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烂番茄
《马戏之王》在北美像变戏法一样扭转了票房,在首周票房十分弱势的情况下,逆流而上,票房直追去年备受追捧的同类型歌舞片《爱乐之城》。
电影史上,上一次出现这样惊天大逆转的电影是《泰坦尼克号》。
这是一部舞美、音乐、杂技、特效、服装、化妆、道具统统都能打满分的一流作品。好莱坞最顶级歌舞盛会就在这里了!绝对让你对歌舞片路转粉。
男主是五项全能的狼叔休·杰克曼。收起了狼叔青筋暴露的肌肉线条,休·杰克曼摇身一变成了能歌善舞的大娱乐家。
2009年,休·杰克曼在奥斯卡颁奖晚会上以主持人身份载歌载舞,与碧昂丝一起合作歌舞秀,让当年的奥斯卡成为最亮眼的一届盛会。这场秀下来,不仅奥斯卡颁奖礼的收视率增加了13%,还让《马戏之王》的制作人罗伦斯·马克与编剧比尔·康顿诞生了拍摄《马戏之王》的想法:
我想,天啊,这人就是世上最伟大的娱乐家,休的DNA就让他得以一站上舞台,就轻易地征服全场。
《马戏之王》是一部人物传记片,主人公正是传奇人物、马戏团的创始人P·T·巴纳姆。
社会底层人物巴纳姆娶了富家千金小姐,婚前巴纳姆许诺有一天会让妻子过上与岳父母一样的生活。两个女儿陆续降生后,巴纳姆不仅没有让妻子过上富豪的生活,还失业了。但一家人在一起永远都有笑声,这里是爱的天堂。
1942年,巴纳姆贷款在纽约开了一家博物馆,这个博物馆里没有国家宝藏,而是展览奇人奇物。虽然博物馆颗粒未收,但巴纳姆坚决认为,人们对奇怪可怕的事情就是感到着迷。
女儿不经意的一句话点醒了巴纳姆,这个博物馆里没有活物。巴纳姆茅塞顿开,他马上在大街小巷贴出英雄榜,招揽奇人珍士。长满胡须的女歌手、狗脸人身的孩子、来自远方的巨人、飞人兄妹、身高不足5英尺的侏儒男孩、连体男孩……这些怪人统统被他收入旗下。
在别人看来,这些人是社会的异类,连他们的父母都羞于让他们见人。巴纳姆却把他们带到了灯光闪耀的舞台之上。
在各种广告和小报纸的轰炸之下,巴纳姆博物馆的观众络绎不绝,博物馆门票就卖出了3800万张,要知道当时美国的人口数量是3500万。当初给妻子许下的诺言也一一实现,他在岳父母家附近买下一座豪宅。
巴纳姆开始接触一些上层艺术家,他瞄准了年轻、帅气的菲利普。得到菲利普之后的巴纳姆更加得意,连英国女王都接见了巴纳姆的马戏团队,还被拇指将军逗得狂笑。
在英国,巴纳姆遇到了一位连英国皇室都为之倾倒的瑞典女歌唱家珍妮·林德。巴纳姆答应了珍妮苛刻的要价,带着珍妮来到美国,为她开演唱会。珍妮的首次开唱就让所有人为之着魔。
历史上的珍妮·林德是瑞典第一个并且可能是最伟大的享有国际声誉的歌唱家,被称为十九世纪三大夜莺之一。连维多利亚女王也是她的粉丝。珍妮还曾与童话大师安徒生有過一段恋情,他笔下那个著名的童话故事《夜莺》便是以珍妮为原型。
电影中巴纳姆和珍妮擦出了一段爱的火花,珍妮因为巴纳姆的迟迟不回应,最后在舞台上刻意吻别,最后退出演出。珍妮的出场和谢幕都十分传奇,干干净净,但就是给了观众那种让你看一眼就回味一辈子的感觉。
巴纳姆从此破产,博物馆也在一场火灾中化为灰烬。
此时的巴纳姆才忽然明白,生命中对他最重要的人以及最重要的事。
《马戏之王》在首周就被影评家门批评,剧情太过于薄弱,因此在各大媒体口碑扑街,但十分神奇的是,观众在影院里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享受,来了一个惊天大逆转。
其实,《马戏之王》的剧情并不弱。歌舞片的剧情简单并不能算是缺点,毕竟歌舞太抢镜了,《马戏之王》唯一的问题是,电影把巴纳姆的个人形象塑造得太过完美,有些失真。
回到剧情的那个问题,歌舞片不看歌舞看什么呢?歌舞片就是要看歌舞啊!
《爱乐之城》愣是把一部歌舞片拍成了一部没有歌舞的歌舞片,《马戏之王》这次真的把歌舞片拍成了一部歌舞片。电影中人物的每一句歌词、每一个身体动作,都化为了电影中的经典台词。两位演员也因此付出了成吨的汗水。
很多媒体说休·杰克曼成就了这部电影。但看过电影后你就明白,每个人都无可替代,因为每个人都把自己发挥到了极致。
编辑/豆角