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的税收风险分析

2018-09-03 08:37方锐杰
锋绘 2018年2期
关键词:赠品增值税税收

方锐杰

摘要:汽车4S店在销售汽车的过程中,为了提高销售数量,一般会给予客户一定的优惠条件,例如赠送礼品,送保险,厂家返利,代办按揭等,随着这些业务的发生,税收风险随之产生。认识判断这些税收风险并进行对应的防范显得格外的重要。通过以汽车4S店一般销售优惠为例分析汽车零售业的税收风险与并总结出防范措施以应对税收风险。

关键词:税收风险;汽车4S店

1 汽车销售业务

1.1 汽车4S店的经营模式

汽车4S店是一种汽车特许经营模式,主要由销售汽车以及汽车零配件加上售后服务和信息反馈组成。这种汽车4S店的日常销售经营中涉及到税务问题,存在较大的税收风险,经常会出现优惠方式,汽车生产厂家返利,汽车美容保养和代办其他服务等。

1.2 销售优惠方式

消费者购买汽车,不仅仅是购买裸车,一定会汽车装饰品有需求,汽车4S点一般会随车赠送一些装饰用品,比如膜、汽车座位的椅套、地胶板、报警器等,随着车子的价格和档次的提高,赠品价值随之增高。很多汽车4S店对于汽车赠品这一销售优惠方式的税务处理认识不足,会产生较大的税收风险。

一是账外赠送实物,不视同销售。很多汽车4S店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将赠品的成本直接归为主营业务成本或者销售费用,将赠品的销项税额直接忽视。低档的汽车销售过程中赠送的赠品在账面难以找寻,这使得征收税款受到极大困难。

二是在汽车的价格上做出让步,通过降低汽车的销售价格,出现价格差,给消费者价格差进行赠品的购买。或者有的消费者不想要赠品,就将赠品的价格转化为汽车的优惠差价,这种降低汽车价格的方式降低了税基,使税收出现风险。

三是赠送保险。理应由客户承担的保险费用,汽车4S点将其作为管理费用入账,但是保险费的名称依旧是个人名字。

1.3 厂家返利

厂家返利指的是汽车生产厂家在汽车4S店按照厂家指导的价格销售汽车达到一定的标准时给予4S店一定的奖励。厂家返利的形式多种多样,一般情况下为资金返利与实物返利。但是不论是哪种方式都要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很多汽车4S店对其认识不足,造成税款的少缴。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同时取得资金返利和实物返利时,实物返利不进行账目处理,将实物销售后得到的收入不算做营业收入;二是供货方将报销费用作為返利,不冲减进项税;三是很多4S店将返利作为从生产厂家购买汽车的折扣,却不将折扣在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冲减了进项。

1.4 汽车4S店保养美容业务

随着经济的发展,私人汽车的普及性越发提高,在汽车行业内各品牌之间竞争更加激烈,伴随着竞争而来的就是汽车的价格不断下降,所以汽车4S店仅依靠汽车销售一项业务无法满足自身发展,必须同时进行汽车的美容保养业务,目前汽车美容保养业务已经成为除了销售业务外汽车4S店最不可缺少的业务。在进行汽车美容保养业务时,汽车4S店一般面对的都是私家车主,这类消费者一般不会主动向4S店索取发票,这就使得税收风险大大增加。

1.5 代办其他服务

目前,很多汽车4S店在向顾客销售汽车时会帮助客户解决繁琐的车辆购置贷款和上牌照等问题,顾客只需向汽车4S店支付相应的手续和服务费用就可以省去一系列繁琐的程序。依据税法规定4S店应该就这些代办服务收入纳税,但是在实际的4S店经营中,4S店通过不入账等方式达到不缴纳税款的目的。

2 税收风险分析

2.1 销售优惠方式税收风险分析

汽车4S店常见的优惠促销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车赠送精美礼品、降价促销等,但看似平常的优惠促销方式却存在着巨大的税收风险。比如说提车赠送精美礼品,《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中明确的指出,将在外采购的商品(即赠送的精美礼品)无偿送予其他单位或个人(即消费者)的,应视同销售计算相关税额,而这一点在大多数4S店的账面上都没有得到体现;再如,降价促销,即将汽车以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售出,而为了达到“避税”的目的,会在账目上将差价部分记做,购买赠品的合理支出,从而少计提增值税。然而,根据征管法相关规定,针对应纳税所得额不合理减少的情况,相关税务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即可进行调整。严格的说,汽车4S店这样做已经构成漏税。

2.2 厂家返利的税收风险分析

厂家返利,顾名思义,汽车厂商为了激励4S店积极提高销量,通常会向4S店返还一定现金利润,而返还金额通常跟当时段汽车的销售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根据税法相关规定,这种行为被定义为“平销返利”(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向购货方收取的返还利润,与相关商品的销售有直接关系的,如比例、数量等,即为平销返利),被返还的金额必须在账面上做出相关处理,即增值税的进项税额的转出,这是大多数4S店没有做到的。

