8.38亿元,较上年增加0.91亿元。52.8万老年人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3.08万老年人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1.52万企业退休职工享受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金,0.25万老年人享受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
(三)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2017年末,全省各类养老机构达到1935家,养老床位总数34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2张,新增各类养老床位1.1万张。其中城市养老机构157家,养老床位3.4万张;农村福利院1201家,养老床位13.05万张;民办养老机构568家,床位9.69万张,较上年增加养老机构16家,增加床位0.29万张。全省全年新建城市社区服务站189个、农村社区服务站(中心)985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分别达到3294个和11176个,覆盖率分别提升到75%和46%。省财政增加预算资金5000万元,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缓解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难题。
(四)老年医疗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
全省老年医院115个,开设老年病科的二级以上医院91个,康复医疗机构25个。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47.17%,老年人家庭的家庭医生签约率达69.02%。
(五)医疗和养老进一步融合
全省医养结合机构354个,床位19496张,其中纳入医保定点的医养结合204个。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214个,其中公办公营133个,公办民营3个,民办民营78个。
(六)老年文体活动进一步丰富
各级各类老年体育协会、团队近2100个,参会老年人达300万人次。全省高校离退休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0560人。
(七)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快
2017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6个项目,投资资金1.5亿元,安排省级配套投资1800万元。省级财政和福彩公益金共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3.03亿元。省级已设立了6亿元规模的政府引导基金,基金总规模39.25亿元,实际到资6.84亿元,已投资省内养老项目8个,投资金额3.27亿元。省发改委将卫生服务、养老服务等7个专项、300多个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其中100多个项目已启动实施。省民政厅启动建设湖北省医养康复中心建设示范项目,总投资规模8亿元,总床位1000张。湖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向养老服务机构发放贷款9.33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采用专项基金方式为各地养老服务产业提供融资支持1.96亿元。成功签约养老PPP项目6个,社会投资规模近60亿元。咸宁市引入社会资本数十亿元投资创办各类托老中心、老年人护理院、老年公寓、康复医院等医养结合机构10余家,其中江南里医养小镇总投资40亿元,百亿康养特色文化小镇项目落户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大冶市金牛镇引入专业养老产业公司金源养老项目,投资6.53亿元精心打造以健康管理为核心、医养结合为特色、精神文化为重点的养生养老机构。宜昌市长阳县清江乐龄养老服务中心投资1200万元,创新“康养+合作社”“康养+生态食品”“康养+休闲旅游”等养老新模式,并通过帮助贫困户推销种植养殖产品等方式,对口帮扶100个精准扶贫户,把康养园区周边的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企业拓展康养产业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旅游休闲经济,深受老人欢迎。
(八)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
各級党政领导以“欢庆十九大”为契机,通过不同形式出席敬老活动。“敬老月”期间,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走访慰问高龄、特困、留守老人近100万人次,发放慰问金2.8亿元,物资折款近0.2亿元。组织志愿者20多万人次,提供志愿服务30余万人次,送医送药减免费用价值3000多万元。
(九)老年优待范围进一步扩大
全省市州一级100%、县市一级70%落实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优待政策,各级财政给予经济补偿金额总计在3.63亿元以上;向老年人提供免费公交线路1261条、车辆1.8万辆(武汉市地铁、轻轨全部对65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优待)。已享受初装燃气优惠的22714户,享受安装有线电视优惠的69141户;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医院3764所,挂牌明示老年人享受优待的医院有2071所;门票半价或全免景区景点356个、纪念馆254个、宗教活动场所1767个,体育场(馆)165个。其中,武汉市部分景区、场馆门票已向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全免。武汉等地坚持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进行一次体检。
(十)老年人参与社会积极性进一步增强
采取以点带面、示范推进的方式,不断推进全省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全省目前已建立城乡社区老年协会23817个,平均建会率达86.2%,其中城镇社区老年协会4013个,占比93.35%;农村社区老年协会19804个,占比84.89%,进一步发挥了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在维护老年人权益、参与社会公益事务、组织老年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及开展文体活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黄冈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正常运行的老年协会每年3000元活动经费补助,解决了基层协会正常运转经费问题。
2018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要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老龄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扎实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齐抓共管,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的老龄工作格局,站位新时代、践行新思想、适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上不断展现新作为。
(二)大力推进《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贯彻实施
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湖北省实施办法贯彻实施的工作方案,召开宣传贯彻实施办法专题会议,组织开展实施办法学习培训,适时出台实施办法的细化措施,推进依法行政。
(三)深入开展老龄课题调查研究和政策创制
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研究;围绕补齐农村老龄工作短板、高龄失能等困难老年人对美好生活需要与老龄事业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等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制定出台湖北省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研究出台湖北省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努力提升老年人福利保障和养老服务水平
巩固落实高龄津贴制度,持续推动高龄津贴提标扩面和监管工作。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培育老年宜居社区。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扩面增项。支持湖北银行“金色乐龄助老服务卡”逐步在全省发行,发挥服务功能;开辟“金色年华”电视板块,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多个性化养老服务和产品。
(五)广泛开展养老孝老敬老宣传教育
树立大老龄的宣传观念,广泛发动新闻媒体、社会力量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形成大老龄宣传格局。创新方法,在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设敬老宣传广告牌。广泛组织传唱敬老歌曲。扎实开展“敬老月”活动,动员全社会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和全国老龄好新闻评选活动。
(六)认真做好老年优待和维权工作
进一步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提高优待服务质量。认真做好老年信访工作,及时化解涉老纠纷,切实维护老年群体稳定。
(七)积极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
开展“银龄扶贫行动”,因地制宜开展“送文艺、送科技、送医疗、送服务”等活动,发挥老年人力资源作用,持续扩大老年人增收,不断减少贫困老年人。举办第十三届全省中老年人才艺大赛和全省老年人读书征文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打造老年群众活动精品,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
(八)扎实推进老年社会组织建设
继续推进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老年协会的组织协调和为老服务能力,建立关爱农村留守老人机制,努力实现城乡社区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