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苗苗
前段时间,在川北某县街道办的办公室里,记者见到了这样一幕,一名信访工作人员说自家父亲坚持要上访,想问问怎么劝。街道办主任说,你搞信访这么多年,难道还不知道?他的诉求不符合政策要求,刚好又是你父亲,只能靠你自己去解决。
亲人之间当讲“亲”,耐心讲清楚道理,总能互相理解信任。然而大多数时候,信访干部要面对的是很多素不相识的上访者。有的上访者来的次数多了,熟门熟路一到办公室就自己泡茶喝,也有的直接躺在办公楼大厅地上哭喊有冤情……
这些“无赖”的背后有时的确是无奈。有名做了11年信访工作的干部曾帮助过一名善后问题得不到解决而多次上访的老人,在跟地方政府协调后,最终为老人申请到了一笔困难补助。有人问他为什么要帮助这些不认识的人,这名干部回答,如果这些上访者是你的亲人呢?干信访工作同情心很重要。
不论是亲人上访,还是把上访者当亲人,需要的都是信访工作者的耐心与用心。离开办公室时,前来求助的信访干部正和另一名干部商量,如何跟父亲打好“亲情牌”。这名干部的建议是,对于父亲合理的诉求,可以光明正大地帮忙办理而无需避嫌,然而如果是纯粹的无理取闹,做好说服工作的同时,态度必须坚决。当然,这份底气必须是基于对事实与政策的理性分析,而非“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懒政心态。
本刊见习记者 甘甜
前些日子去某市采访,遇到一名曾在法院工作过的采访对象。闲聊时他提到,有段时间,案件数量算是地方法院工作的一个考核指标,数量不达标怎么办?有人一拍脑门,想了个办法,将一件案子拆分成几件来办理。
怎么操作呢?他跟记者举例说,一对夫妻闹离婚,法院可以先立案将离婚的事解决了,财产和孩子抚养权问题不管能不能在一个案子内判完,都先按下不判,之后再单独立案审理。这么一来,一个案件变成好几件,数量可不就噌噌往上涨了?
“太荒唐了!”该采访对象对这种做法满脸的不认同,但同时也觉得无奈,当年案件数量不够又不能凭空变出案子来。现在法院早已不再将数量作为考核标准了,但结案率又成了一个麻烦。
结案率之事曾闹得沸沸扬扬,为此最高人民法院特意发文要求取消不合理的年终结案率考评。但在现实中,还有部分法院强调办案进度,把结案率作为排名的依据;也有部分法院将结案率与绩效工资挂钩,导致结案率“死而不僵”,变本加厉。
为了结案率,个别法院过分注重调解,使得许多案件三番五次地进入庭前调解程序,有的甚至還会动员原告撤诉。一名业内人士跟记者介绍,提升结案率的办法还有很多:案件办不完就直接裁定中止;年末动员当事人撤诉,第二年重新来立案;今年结案率够了,把一些能快速办完的案子按下不办,拖延到第二年,给第二年的结案率“做贡献”……
有法官呼吁,结案率当然很重要,但考核标准也应当更加科学合理,并彻底执行上级要求。不合理的考核标准只会让人绞尽脑汁地寻找“应对方案”,有些地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考核也就失去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