2.3 汽车4S店保养美容业务的风险分析

我们都知道,各品牌的汽车4S店都不会仅仅只是从事汽车销售这一项业务,一般来说都还会同时提供汽车的美容等增值业务。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不仅常规的汽车销售业务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中的销售货物,应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这是毋庸置疑的;与此同时,营改增之后,其提供的增值业务也被纳进了增值税纳税范围之中,被定义为应税劳务。具体到相关税费的缴纳,还需要进一步考虑是否同时发生以及是否能够独立核算:如果销售行为与其提供的劳务是同时发生的,则被定义为混合销售;否则被定义为兼营非应税劳务,则还要具体分析能否分开核算,再判断适用税率,这对大多数4S店财务从业人员来说,无疑是复杂且容易出错的,这就构成了增值业务的风险。

2.4 分析汽车代办其他服务的税收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销售货物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应缴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不征收VAT。绝大多数4S店帮消费者提供帮助贷款等其他服务,因此汽车4S店必须为这类服务缴纳增值税。

例如:某汽车4S店2018年售出100辆各种型号的汽车,其中10%的收入是通过客户按揭得到的。在提供按揭服务中,4S店收取的手续费、担保费、代理费,涉及的金额16万元。该4S店应缴增值税

2.325万元(16÷1.17×0.17=2.325)。

2.5 其他税收风险分析

汽车4S店主要是上述几种税收风险,然而依然还存在另外两点税收风险:一是把销售收入记入“往来帐”以此来避税。还有企业将实际货款与机动车发票上的差额长期挂在“应付账款”上,不结转确认收入,故意把卖车的时间推迟,影响本期的收入。二是当期损益不进行冲减进项税。汽车4S店在购车过程中,一些非正常损失的车辆如车辆的碰撞,轮胎的磨损,并低价卖出破损车辆,其进项税未作相应调整。

3 风险防范策略

3.1 汽车4S店赠品税收风险问题建议

对于这个问题有两种建议:一是将汽车和赠送的用具打包。就是在销售合同签立的时候,4S店在不过分低于市场公允价值的前提下,把汽车的价款和车内其他的设备的价款和数量分别在合同中标明,然后开具一张包含所有价款的发票给买方。第二种办法是将这些赠品销售费用化处理,适用视同销售办法,缴纳增值税,若市场上没有同样或类似商品的销售价款,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在成本的基础上再加低于10%的利润计算税额,这些赠品的标价一般较高,赠送买方时应按照较高的价格去计算增值税也会比按组成计税的办法要高。其次,这些为了增加销量而送的赠品,4S在购进时所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在计算时也可以抵扣,如果按组成计税价格的利润率10%计算售价,再把进项税额考虑在内,实际的税负率大约在14.5%,减轻了税负程度。

3.2 厂家返利的税收风险建议

主要采用以下策略:按照返利的增值税处理方法,商业企业从供货取得的,与卖出商品有关的各种返还收入,应按公式应冲减进项税额。为了降低税负,返利时要考虑返利的具体范围,考虑是否符合有关的规定,在返利金额一定的条件下,可采用协商的办法,将厂商的与销售无关的广告费、促消费等金额提升,另一方面降低与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有关的利润补贴、销售奖励等比例,最大程度地减少销项税额。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还要考虑进项税额的转出问题。

3.3 对于汽车的维修保养及配件销售业务建议

为了实现节税收益,对于汽车4S店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建立独立的企业,用以转移部分相关业务。例如,建立一家独立的汽车维修企业,最好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此企业可用来逐步转移汽车4S店的维修服务及在维修过程中发生的零配件销售业务等;再如,单独的汽车装饰美容公司也是值得考虑的选择,用以转移在销售行为中发生的装饰美容等增值业务,但是作为一个独立从事汽车增值业务的公司,其在稅率上拥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可以选择更有利于自己即更低的税率,以节约成本和税收支出。

3.4 代办其他代办服务建议

汽车购买者因代办的原因,汽车4S店为其收取的保险费或拍照费是可以免税的;但是这其中的收取的其他一些费用,例如代办代理费需要缴纳相应的税额。代理手续费用的进项税额没有可以抵扣,税收负担相对较重。一些集团化来经营的汽车企业,可以选择另外再开设专门做汽车按揭代理的汽车服务公司,相应的代理费可以人到按揭企业财务账上以减少税收负担。而其他不是集团化的企业,不具备按揭的条件,可以在营业执照中加设服务项目,确认收入的同时也做咨询服务收入,因此可以合理避税,节约成本,降低税负的作用。

4 结语

伴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税收政策也在不断变换,与之相关的销售方法也会收到影响,在考虑如何减少税负的时候,也不能忽视其中的风险,不能逾越法律法规的界限。汽车零售业在我国正在不断的发展,解决税收风险,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也有利于国家经济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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