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民主体性在中国道路中的彰显维度

2018-09-06 13:07林柏成陈树文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道路主体群众

林柏成 陈树文

摘要:人民群众始终是中国道路的主角。中国道路的选择形成、不断拓展、实际成效、发展成果与自信确立都在于人民,人民群众在这五个维度中都彰显了主体地位,分别表现为是其五个方面的参与主体、建设主体、评判主体、共享主体与培育主体。

关键词:人民主体性;中国道路

中图分类号:D61;D20

DOI:10.13784/j.cnki.22-1299/d.2018.06.003

一、人民群众是中国道路选择形成的参与主体

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是各国人民自己的事情,人民的选择是正确道路形成的根本。我国近现代史的发展历程,就是中国人民通过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追求国家独立、民族复兴的进程,这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道路选择的过程。道路的选择不是随意而为的,它与一个国家长期形成的历史传统、文化基因、发展进度、政治演进,尤其是与民众诉求等紧密相连。中国人民对近代中国的苦难辉煌感同身受,有着对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深切渴望,对美好生活充满期待向往,他们在历史大潮中逐渐成为描绘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与自身幸福画卷的执笔人,波澜壮阔的近现代发展史就是人民群众在探索、选择中国道路的过程中亲手书写的。以1840年鸦片战争为标志,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内忧外患、积贫积弱、民不聊生,是当时中华民族的黑暗写照。道路决定命运,为了寻求救亡图存、民族复兴之路,无数仁人志士进行了一系列艰辛的探索,做出了很多努力与尝试,但最终都没有改变中国的命运,原因在于他们没有找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道路。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中国的面貌焕然一新。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我们党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奋斗,推翻“三座大山”的压迫,开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道路,彻底改变了中华民族的面貌,使社会主义新中国屹立在世界的东方。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以来接续不断的实践创新和理论探索,成功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一直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是在人民的参与下对走何种方向做出的正确选择,是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才找到的一条道路,是人民在实践中摸索形成的发展方式,是人民在追求自身发展与社会进步相统一基础上的客观科学研判。实践证明,人民选择的这条道路既符合国情实际,又遵循社会规律,具有深厚的群众根基与发展后劲。经过40年的奋斗,我们在这条道路上创造出人类历史上前无古人的成就,中国已从当年的经济接近崩溃边缘发展到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已从当时任人宰割的困境发展到如今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今天的中华民族正以自信豪迈的姿态阔步走在实现伟大复兴的梦想路上。

二、人民群众是中国道路不断拓展的建设主体

唯物史观认为,作为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历史当之无愧的创造者,同样也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持完善与拓展进步始终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人民给道路的开拓深化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源泉。社会主义说到底就是人民群众进行创造和发展的事业。中国道路牢牢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最大限度调动了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无论是包产到户的勇敢实践,还是乡镇企业的铺天盖地,无论是志愿者行动的蔚然兴起,还是微慈善义举的点滴相传,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每一次突破和进步,每一个方面经验的积累和总结,无不凝聚着人民群众的智慧与力量。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中国人民开拓进取、创新奋斗,使党和国家的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新时代的中国正以其独特的发展模式和昂扬的发展姿态赢得世界的尊重与点赞。历史无可辩驳地表明,一路走来我们之所以能从亡国灭种的边缘走到昌盛繁荣的今天,中华民族之所以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道路之所以能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人民群众居功至伟。

三、人民群众是中国道路实际成效的评判主体

正确道路的标准要用什么来衡量检验?实际成效最有说服力。道路体现国家性质,一条道路的实际成效如何,全体人民是否能在道路的实践成果中获得实惠,是检验道路性质和方向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道路发展取得了多大成效,道路目标是否真正实现了,只有人民群众感受最强烈、判断最准确。换言之,人民群众就是道路成效的真切体验者和最终评判者。只有依靠人民群众的真实评价与有效反馈,中国道路才能更好地顺应时代潮流与人民意愿,才能真正体现人民的主体性。邓小平提出要把人民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作为衡量一切工作成败得失的标准。江泽民强调人民才是我们工作价值的最高裁决者。胡锦涛指出,衡量发展成效由人民群众评判。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辟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这样一条正确道路,它从人民的实践中来,又回到人民群众当中去,必然要接受人民监督,其成效必须要经过人民的检验与评判。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对民生投入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在世界范围内都是少有的。我国的生产力取得巨大发展,中国人民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过去的“三转一响”到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再到现在的汽车、住房、电脑,每个人都能切身体会到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我们今天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全覆盖,构筑起一些西方国家近百年才完成的基本社会保障网络。同时,我们的方针政策不断完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与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建设稳步推进,国防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持续提高,每一个中国人都在日益强大的祖国中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自豪与骄傲。这是中国道路走出来的实际成效,也是中国道路获得巨大成功的独特优势体现。中国人民是中国发展进步的直接打分人,他们从衣食住行的持续改善中、从国家面貌的巨大变化中、从充满希望的憧憬中,切身感受到中国道路的正确性,也发自内心地拥护这条道路。

四、人民群众是中国道路发展成果的共享主体

人民作为推动发展的主体,必然也是发展成果的受益主体,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决定了成果受益的共享性。中国道路坚持以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一条为人民谋幸福的道路。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写在自己的鲜明旗帜上,她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强调要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和每个个体的福祉,她领导人民开辟和发展符合国情的中国道路,使全体中国人民从根本上摆脱了“挨打”“挨饿”“挨骂”的困境,使中华民族不断获得前行的力量。“發展起来以后”的中国,矛盾与风险叠加,民生短板频繁显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充满了新期待、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力解民生之忧,奋力把人民的期盼变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将中国道路推向了新阶段。美好生活是全体人民共同发展的生活,“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确立的共享发展理念的要求之一。针对民生之忧,五年多来,我国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在消除贫困上迈出了新步伐,我国的贫困人口从9899万(2012年底)减少到3046万(2017年底),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3.1%;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打响攻坚战,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城乡养老并轨、户籍制度改革、收入分配改革、义务教育均衡稳步推进;创新创业如雨后春笋般成长,城镇新增就业率持续保持高水平增长态势……这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共同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持续不断的民生红利极大地提升了民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与安全感,人民主体地位在中国道路前行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层面、每一个领域都获得了极大的彰显,中国道路的社会群众基础越来越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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