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婉
走进新安县石寺镇孟庄村煤窑沟废旧矿坑,10余台挖掘机正在紧张地施工中,附近部分坑洼地块已经被梳理成齐整的梯田,与昔日的荒凉贫瘠形成鲜明的对比。据了解,该废旧矿坑预计8月20日左右可治理完毕,届时该村可以增加耕地350余亩。
与此同时,在该县中铝石寺北岭采区、义煤集团宏升煤矿北冶村采区、香江万基马行沟采区等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也正在热火朝天地进行。
新安是矿产资源大县,也是全国100个重点产煤县之一,还是河南铝工业的主要原料基地。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矿产资源的开采为县域经济发展积聚了力量,但是由于部分企业粗放管理,重开采、轻管理现象普遍。近年来,矿山环境问题集中爆发,今年6月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共交办新安县涉及矿山类案件13件,占全县案件总数的40%。
为此,新安县委、县政府结合即将开展的“蓝天保卫战—汾渭平原专项督察”,痛下决心对全县矿山环境进行集中整治。为加强对整治行动的集中领导,该县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下发了专项工作方案,并责成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全权负责,强力推进,开展为期2个月的非煤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活动开展以来,县国土资源局按照“有坑主找坑主,无坑主找企业,无企业找属地”和“宜林则林、宜耕则耕”的原则,对全县非煤矿山开采遗留的矿坑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澄清底数,分类造册。经全面摸排,全县需恢复治理矿坑96处,面积约3000亩。为保证工作的落实,该局根据摸排情况,及时制定了治理标准,明确治理时限,并严格落实责任到人。
恢复治理工作按照因山就势、因地制宜的方针,实行先急后缓的原则,将采矿取土成区连片、问题集中的中铝、香江铝土矿采矿区作为重点先行治理。从严打击无证开采、非法盗采、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无证矿坑,除依法查处到位外,要求其限期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拒不恢复治理的,或借恢复治理之名进行非法盗采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予以从严从重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落实环保要求,该县国土资源局还监督全县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规定,切实做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工地施工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出入主干道口道路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蓋。”未严格落实矿山扬尘防治措施或防尘措施未落实到位的,坚决不予开工生产。
为督促各镇政府积极行动,该局专门建立了矿山治理工作微信群,并通过媒体平台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强有力的整治措施,使得该县的非煤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日出动大型挖掘机120余台,铲车80余台,工程车200余台,现已有39处共计60余个矿坑正在恢复治理,治理面积约1210亩。其中,已完成治理7处15个矿坑,面积约150亩。其他矿坑正在恢复治理中,预计8月低完成废弃矿坑治理复垦工作。
为切实加强源头管控,该县国土资源局严格采矿准入机制,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从严控制矿业权。同时,大力转变矿山开采方式,凡能够转为非可视面开采的,限期转入非可视面开采;不能转为非可视面开采的,必须采用阶梯式开采方式,并做到“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修复),实现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逐步消化“老账”,坚决不欠“新账”,开采一区,修复一区。
该局还要求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并按方案要求足额缴纳保护基金和土地复垦金。对于“失信”者,不但停止受理其矿山开复工审批和采矿临时用地审批、列入年度矿权信息公示异常名录,而且冻结其缴存的保护基金和土地复垦金。
为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长效机制,新安县国土资源局正在高标准编制《新安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按照规划,到2020年,全县“三区两线”(自然保护区、重要景观区、居民生活区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不低于70%,到2025年不低于90%。到2020年,其他区域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不低于45%,到2025年不低于65%,生态矿山实行边开采边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100%。(作者单位:新安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